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的具体规定,为了每年定期对全镇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防止漏查和杜绝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我们从1983年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对所有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