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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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田春花每到公共场合需要点名时,就特别讨厌自己的名字。比如现在,她就非常后悔为什么嫌麻烦没改名。
  这是新学期开学第一天,田春花在今日荣升为高一十三班中的一员。这本来是个非常高兴的日子,然而接下来的自我介绍对田春花来讲着实是个挑战,尽管她自诩没皮没脸,但这个名字实在是土气到泥堆里了。
  “大家好,我叫田春花。田地的田,迎春花的春花。很高兴认识……”
  “哈哈哈哈哈……怎么有这么土的名字。”
  果不其然,没等田春花说完,台下就传来一阵哄笑。她也只好尴尬地笑笑,走下讲台。幸亏田春花一向是厚脸皮不怕笑的,虽然在台上很尴尬,下台没多久也就将这件事放一边了。
  尽管大部分人都认为田春花这个名字土到不行,安飞白却觉得这个名字土气纵横到有一股特殊的气质,似乎完成了从土气到洋气的华丽转变,充满了酷帅的感觉。
  忘了说了,安飞白自小和爷爷辈的人一起生活,全身都沾染了一股旧时候的气息,不论是听的音乐还是看的书籍,都是多年前所流行的,这也就造成了安飞白的审美有些异于常人。
  [2]
  九月的天气依然酷热,窗外蝉鸣不断。
  今天是社团招新的日子,田春花为了丰富自己的高中生涯,特地来这边逛逛,准备选一个社团好好培养自己的社交能力。人群熙熙攘攘,田春花左顾右盼也未能找到一个合心意的社团,直到她发现了一个夹缝中的招新点。
  那个招新点挤在篮球社和足球社的中间,只勉强放得下一张桌子,桌子外面歪歪斜斜地贴着五个大字——机务处招新。简直是个怪胎,机务处是什么?怎么挤在两个社团中间?而且看上去似乎无人问津?田春花决定去看看。
  走近一问才知道,这儿招新的人来晚了,没找到合适位置,只能挤在这里。正好他们一般都是招男生,在两个运动类的社团中间也许还更好点。他们主要工作是为学校礼堂举办活动时控制音响灯光设备,勉强算是舞台音响师和灯光师,因为属于幕后,一直以来都没有太多人加入。不过田春花却觉得这个很不错,此前她曾在酒吧做打碟兼职,于是田春花就成了现在机务组的唯一一个女生。
  而安飞白此时正在旁边的篮球社填写相关信息,看见田春花加入了一个虽然名不见经传但看起来很高端的社团,于是更加确认她是个酷帅的人,不仅名字不落俗套,还加入了这种神秘的社团。
  安飞白对田春花的钦佩之心开始一发而不可收拾。
  [3]
  这周五班级组织集体活动,所有同学聚集在草坪玩击鼓传花,传到的要表演一个小节目,美名其曰促进班级感情。田春花虽然有些厌烦,但还是打起精神参加,毕竟她有些脸盲,现在还不能认清哪些是同班同学。
  只是过程实在有些无聊,所谓的小节目除了讲笑话就是唱歌,但是歌不好听,笑话也不好笑,田春花开始走神。然而走神没两分钟就被一个声音吸引回来。那声音浑厚低沉,全不似这个年紀所能拥有的,细听下又带着一丝青涩和朝气,这些感觉仿佛依照着最精密的函数混在一起,引人沉迷。
  她不禁和大家一起看向那个唱歌的少年。那少年身形瘦削、面色有些苍白,衣服穿在身上略显宽大,虽然面带病容,但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映衬得整个人都光芒四射。
  安飞白并不知道自己唱的歌很好听,他也并不是特别喜欢听歌,只是自小跟着的长辈喜欢听,听得多了,自然而然就会跟着唱了。也正是这个原因,他会的歌大多是八九十年代的金曲,例如他正在唱的《当爱已成往事》。
