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老百姓认理儿。在老百姓心中,法就是“天”;“天”不可欺。老百姓需要“面对百姓,甘于‘俯下身子’;面对恶势力,勇于‘挺起腰板’”的法律公平和执法者。于是,每当百姓有难时,每当百姓受到恶势力威胁时,每当百姓合法权益需要保护时,首先就会想到法。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一位领导说:“在老百姓眼中,法官不是一般的公务员,他们往往对法官素质和品格寄予很高期望。司法作风无小事。社会看法院、群众看法官,往往就是看他们的行为举止,看他们对公众的态度,看他们办事认真不认真、热情不热情、负责不负责。”
百姓求助法律,是对法律的信任,是对执法者的信任。百姓来到法院办事,或者来到执法部门办事,送上一个笑容,说出一声问候,递上一杯热水,搬出一把椅子,对你来说,并没有多大困难,或许只是举手之劳;可能就因为你的“亲民之举”,会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好媒介,会给百姓留下深刻的印象,会给执法者留下良好形象。在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郭家屯镇有一个深受百姓爱戴的派出所所长,他叫何万龙,人送外号“何大拿”。这个外号,是当地百姓送的,“叫他‘何大拿’是因为他什么都能管,都能管好”,当地百姓都这么说。
当一伙痞子作恶时,别人都不敢惹,而何所长却敢于高喊一声“我是警察”,挺身而出。很多时候,“我是警察”,就能震慑住当地痞霸,也让百姓记住了这个声音。何所长对下属说:“没有管不服的痞霸,只有当不好的警察。郭家屯的痞霸不除,咱这警察也就别当了!”何等的气魄,何等的胆量,何等的事业心,何等的“执法为民”。执法者对百姓来说,是“天”,“青天”,这是一种信任,更是一种依靠;对邪恶势力来说,“天”就要对坏人敢于斗争。如果法律面前,分出三六九等,分出远近亲疏,分出贵贱贫富,“天”就会从此变得灰蒙蒙。
执法者不要辜负百姓信任。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更要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原则。人民群众对于自己的诉求,渴望获得公正的执法,公正的判决,“讨个公正的说法”;百姓要求有效实现权益、真正解决问题,而且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公开、执法民主、执法作风也极为关注;他们不仅用法律标准评判审判结果,而且用社会道德、民俗习惯加以评判。
百姓需要更多的执法者像何所长一样,“对好人咱绝对不能欺负,对坏人咱绝对敢于碰硬”。这样执法,才能维护公平正义,才能赢得百姓信任,才能在百姓中树立良好形象。作为司法工作者,要高度重视来自百姓的“第一信号”,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这是敬业,这是职责,这是每一位司法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使命。
对百姓亲,对坏人狠,叫做爱憎分明,叫做嫉恶如仇,叫做勇于担当。每一位司法工作者,都要把服务百姓当做司法实践,当做执行与捍卫神圣的法律,当做执法者高尚的情操。于是,你才能撑起法律这片“天”:保护好人,惩治坏人。蔚蓝的天空,是因为没有污染;神圣的法律,在于公平公正。这不但是人民群众的要求,更是执法者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百姓需要认认真真为百姓做事的执法作风,百姓需要执法者保一方平安的强烈责任心。每一位司法工作者,都要把公正执法当成神圣职责,把坏人绳之于法当做最大满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法律的神圣,保护法律的公正,保护法律这片“天”永远清新、永远蔚蓝。
“执法为了群众,执法依靠群众”,是新时期司法工作应坚持的群众路线,必须牢固树立的群众观点。司法在服务群众中,才能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改变执法作风,提高执法能力。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一位领导说:“在老百姓眼中,法官不是一般的公务员,他们往往对法官素质和品格寄予很高期望。司法作风无小事。社会看法院、群众看法官,往往就是看他们的行为举止,看他们对公众的态度,看他们办事认真不认真、热情不热情、负责不负责。”
百姓求助法律,是对法律的信任,是对执法者的信任。百姓来到法院办事,或者来到执法部门办事,送上一个笑容,说出一声问候,递上一杯热水,搬出一把椅子,对你来说,并没有多大困难,或许只是举手之劳;可能就因为你的“亲民之举”,会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好媒介,会给百姓留下深刻的印象,会给执法者留下良好形象。在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郭家屯镇有一个深受百姓爱戴的派出所所长,他叫何万龙,人送外号“何大拿”。这个外号,是当地百姓送的,“叫他‘何大拿’是因为他什么都能管,都能管好”,当地百姓都这么说。
当一伙痞子作恶时,别人都不敢惹,而何所长却敢于高喊一声“我是警察”,挺身而出。很多时候,“我是警察”,就能震慑住当地痞霸,也让百姓记住了这个声音。何所长对下属说:“没有管不服的痞霸,只有当不好的警察。郭家屯的痞霸不除,咱这警察也就别当了!”何等的气魄,何等的胆量,何等的事业心,何等的“执法为民”。执法者对百姓来说,是“天”,“青天”,这是一种信任,更是一种依靠;对邪恶势力来说,“天”就要对坏人敢于斗争。如果法律面前,分出三六九等,分出远近亲疏,分出贵贱贫富,“天”就会从此变得灰蒙蒙。
执法者不要辜负百姓信任。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更要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原则。人民群众对于自己的诉求,渴望获得公正的执法,公正的判决,“讨个公正的说法”;百姓要求有效实现权益、真正解决问题,而且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公开、执法民主、执法作风也极为关注;他们不仅用法律标准评判审判结果,而且用社会道德、民俗习惯加以评判。
百姓需要更多的执法者像何所长一样,“对好人咱绝对不能欺负,对坏人咱绝对敢于碰硬”。这样执法,才能维护公平正义,才能赢得百姓信任,才能在百姓中树立良好形象。作为司法工作者,要高度重视来自百姓的“第一信号”,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这是敬业,这是职责,这是每一位司法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使命。
对百姓亲,对坏人狠,叫做爱憎分明,叫做嫉恶如仇,叫做勇于担当。每一位司法工作者,都要把服务百姓当做司法实践,当做执行与捍卫神圣的法律,当做执法者高尚的情操。于是,你才能撑起法律这片“天”:保护好人,惩治坏人。蔚蓝的天空,是因为没有污染;神圣的法律,在于公平公正。这不但是人民群众的要求,更是执法者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百姓需要认认真真为百姓做事的执法作风,百姓需要执法者保一方平安的强烈责任心。每一位司法工作者,都要把公正执法当成神圣职责,把坏人绳之于法当做最大满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法律的神圣,保护法律的公正,保护法律这片“天”永远清新、永远蔚蓝。
“执法为了群众,执法依靠群众”,是新时期司法工作应坚持的群众路线,必须牢固树立的群众观点。司法在服务群众中,才能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改变执法作风,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