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惰政的“酸雨”:
腐蚀了“执政为民”的信条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责任主要应该是:在经济上,制订规则监督执行,弱化行政干预;在社会管理上,要依法行政,和谐治理,更注重规则的公平性、机会的均等性、利益的大众性;在公共服务上,应向民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障、安全保障等服务。政府必须将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天职。可惜,如今政府的不少公务人员反其道而行之。他们千方百计强化对市场经济的行政干预,有意运用手中的权力谋私,甚至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没利便推诿扯皮推托搪塞。而对于事关百姓切身权益的环境、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则身在其位懒惰其职,互踢皮球,得过且过。这种“惰政”行为是腐败的另一种形态,就像具有腐蚀性的“酸雨”,会严重腐蚀国家机器,腐蚀“执政为民”的信条,腐蚀广大群众对政府的信赖!
在媒体曝光的各地违建案例中,一方面,诸如“违建存在数年之久”、“居民举报多年未果”的现象让公众质疑相关部门不作为;另一方面,“城管查处屡遭闭门羹”、“业主无视拆违令”、“违建拆除后偷偷复建”之类的现象,又反映出“违建易、拆违难”的执法尴尬。
对于违建泛滥的探究中,违法不究、执法不严,一直被认为是违建多发的原因之一。
贵阳市都市花园小区,楼顶违章建筑超重200吨。有相邻业主反映:A栋顶楼住了6家人,6家都修了加层。2010年,都市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公司多次向城管部门作了反映。直到2011年2月15日,业主们才终于得到答复。“由市城管执法支队联合多部门,在小区开会向这几家住户下达了行政拆除通知书。”可在这之后,行政拆除的命令并没有被执行。城管部门说:由于市规划局和市住建局的处理意见至今没有落实,都市花园小区“楼上楼”的拆违工作事实上已经处于停滞状态。有公民质疑这涉嫌相互推诿责任。
“杨四渔港”楼顶私搭违建数百平米,市民投诉7年也拆不掉;湖南衡阳楼顶违建25栋空中别墅,规划等部门曾多次责令拆除,但至今不了了之,苏州“园林式别墅”市民举报6年无果,得过且过......所有这些现象都显示着有关部门违法不究、执法不严。
有人质疑:如果城管能拿出穷追猛管小摊小贩那样的劲头和力度,来追究楼顶别墅豪门,“空中楼阁”的美景能如此之多地出现在高楼之上且达数年之久吗?
贪腐的“黑雨”:
膨胀了财富导向的物欲
人性的贪婪,官员的腐败,商人的唯利是图,贪官与奸商的相互勾结,在监督制衡机构缺失的等级官本位体制下和财富导向的导引中,飘洒着一阵阵贪腐的“黑雨”,膨胀着金钱至上的贪欲,也催生了一栋栋楼顶别墅的“雨后春笋”。
每一个拆不掉的违建后面,都存在一条时隐时现的灰色利益链;每一个拆不掉违建的违建者背后,都有一个或多个强大的“靠山”。有专家毫不客气地指出:一个违建长时间拆不掉,公众完全有理由怀疑其中必有“猫腻”,不排除存在失职渎职现象的可能,甚至有严重的贪腐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应该主动介入查一查。 霸占公共的楼顶空间来建造私人的领地,这额外的红利是建立在侵占别人的产权和公共危害的基础之上,这是金钱至上的财富导向膨胀了人性的贪欲所为。正如一记者询问一孩子:你的偶像是谁?他说是比尔·盖茨。问他为什么呢?孩子理直气壮地回答:因为他是世界首富啊!在孩子的心中,世界上最有钱的人,就是他最崇拜的偶像。这种金钱至上玷染童心的恶果,是否受了物质导向的社会文化、财富导向的影视文化的熏染?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不向孩子测重强调:比尔·盖茨之所以值得崇拜、效法,不是因为他钱多,而是因为他的钱来源于他的超常智慧和创新;因为他改善了人类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因为他的钱的用途主要用于继续创新和慈善事业;因为他是当代最伟大的创新发明家,是最伟大的慈善家——他承诺把他所有的钱都捐给人类的公益事业!
北京楼顶豪宅的张教授表示:“我既然敢住这,我就不怕谁告!一些名人来唱歌你不能不让他们唱吧?” 张教授的言行真的让人不可理解,不可理解其为何知道在楼顶建造别墅是违法行为还肆意妄为,不可理解何人为其撑起不弯的腰?
