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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矿井建设的步伐加快,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成为提高矿区现代化管理水平,推进煤矿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没有一个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就谈不上内部稳定,就无法求发展,强化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势在必行。
关键词:煤矿;内部治安;综合治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1
随着矿井建设的推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煤矿出现了一些内部矛盾和新情况、新问题,给矿区治安形势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前煤矿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问题的表现
(一)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机制建设相对滞后。综合治理工作責、权、利不够一致,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没有在工作体制和机制中得到完全落实和充分体现,内部稳定管理“错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党支部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加强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对了解化解内部矛盾力度不够,对落实矿区综合治理的措施不到位,综治工作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忽视员工法制教育,对内部综治问题视而不见,被动处理些问题时方法也是简单应付。有的区队党政领导更换频繁,遗留问题较多,对广大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是无法及时跟上,法制教育滞后。例如:仅2014年1月份至今我治安保卫队已发现员工偷盗电缆事件6起,矿区道路车辆违规停放,刁难甚至辱骂纠察、门卫执勤人员现象时有发生。
(二)综合治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建设相对滞后。主要体现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各种调解手段、调解机制还缺乏有效衔接。例如:近年来,因外委施工单位拖欠工资问题而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我们以往的处理机制是,治安保卫队出警控制场面,办公室、相关部门联系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出面协调,而外委施工单位解决此类问题的惯用手段是一个字“拖”。“拖”到场面失控,“拖”到工人越级上访,而我们的职能部门却束手无策。造成工作被动,甚至被迫承担责任。
(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通过近几年的不断建设,煤矿技防设施有所改善,但随着矿区及周边环境的变化、流动人口增多,矿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已无法满足矿区治安形势需要,使得矿区的治安防范能力处于低层次上,治安防范难度增大,矿区工业原材料失窃案件时有发生,与矿区的高速发展,员工对内部环境的需要很不协调。例如:主要路段、部位安防设施建设,矿区围墙建设相对滞后,案件发生后无法及时掌握有力证据。
(四)保卫力量建设相对滞后。现代企业由于治安保卫队不具备执法者的主体资格,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保卫力量建设在企业中的地位及重视程度相对减弱,出现了警力不足或人员老化等情况,而治安保卫队的工作面相对较广,包括治安巡逻、煤炭稽查、物资检查、安全守卫、交通治理、火工品管理、消防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信访维稳等,可以说点多、面广、任务重。但因为待遇较低,年轻员工不愿意到保卫部门工作,造成保卫队伍多由年龄偏大、身体残弱等员工组成。造成开展工作力量不足,涉及问题不能正常运转,导致在管理中组织不力、协调不力,工作吃力,甚至很多工作都无法开展。
二、解决对策
(一)确保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我们的党支部书记既要掌握综合治理的相关政策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规定,提高认识;又要依托区队实际,明确综合治理与生产经营以及区队管理间的相互关系,切实认识到区队的发展需要良好的内部环境。二是落实到位。再慎密的计划安排,再完善的防范措施,再严格的制度文件,如果缺少了落实观念、忽视了落实,最终只能是一纸空文。在避免制度缺失的同时,更应狠抓落实,让综合治理工作不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不仅仅是搁置在墙上的制度中,要加强员工的教育引导,实现思想有法束,行为有法依。三是追究到位。目前综合治理责任书层层签订,实行一票否决,形成了“目标到位、责任到肩、上有人抓、下有人管”的良好态势。要进一步增强综治负责人的责任感,加大对责任人的考核力度。
(二)注重三个强化。一是注重强化保卫力量建设。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强化角色认知,明确角色定位。尽快实现由单纯独立办案向打、防、管、建等全方位综合服务的转变,依托警企联建,找准打击犯罪与服务产能建设的最佳结合。深入调研、掌握动态,真正地把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的轨道。针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要生产物资以及苗头性、倾向性的综治维稳突出问题,强化监管监控,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同时,重视自身素质培养,立足现有人员,实现供需平衡。二是注重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劳务人员的管理。本着“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外委施工单位劳务人员管理教育力度,制定下发切实可行的外委施工单位管理考核措施,并严格执行,各科室要加强协作。三是注重强化文化培育,推行和谐建设,实施标本兼治。加强法制文化建设,深入细致、灵活多样地开展各个层面的法制教育及规章制度教育,营建人人重法、知法的良好法制环境。加强制度文化建设,致力于打造员工正确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和谐的“家”文化建设,让员工在和谐融洽向上的人文环境里同企业共进步。
(三)完善三个体系。一是完善群防群治体系。综治维稳工作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或是个别人的努力就能搞好的,需要切实发挥各科室和各级综治组织的作用,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在建立群防群治体系的基础上,还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密切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密切周边兄弟单位的协作,探寻构建协作协管、共促共建、区域联防、部门联动、内外兼济的立体群防群治体系。二是完善信息预警体系。架构起主动、准确、快捷、超前的预警体系愈来愈重要。需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情况信息工作,强化对信息的归纳、综合、分析和判断,强化以情报信息为主导的预警机制,健全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情报信息网络,各科室、区队要准确、真实的反映本科室、区队的矛盾信息,坚持每月汇报制度,要注意信息的时效性,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三是完善电子防范体系。多数单位办公、生活区域基本上已实现可视化监控的全覆盖,矿区已经具备了构建电子预警防范体系的基础条件。目前,整合现有的监控资源,加装部分主要路段、要害部位的监控设施,实现防范信息时时监控,打造电子预警平台已经成为我们刻不容缓的主要任务。
三、结语