  陈旧的歌曲并没有阻挡他人的热情,同学们以最热烈的掌声回应了安飞白,这使得他有些受宠若惊。十七年来他从未受过此种夸奖,开心溢了满怀。
  [4]
  高中的课程沉重繁多,田春花满怀对未来的期许,辞掉兼职,一心一意投入到学校中。
  然而每天放学后的几小时突然空出来,她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好抱着电脑听深夜电台。今天的电台突然开始怀旧,播放的是九十年代金曲。
  一首首音乐带着那个年代独有的韵味四散飘荡,悠扬婉转。今天的月光很好,清澈明亮,天空中没有一丝云朵,只有星子在夜空中和着月光闪烁。
  陡然间风起云聚,浓云遮住了月光,窗外的树被风吹得哗哗作响。
  田春花起身关上了窗。骤雨突至,雨点打在窗户上劈啪作响。音乐突然换成了《牵手》,田春花再也忍不住,眼泪哗地就流了下来。她还记得儿时母亲最喜欢抱着她唱这首歌,阳光温暖的午后,飘扬的白色窗帘,音箱里传来舒缓的音乐。只是这一切都在那一年被彻底打破,成了空中的五彩泡影。
  那一年田春花刚读初一,家庭幸福,父母宠爱,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说一不二的小霸王,整天吵吵闹闹、没心没肺,根本没有发觉家中不一样的气氛,直到那年春节前夕,田春花冷不丁地收到了父母即将离婚的消息。
  他们的离婚手续办得很快,看起来像是已经做了很久准备。田春花只得从大吵大闹失落痛哭到沉默接受。那之后,奶奶照顾了她两年,后面就是她独自生活了。父母将房子留给了她,虽然世事变迁,但她仍然生活在她从小长大的地方,也还习惯,只是今日突然听到熟悉的音乐,加上倾盆大雨,她不禁觉得自己恍若那风中飘摇的浮萍,无根无系、无牵无挂。
  [5]
  高中生活平淡如流水,但从这周开始,田春花开始有了新的事情,校园十佳歌手比赛要开始举办了,作为后勤的她,必须配合比赛顺利完成工作。
  意料之中的是,安飞白也参加了这次比赛。本来他还有些羞怯,耐不住同学撺掇,还是去报名了。
  机务组的人很少,田春花作为新人,几乎每场比赛都需要参加。
  这天是最后一场初赛,天空下着毛毛细雨,蒸腾的热气扑鼻,礼堂内闷热得令人烦躁。
  田春花无聊地在后台听着前面的歌声,心中感慨,果然是初赛,什么人都出现了,好听的声音少之又少,都快结束了也没有什么高质量的歌声,还不如班上的安飞白。也是凑巧,正在田春花走神的时候,台上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正是安飞白。   “大家好,我是安飞白,今天为大家带来一首《大海》。”
  随着歌声的响起,田春花的心再次放空,完全地沉浸在音乐当中。她想,安飞白的歌声大概是有魔力的,总能把人带入另外一个梦幻的世界,不然她也不会一次次对他的声音这么入迷。
  一曲终了,田春花走到台前为安飞白鼓掌。
  安飞白看见田春花的出现,有些惊讶地注视着她,尔后竟又低头笑了笑,恍惚中耳朵尖似乎红了。
  这一场比赛很快就结束了,田春花也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不久后就是复赛,又要忙一阵,她要趁这段时间多休息,幸好兼职早已辞掉,不然真是太累了。田春花收拾东西后匆匆忙忙锁门从后面离开,转身就看见安飞白在树下站着,见她出来,迎着她走来。
  “我是安飞白,你还记得吧,我们还是同班同学呢。”
  安飞白的声音传到田春花耳中,田春花只觉得心中酥酥麻麻,心中仿佛无数糖果瞬间爆炸开来,四处都弥漫着甜味。
  “看你这么晚还在学校,不如我们一起走吧,你家离学校远吗?”
  “不是很远,在学校过去的佳园路,你要和我一起回去吗?”
