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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发展成为电子商务大国,跨境电商等交易模式发展迅速。但过于依赖包括税收减免在内的政策支持,导致电子商务和实体经济的不公平竞争,大量实体零售行业从业者举步维艰;此外,以C2C为代表的电子商务规避线下税收的征纳,也直接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通过分析以C2C为侧重点的电子商务的可税性与当前对C2C电商征税主要存在的障碍,探讨对C2C电商征税的可行性并提出应从立法上确立对C2C电子商务征税的范围、借鉴B2C等电商的征税模式、建立健全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对部分C2C电子商务采取适当税收优惠等方面构建我国C2C电子商务模式下的税收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