矿区综治维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只有结合矿区发展建设不断变化的新形式,进行不懈的探索与研究,全员共同努力,重在落实,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矿区的长治久安。
作者简介:梁玺彦,男,生于1979年12月,助理政工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
关键词:煤矿;内部治安;综合治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1
随着矿井建设的推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煤矿出现了一些内部矛盾和新情况、新问题,给矿区治安形势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前煤矿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问题的表现
(一)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机制建设相对滞后。综合治理工作責、权、利不够一致,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没有在工作体制和机制中得到完全落实和充分体现,内部稳定管理“错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党支部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加强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对了解化解内部矛盾力度不够,对落实矿区综合治理的措施不到位,综治工作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忽视员工法制教育,对内部综治问题视而不见,被动处理些问题时方法也是简单应付。有的区队党政领导更换频繁,遗留问题较多,对广大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是无法及时跟上,法制教育滞后。例如:仅2014年1月份至今我治安保卫队已发现员工偷盗电缆事件6起,矿区道路车辆违规停放,刁难甚至辱骂纠察、门卫执勤人员现象时有发生。
(二)综合治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建设相对滞后。主要体现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各种调解手段、调解机制还缺乏有效衔接。例如:近年来,因外委施工单位拖欠工资问题而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我们以往的处理机制是,治安保卫队出警控制场面,办公室、相关部门联系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出面协调,而外委施工单位解决此类问题的惯用手段是一个字“拖”。“拖”到场面失控,“拖”到工人越级上访,而我们的职能部门却束手无策。造成工作被动,甚至被迫承担责任。
(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通过近几年的不断建设,煤矿技防设施有所改善,但随着矿区及周边环境的变化、流动人口增多,矿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已无法满足矿区治安形势需要,使得矿区的治安防范能力处于低层次上,治安防范难度增大,矿区工业原材料失窃案件时有发生,与矿区的高速发展,员工对内部环境的需要很不协调。例如:主要路段、部位安防设施建设,矿区围墙建设相对滞后,案件发生后无法及时掌握有力证据。
(四)保卫力量建设相对滞后。现代企业由于治安保卫队不具备执法者的主体资格,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保卫力量建设在企业中的地位及重视程度相对减弱,出现了警力不足或人员老化等情况,而治安保卫队的工作面相对较广,包括治安巡逻、煤炭稽查、物资检查、安全守卫、交通治理、火工品管理、消防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信访维稳等,可以说点多、面广、任务重。但因为待遇较低,年轻员工不愿意到保卫部门工作,造成保卫队伍多由年龄偏大、身体残弱等员工组成。造成开展工作力量不足,涉及问题不能正常运转,导致在管理中组织不力、协调不力,工作吃力,甚至很多工作都无法开展。
二、解决对策
(一)确保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我们的党支部书记既要掌握综合治理的相关政策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规定,提高认识;又要依托区队实际,明确综合治理与生产经营以及区队管理间的相互关系,切实认识到区队的发展需要良好的内部环境。二是落实到位。再慎密的计划安排,再完善的防范措施,再严格的制度文件,如果缺少了落实观念、忽视了落实,最终只能是一纸空文。在避免制度缺失的同时,更应狠抓落实,让综合治理工作不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不仅仅是搁置在墙上的制度中,要加强员工的教育引导,实现思想有法束,行为有法依。三是追究到位。目前综合治理责任书层层签订,实行一票否决,形成了“目标到位、责任到肩、上有人抓、下有人管”的良好态势。要进一步增强综治负责人的责任感,加大对责任人的考核力度。
(二)注重三个强化。一是注重强化保卫力量建设。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强化角色认知,明确角色定位。尽快实现由单纯独立办案向打、防、管、建等全方位综合服务的转变,依托警企联建,找准打击犯罪与服务产能建设的最佳结合。深入调研、掌握动态,真正地把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的轨道。针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要生产物资以及苗头性、倾向性的综治维稳突出问题,强化监管监控,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同时,重视自身素质培养,立足现有人员,实现供需平衡。二是注重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劳务人员的管理。本着“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外委施工单位劳务人员管理教育力度,制定下发切实可行的外委施工单位管理考核措施,并严格执行,各科室要加强协作。三是注重强化文化培育,推行和谐建设,实施标本兼治。加强法制文化建设,深入细致、灵活多样地开展各个层面的法制教育及规章制度教育,营建人人重法、知法的良好法制环境。加强制度文化建设,致力于打造员工正确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和谐的“家”文化建设,让员工在和谐融洽向上的人文环境里同企业共进步。
(三)完善三个体系。一是完善群防群治体系。综治维稳工作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或是个别人的努力就能搞好的,需要切实发挥各科室和各级综治组织的作用,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在建立群防群治体系的基础上,还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密切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密切周边兄弟单位的协作,探寻构建协作协管、共促共建、区域联防、部门联动、内外兼济的立体群防群治体系。二是完善信息预警体系。架构起主动、准确、快捷、超前的预警体系愈来愈重要。需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情况信息工作,强化对信息的归纳、综合、分析和判断,强化以情报信息为主导的预警机制,健全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情报信息网络,各科室、区队要准确、真实的反映本科室、区队的矛盾信息,坚持每月汇报制度,要注意信息的时效性,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三是完善电子防范体系。多数单位办公、生活区域基本上已实现可视化监控的全覆盖,矿区已经具备了构建电子预警防范体系的基础条件。目前,整合现有的监控资源,加装部分主要路段、要害部位的监控设施,实现防范信息时时监控,打造电子预警平台已经成为我们刻不容缓的主要任务。
三、结语
矿区综治维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只有结合矿区发展建设不断变化的新形式,进行不懈的探索与研究,全员共同努力,重在落实,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矿区的长治久安。
作者简介:梁玺彦,男,生于1979年12月,助理政工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