  “嗯,我们正好顺路呢,我先送你回去吧,现在也挺晚了,你一个人不安全。”
  “好,顺路是吗,真好,嗯,我们一起回去吧。”
  田春花只感觉晕晕乎乎的,好像喝了酒,但那酒又是甜的,如踩在棉花上,每一步都轻快松软。
  安飞白将田春花送回家就回学校寝室了,他是孤儿,自然是没有家的。自上学以来一直是在学校宿舍居住,偶尔回孤儿院帮忙,孤儿院就是他的家。
  昏黄的路灯将安飞白的影子拉得长长的,看上去有些孤寂,又有些雀跃。
  [6]
  复赛很快就过去了,安飛白也每天送田春花回家,而田春花似乎也意识到安飞白是故意送她回去,虽然有些羞赧,但还是默许了这个行为,毕竟安飞白的声音太好听,长相也很清秀。
  决赛的那天天气不凑巧,又是一个雨天,礼堂外阴沉沉的,但是来看决赛的观众仍然有很多,毕竟十佳比赛本来就是校园里不多的娱乐项目。田春花特地和同学说好,等安飞白唱歌时由同学替班,她要去给安飞白送花。
  比赛有条不紊地进行,很快就到了安飞白,田春花急忙从后台出来,今天她特地化了淡妆,换上了许久不穿的小裙子,为的就是去给他加油。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安飞白选的曲子是《牵手》,尽管田春花早就知道安飞白只会唱八九十年代的金曲,可是她确实没想到会是这首歌。她想尽量撑到这首歌结束吧,至少要把花送到他手中。然而安飞白的歌声是有魔力的,就是能在不经意间蛊惑人心,将人带入他织就的幻境。
  田春花终究没有撑到结束,连花束也没来得及送上去,听了几句就急忙退场。
  她愤恨地将花甩在地上,又用脚踩了几下,崩溃地冲进了雨中。也不知道她是怨恨父母不该抛下她一个人,还是怨恨安飞白为什么要选这首歌,抑或是怨恨自己,不应该这么软弱,不过就是一首歌而已,又何必要这番作态!可是即便她愿意淡化这首歌的影响,铭刻肺腑的记忆也在一次次地提醒她有些事是无法忘怀的。
  安飞白今天特地借了室友的小西装,头发甚至还抹了发胶,他是想在比赛结束后对田春花表白的,为这一天他已经准备了很久,写了不下十篇稿子。
  然而刚开始唱不久,田春花就匆匆离开,他们本说好结束后要小聚,却没想到田春花一去不回。
  毫无悬念地,安飞白获得了比赛第一名。他站在台上捧着别人送来的花,接受别人的夸奖和别人的掌声,他收获了此前从未有过的荣誉,但是这一切都少了一个人,于是再绚烂的事物都变得黯然失色。
  [7]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安飞白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同田春花讲话。是要问“你昨天怎么突然离开了”,还是问“你不喜欢我唱的歌吗”,或者是“我昨天做错什么了”?安飞白甚至觉得有点儿委屈。
  没想到的是,田春花主动向他说出了祝贺,虽然脸色不太好,但总算是主动和他说话了。安飞白心中暗舒了一口气,趁机和她聊天,但看到田春花的脸色,并不敢提昨天她突然离场的事。
  安飞白看田春花神色恹恹,想到本周末篮球社有场球赛,便主动邀请她周末来看球。
  田春花经过这一夜,仿佛又回到了最初的时候,对安飞白几近于陌生人。接到这个邀请后甚至还有些诧异,思考了一会儿后才给了肯定的答复。不管周末去做什么,总比一个人待在家里不知道做什么好吧,田春花如是想。反正她也没有人管,也没有人会顾念她,想做什么就去做好了。
  [8]
  周末风和日丽,非常适合运动,田春花穿着一身运动服来到了篮球场。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穿了一身运动装,毕竟她只是来看球而不是来打球,不过这身运动装却显出了她身高腿长的健美身材。
  安飞白看到田春花后照例呆了呆,才忙不迭地跑到她身边,往她手中塞了一瓶水,带她到场边坐下,又一一给她介绍球队里面的人。此时安飞白的队友们都在热身,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只有他自己还坐在场外,田春花有些疑惑。
  “比赛就要开始了,你不上场吗?”
