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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已经拉开大幕,但管理体制问题仍未形成共识。完成"六统一"的整合任务,理顺管理体制是前提。现行社保管理体制是行政体制和社保改革的产物,人社部门管理城乡医保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一手托两家"违背社会保险第三方治理原则,另起炉灶组建新的管理机构不是改革而是背离依法改革的"瞎折腾"。体制问题是关乎社会保险事业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大问题,应该作出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