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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有组织犯罪的英文名称是Orgnized Crime。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对“有组织犯罪”的概念远未取得一致。美国总统司法和司法管理委员会将有组织犯罪看作是“企图在美国人民和他们政府的控制之外从事活动的群体”。现在,有人认为这个概念已经过时。里根总统于1983设置的以考夫曼为首的调查委员会于1986年提出了一个题为“边缘:有组织的犯罪、商业和工会”的报告。这个报告没有把有组织的犯罪说成是一个庞然大物,而是把它说成为若干不同的犯罪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