据北京城管人士透露,人济山庄B栋楼顶假山违建,其主人张必清,在某医学协会任职。
据公开资料显示他是“梅花磁针灸综合疗法”(“奇经疗法”)的创始人。
2013年8月12日,在北京的6家“奇经堂”门店,均由其弟子坐诊。其弟子称:张必清本人只偶尔在家接待“有来头的人”。
一语道破天机,原来张必清先生如此之牛,是因为仗着背后“有来头的人”!
体制的“红雨”:
造就了“雨后春笋”的土壤
行政的不阳光,管理的不公开,制衡的缺失,监督的缺位,等级分明的官本位体制,处罚力度的偏轻,加之多头管制,政出多方,如同“九龙治水”,造成一人一个意见、一个部门一个想法,相互推脱责任。这一切形成了体制的“红雨”,滋润了楼顶违建的土壤,造就了楼顶“春笋”滋生的温床。
从法律层面来说,“违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对于违建的相关处罚可以参照的是2008年开始施行的城乡规划法,但是,在该法第六十四条对于三种违建情况的处罚措施中,其中处罚力度最大的也不过是“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表示,一方面执法存在不严,一方面处罚又较轻,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违建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出现拆除后复建的现象。
针对违建之风,日前北京市进一步明确了居住区违法建设查处和拆除的五大步骤,包括联合认定、冻结房产、约谈教育、媒体曝光、强制拆除。在这五个步骤中,一座违建从发现到拆除,就涉及到城管执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等多个政府部门。 多头管理造成的后果之一,就是其中一个环节拖延,整个拆违工作就停滞。此外发现违建之后,谁该管、谁能管,分段管理也导致责权不明。如何整合拆违力量,明确监管责任这也是解决当前“拆违难”的一道必答题。
官本位等级制度与观念的存在,也是导致楼顶“春笋”滋生的一个温床。违建现象在农村、城市都存在,但是‘拆违难’却往往突出表现在一些别墅区或者高档小区。这些违建业主多是持有广泛社会资源和特殊权力背景的人,能为违建找到‘保护伞’。违建中的特权因素,一定程度上造成执法部门的不作为或者选择性执法。
事实上,从北京人济山庄违建业主张必清开始,近期每一起空中违建曝光之后,“最牛违建”背后的“最牛业主”往往都被网友全面起底。违建业主身份非富即贵,也进一步加剧民众对于违建横行的愤慨。譬如深圳“楼顶庙宇”的主人,之所以敢于用指纹密码锁锁住公共空间,网友和媒体披露她是一位颇有背景的政协委员。
法治的“盲雨”:
遮蔽了公民的多重权利
很多楼顶违建的相邻住户,似乎属于公民权利的“法盲”,眼睁睁看着楼顶别墅压在自己的屋顶,却没有意识到面临着自己的共有产权等权利的被侵犯,即便意识到也没有能通过有效的方式维权。更有甚者认为:“(违建)那是人家花钱建的私人建筑,我怎么能进得去?我怎么能管得到呢?”殊不知楼顶的空间也是自己有份的共有产权。这样善良而麻木的错误认识,客观上也放纵了那些违法的违建者。
也有个别觉醒的住户曾与违建方据理力争,但一旦违建方采用“赎买”的方式与之达成某种妥协,纠纷可能就内化私了。据报道北京“空中阁楼”主人,曾采用免费给住户看病或私人给钱方式,让他们“息怒”,相当于一种“私权贱卖”,因获得一点蝇头小利就甘愿冒大楼不安全而产生的生命财产风险。其实楼顶作为全楼业主的共同产权,一、两家妥协私了也是不合法理的,是对其他业主的侵权。
公民权利不觉悟还表现在大部分住户有“搭便车”心理,认为总有别人会出头把事“摆平”,或总会有政府部门出来干预。于是忍气吞声,噤若寒蝉,权利不主张,正义不伸张;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甚至连自家“瓦上霜”、屋顶楼也视而不见,等待“搭便车”,让别人给他一并清理。这样的心理不仅使面临共同风险的住户难以团结起来,也会把“出头人”置于不利的弱势地位。
腐蚀了“执政为民”的信条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责任主要应该是:在经济上,制订规则监督执行,弱化行政干预;在社会管理上,要依法行政,和谐治理,更注重规则的公平性、机会的均等性、利益的大众性;在公共服务上,应向民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障、安全保障等服务。政府必须将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天职。可惜,如今政府的不少公务人员反其道而行之。他们千方百计强化对市场经济的行政干预,有意运用手中的权力谋私,甚至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没利便推诿扯皮推托搪塞。而对于事关百姓切身权益的环境、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则身在其位懒惰其职,互踢皮球,得过且过。这种“惰政”行为是腐败的另一种形态,就像具有腐蚀性的“酸雨”,会严重腐蚀国家机器,腐蚀“执政为民”的信条,腐蚀广大群众对政府的信赖!
