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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编辑要把彼得·梅尔跟比尔·布莱森比,我立刻来了兴趣。是的,这两者的确是欧美游记类图书市场的寡头。上亚马逊(amazon.com,全球最大的网上书店)也好,去巴诺(Barnesandnoble,老牌的传统书店)的街角书店也罢,想找这两位作者的书都非常容易。
在国内,明显彼得·梅尔更火爆一些,因为小资正流行。你说你想去云南丽江都会有人说你很没品位,现在的白领女性向往的是普罗旺斯,尽管熏衣草那玩意其实就在我国新疆的田里成片成片地长着。在老彼得的笔下,只有普罗旺斯的熏衣草才是真正的熏衣草,其他地方的都没那个调调。
但是到了国外,尤其是东南亚、欧洲的一些青年旅店或者是有名的徒步者驿站,你就会发现比尔·布莱森明显拥有更多“户外爱好者”粉丝。查看书的封底或者是勒口,你总能找到这家伙的照片。
照片里,比尔留了一脸的胡子,长了一身的肥肉,一点也不像多么热爱运动的样,他自己也在《请问这里是美国么?》(I am a Stranger Here Myself)中写道:
我最近很馋,常想到吃,因为都没得吃。我太太这阵子在逼我减肥,她用她自己发明的减肥方法。基本上我想吃什么都可以,只要是不含脂肪、胆固醇、钠或者卡路里,以及没有味道的东西都可以。同时为了我不致挨饿,她从杂货店买回包装上印有“麦麸”字样的所有食品。我不知道对不对,不过我相信我昨天晚餐吃的是麦麸肉饼。我的心情坏透了。
但就是他写出了《别跟山过不去》(A Walk in the Woods)这样的标准“户外攻略兼游记”。他不光坦白了自己的探险活动完全是出于“想在很多年以后,在老驴面前也可以骄傲地说,我也是在森林里解过手的”这种极为可爱的想法,也详细地记述了在森林里迷路、受伤、遇到野生动物时又惊又喜的经历。我敢保证,这篇“菜鸟穿越心得”绝对会让你看得大笑不止,充分领会布氏幽默的精髓。
跟梅尔相比,比尔的幽默更彻底、更草根,他喜欢拿自己开涮。倒不是出卖隐私,但是曝光自己在路上遇到的糗事和丑化让自己不爽的势利鬼则是比尔最擅长的科目,读他的游记如果不笑的人,我还没有见过。我大学的室友去了一趟澳大利亚,回来看布莱森写的《澳洲烤焦了》(In the Sunburned Country),在屋里发出的糁人笑声,让我整整一周没敢回研究生宿舍住。
非常遗憾的是,国内还没有哪家出版社引进布莱森游记的中文版权,而他惟一一本有中文版本的作品却是跟旅行完全不相关的“科学著作”《万物简史》(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此书刚一推出也引起了海内外的一阵科普浪潮,在所有的图书排行榜上都当过老大。这也是布莱森拥有众多拥趸的原因之一—他的博学。做为他的书迷,我不能放过为他大唱赞歌的机会,也许这有点招人讨厌,但请你原谅。
很少有一位游记作家能像比尔·布莱森这样,把旅行真的当成游世界的轮子、看世界的眼睛、听世界的麦克风。他不是为了旅行而旅行的那种“自然派”—蜗居一阵子,出去一下,只是为了换口气;或者成天在外面跑,只看湖光山色,只吃民俗风味。布莱森写过语言类工具书,比如《麻烦词汇字典》(A Dictionary of Troublesome Words),通常研究语言的专家就是研究人的专家,比尔的旅行与其叫旅行,不如叫“旅人”更贴切些。他到欧洲、澳洲、大不列颠的旅行并没有停留在古堡、龙虾、苏格兰风笛上,结合历史、政治、风俗甚至是道听途说来了解一个地方、讲述一个地方才是比尔的风格。他的言语虽然轻佻得如登徒子般,可实际上每到一个地方,他都阅读大量的地方志,而在旅行过后,又进行大量的记录。这使布莱森心里多少有底—自己的讽刺不浅薄,自己的赞美不盲目。
在我看来,比尔·布莱森在诙谐与严肃之间找到了最好的分割点。
我自己手头有两本比尔的原版书,都是在印度玩儿的时候随意翻到的,当时没敢多买,现在想想还是后悔连连。一个是等到中文简体译本不知道何年何月(台湾译本是有的,可是繁体字看着不舒服,也受不了他们那么软的表达方式),一个是自己去买真是觉得肉疼(在上海的CHATERHOUSE看到最小的一本定价106元)。
