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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国近现代职业教育先驱——黄炎培先生命名的“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已举办了三届,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战线的最高奖项,深得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职业教育一线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树立职业教育领域内的先进典型,形成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在全国职业教育战线开展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活动。
本次评选范围涵盖全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院校校长和教师;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工作者以及支持资助职业教育发展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根据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及职业院校发展情况,本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决定设立5个奖项。其中,优秀学校奖60个、杰出校长奖80名、杰出教师奖120名、优秀理论研究奖若干、杰出贡献奖若干。优秀学校奖、杰出校长奖、杰出教师奖等各奖项的中、高职院校获奖比例各占总数的50%。
本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部、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等领导组成的,负责全国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握评选表彰工作的方向和原则,组织制定评选标准和程序,批准评选结果。同时,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各地上报的推荐候选人材料,经评审提出审定名单。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育部有关司局、职业教育科研教研机构领导和知名专家等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下设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简称“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聘请专家组织初评工作,并形成初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联合成立评选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候选人的评审、推荐等工作。
为激励东中西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院校参与到奖项评比表彰活动,评委会根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院校的数量、专任教师数、在校生数,以及各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国家级重点(示范)职业院校数量和技工教育、民办职业教育情况等分配候选人推荐名额,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和职业教育学会联合推荐产生。
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宝贵财富,它揭示和反映了职业教育的内在属性、特点和目的,是我国职业教育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在评选基本条件中,特别指出要积极弘揚、努力践行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积极参加各种教研科研、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对于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理论建设有所建树。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评选组织机构推荐、评审办公室提出初审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网上公示、正式公布颁奖等5个程序。评选时间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正式公布后,将举行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颁奖大会,向获奖的优秀单位、杰出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同时,将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与经验。
参与奖项评比表彰的学校或个人可以关注中华职业教育社网站公告栏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网站,获取更多信息,并报经所在地域省级评选组织机构审查推荐,评选办公室不接受直接报名。
评选表彰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本次评选范围涵盖全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院校校长和教师;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工作者以及支持资助职业教育发展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根据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及职业院校发展情况,本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决定设立5个奖项。其中,优秀学校奖60个、杰出校长奖80名、杰出教师奖120名、优秀理论研究奖若干、杰出贡献奖若干。优秀学校奖、杰出校长奖、杰出教师奖等各奖项的中、高职院校获奖比例各占总数的50%。
本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部、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等领导组成的,负责全国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握评选表彰工作的方向和原则,组织制定评选标准和程序,批准评选结果。同时,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各地上报的推荐候选人材料,经评审提出审定名单。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育部有关司局、职业教育科研教研机构领导和知名专家等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下设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简称“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聘请专家组织初评工作,并形成初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联合成立评选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候选人的评审、推荐等工作。
为激励东中西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院校参与到奖项评比表彰活动,评委会根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院校的数量、专任教师数、在校生数,以及各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国家级重点(示范)职业院校数量和技工教育、民办职业教育情况等分配候选人推荐名额,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和职业教育学会联合推荐产生。
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宝贵财富,它揭示和反映了职业教育的内在属性、特点和目的,是我国职业教育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在评选基本条件中,特别指出要积极弘揚、努力践行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积极参加各种教研科研、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对于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理论建设有所建树。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评选组织机构推荐、评审办公室提出初审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网上公示、正式公布颁奖等5个程序。评选时间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正式公布后,将举行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颁奖大会,向获奖的优秀单位、杰出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同时,将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与经验。
参与奖项评比表彰的学校或个人可以关注中华职业教育社网站公告栏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网站,获取更多信息,并报经所在地域省级评选组织机构审查推荐,评选办公室不接受直接报名。
评选表彰活动不收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