  “啊,我是替补,在场下等就好了,一般我不上场的,嘿嘿。”
  “……”
  “我球打得不算好,所以只能是替补,不过我已经很满足啦。”
  田春花不可置信地看着安飞白,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安飞白近一米八的身高,居然沦落成替补,而他自己还挺高兴的,大概是上天给了他一副好嗓音,然后把他的运动细胞给替换了。
  看球时他们一直在不停地聊天,仿佛又回到了决赛前的那些时候,非常亲密却还有些距离。也是因为这聊天,田春花才知道,安飞白自小身体不好,常年吃药,直到最近两年才渐渐好些了,虽然医生嘱咐不能进行剧烈运动,但因为爱好,他还是加入了篮球社。
  田春花很想劝安飞白退出篮球社,毕竟身体重要,但是看他现在满脸的开心向往,又有些不知该如何开口。几乎整个后半场她都在思考这个问题,身体不允许不能打球,但是他对篮球又难以割舍,两难的选择。   想了许久,田春花还是建议安飞白退出。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很快就同意了,没有犹疑,仿佛早就准备好了,甚至让田春花认为她之前看到的安飞白对篮球的喜爱都是假象。
  “你说得对,我根本就不会打球,而且身体也不好,在社团待着也不能做什么,不如退掉好了。”安飞白的确是想退出社团的,他想多和田春花待在一起,正好她提出这个要求,他没理由不答应。
  [9]
  退出社团后,安飞白几乎每天都送田春花回家,周末也会相约一起出门游玩,他一直想表白,却苦于没有合适的机会。
  田春花的家在学校附近的佳园路,但真正到她家还需要经过一条巷子,巷子里面都是一些黑网吧、台球馆,并不安全,自从安飞白发现这点后,更是每天必送她回家。
  然而一向無事的路程今天却出了意外,也许是田春花的裙子太好看,也许是安飞白看起来太过于弱不禁风,他们竟然遭遇了小混混。
  安飞白有些紧张,他不希望田春花出事,也希望自己能在她心目中树立高大的形象,可是形势比人强,虽然他看起来高大,但是他的战斗力为负,他现在也只能指望能用自己单薄的身板吓走这群小混混。
  然而这世上的事大多都是事与愿违的,这群人见他们两个试图抵抗,一拥而上就开打,安飞白连忙将田春花护在怀里,生怕她受伤。没想到田春花给了他两个白眼,转身抡起书包就迎上这群人,拳脚生风打得好不痛快。
  安飞白一时难以接受,呆站着看田春花大显身手,一会儿的工夫就被人打了黑拳,整个人蜷在了地上。田春花见此急忙速战速决,也挨了好几下,总算赶跑了这一群人。
  “怎么样?你没事吧,是不是很疼?能站起来吗?我送你去医院好不好?”
  安飞白急忙拒绝,打不过也就算了,还要被送医院,那也太丢脸了,“没事没事,不用去医院,可以走的。”
  “好,那今晚就在我家休息吧,正好家里有药,等会儿抹一点。”
  这对安飞白来说绝对是意外之喜,他竟然有些感谢那群人了。
  而到了田春花家后,田春花扶他躺到床上,又亲手帮他涂药,安飞白感觉整个人都要幸福得冒泡泡了。
  也许是气氛太好,就在田春花向他道晚安准备替他关灯时,安飞白突然忍不住说了出来:“我喜欢你,你知道的。”而田春花也只是回他一笑:“我知道的,我也是,晚安,快睡吧。”
  安飞白真的就这样进入了梦乡,而田春花也沉沉睡去。
  在梦中,两叶浮萍相互偎依,彼此扶持,再也不会惧怕狂风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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