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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情节视为人物的事迹、历史和附属,这是“十七年”文学的基本观念。形成这种观念的主要原因有“五四”人文主义文学传统、高尔基的情节观、恩格斯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说和描写新的英雄人物的需要。这种情节观念影响了“十七年”文学的创作实践,也延伸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它发展到极端就是将人物内涵极力紧缩的“三突出”和将人物功能无限扩展的“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