也许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我在地球的这边执着地崇拜着比尔,约摸着如果我努着劲儿、发挥一下我的小宇宙,偶像应该可以感知到的。
希望如此吧。
在国内,明显彼得·梅尔更火爆一些,因为小资正流行。你说你想去云南丽江都会有人说你很没品位,现在的白领女性向往的是普罗旺斯,尽管熏衣草那玩意其实就在我国新疆的田里成片成片地长着。在老彼得的笔下,只有普罗旺斯的熏衣草才是真正的熏衣草,其他地方的都没那个调调。
但是到了国外,尤其是东南亚、欧洲的一些青年旅店或者是有名的徒步者驿站,你就会发现比尔·布莱森明显拥有更多“户外爱好者”粉丝。查看书的封底或者是勒口,你总能找到这家伙的照片。
照片里,比尔留了一脸的胡子,长了一身的肥肉,一点也不像多么热爱运动的样,他自己也在《请问这里是美国么?》(I am a Stranger Here Myself)中写道:
我最近很馋,常想到吃,因为都没得吃。我太太这阵子在逼我减肥,她用她自己发明的减肥方法。基本上我想吃什么都可以,只要是不含脂肪、胆固醇、钠或者卡路里,以及没有味道的东西都可以。同时为了我不致挨饿,她从杂货店买回包装上印有“麦麸”字样的所有食品。我不知道对不对,不过我相信我昨天晚餐吃的是麦麸肉饼。我的心情坏透了。
但就是他写出了《别跟山过不去》(A Walk in the Woods)这样的标准“户外攻略兼游记”。他不光坦白了自己的探险活动完全是出于“想在很多年以后,在老驴面前也可以骄傲地说,我也是在森林里解过手的”这种极为可爱的想法,也详细地记述了在森林里迷路、受伤、遇到野生动物时又惊又喜的经历。我敢保证,这篇“菜鸟穿越心得”绝对会让你看得大笑不止,充分领会布氏幽默的精髓。
跟梅尔相比,比尔的幽默更彻底、更草根,他喜欢拿自己开涮。倒不是出卖隐私,但是曝光自己在路上遇到的糗事和丑化让自己不爽的势利鬼则是比尔最擅长的科目,读他的游记如果不笑的人,我还没有见过。我大学的室友去了一趟澳大利亚,回来看布莱森写的《澳洲烤焦了》(In the Sunburned Country),在屋里发出的糁人笑声,让我整整一周没敢回研究生宿舍住。
非常遗憾的是,国内还没有哪家出版社引进布莱森游记的中文版权,而他惟一一本有中文版本的作品却是跟旅行完全不相关的“科学著作”《万物简史》(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此书刚一推出也引起了海内外的一阵科普浪潮,在所有的图书排行榜上都当过老大。这也是布莱森拥有众多拥趸的原因之一—他的博学。做为他的书迷,我不能放过为他大唱赞歌的机会,也许这有点招人讨厌,但请你原谅。
很少有一位游记作家能像比尔·布莱森这样,把旅行真的当成游世界的轮子、看世界的眼睛、听世界的麦克风。他不是为了旅行而旅行的那种“自然派”—蜗居一阵子,出去一下,只是为了换口气;或者成天在外面跑,只看湖光山色,只吃民俗风味。布莱森写过语言类工具书,比如《麻烦词汇字典》(A Dictionary of Troublesome Words),通常研究语言的专家就是研究人的专家,比尔的旅行与其叫旅行,不如叫“旅人”更贴切些。他到欧洲、澳洲、大不列颠的旅行并没有停留在古堡、龙虾、苏格兰风笛上,结合历史、政治、风俗甚至是道听途说来了解一个地方、讲述一个地方才是比尔的风格。他的言语虽然轻佻得如登徒子般,可实际上每到一个地方,他都阅读大量的地方志,而在旅行过后,又进行大量的记录。这使布莱森心里多少有底—自己的讽刺不浅薄,自己的赞美不盲目。
在我看来,比尔·布莱森在诙谐与严肃之间找到了最好的分割点。
我自己手头有两本比尔的原版书,都是在印度玩儿的时候随意翻到的,当时没敢多买,现在想想还是后悔连连。一个是等到中文简体译本不知道何年何月(台湾译本是有的,可是繁体字看着不舒服,也受不了他们那么软的表达方式),一个是自己去买真是觉得肉疼(在上海的CHATERHOUSE看到最小的一本定价106元)。
也许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我在地球的这边执着地崇拜着比尔,约摸着如果我努着劲儿、发挥一下我的小宇宙,偶像应该可以感知到的。
希望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