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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以来,国务院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各地试行的代建制予以肯定,此后各地广泛在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上实施并推广代建,但大多省市仍然是专业项目管理机构代建与使用单位自建两种情况并存.由于代建制度尚处于探索尝试阶段,成熟的运作模式仍待探讨,部分不满足代建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仍由使用单位直接组织建设并进行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