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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之道与政通",礼乐与治国一直被作为一个共生问题来对待,二者关系密不可分。上古时期,音乐伴随着人类劳动产生,此时乐教功能的承担者是巫师。从周公"制礼作乐"始,"礼乐"就成为统治者进行社会政治和伦理道德教化的工具和手段。礼乐功能的承担者演变成乐官和乐师,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演变,儒家逐渐成为"礼乐"的主要承担者。"礼乐"的各项功能被儒家挖掘、引导并加以充分运用,构成了一套为政治服务的乐教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