在媒体曝光的各地违建案例中,一方面,诸如“违建存在数年之久”、“居民举报多年未果”的现象让公众质疑相关部门不作为;另一方面,“城管查处屡遭闭门羹”、“业主无视拆违令”、“违建拆除后偷偷复建”之类的现象,又反映出“违建易、拆违难”的执法尴尬。
对于违建泛滥的探究中,违法不究、执法不严,一直被认为是违建多发的原因之一。
贵阳市都市花园小区,楼顶违章建筑超重200吨。有相邻业主反映:A栋顶楼住了6家人,6家都修了加层。2010年,都市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公司多次向城管部门作了反映。直到2011年2月15日,业主们才终于得到答复。“由市城管执法支队联合多部门,在小区开会向这几家住户下达了行政拆除通知书。”可在这之后,行政拆除的命令并没有被执行。城管部门说:由于市规划局和市住建局的处理意见至今没有落实,都市花园小区“楼上楼”的拆违工作事实上已经处于停滞状态。有公民质疑这涉嫌相互推诿责任。
“杨四渔港”楼顶私搭违建数百平米,市民投诉7年也拆不掉;湖南衡阳楼顶违建25栋空中别墅,规划等部门曾多次责令拆除,但至今不了了之,苏州“园林式别墅”市民举报6年无果,得过且过......所有这些现象都显示着有关部门违法不究、执法不严。
有人质疑:如果城管能拿出穷追猛管小摊小贩那样的劲头和力度,来追究楼顶别墅豪门,“空中楼阁”的美景能如此之多地出现在高楼之上且达数年之久吗?
贪腐的“黑雨”:
膨胀了财富导向的物欲
人性的贪婪,官员的腐败,商人的唯利是图,贪官与奸商的相互勾结,在监督制衡机构缺失的等级官本位体制下和财富导向的导引中,飘洒着一阵阵贪腐的“黑雨”,膨胀着金钱至上的贪欲,也催生了一栋栋楼顶别墅的“雨后春笋”。
每一个拆不掉的违建后面,都存在一条时隐时现的灰色利益链;每一个拆不掉违建的违建者背后,都有一个或多个强大的“靠山”。有专家毫不客气地指出:一个违建长时间拆不掉,公众完全有理由怀疑其中必有“猫腻”,不排除存在失职渎职现象的可能,甚至有严重的贪腐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应该主动介入查一查。 霸占公共的楼顶空间来建造私人的领地,这额外的红利是建立在侵占别人的产权和公共危害的基础之上,这是金钱至上的财富导向膨胀了人性的贪欲所为。正如一记者询问一孩子:你的偶像是谁?他说是比尔·盖茨。问他为什么呢?孩子理直气壮地回答:因为他是世界首富啊!在孩子的心中,世界上最有钱的人,就是他最崇拜的偶像。这种金钱至上玷染童心的恶果,是否受了物质导向的社会文化、财富导向的影视文化的熏染?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不向孩子测重强调:比尔·盖茨之所以值得崇拜、效法,不是因为他钱多,而是因为他的钱来源于他的超常智慧和创新;因为他改善了人类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因为他的钱的用途主要用于继续创新和慈善事业;因为他是当代最伟大的创新发明家,是最伟大的慈善家——他承诺把他所有的钱都捐给人类的公益事业!
北京楼顶豪宅的张教授表示:“我既然敢住这,我就不怕谁告!一些名人来唱歌你不能不让他们唱吧?” 张教授的言行真的让人不可理解,不可理解其为何知道在楼顶建造别墅是违法行为还肆意妄为,不可理解何人为其撑起不弯的腰?
据北京城管人士透露,人济山庄B栋楼顶假山违建,其主人张必清,在某医学协会任职。
据公开资料显示他是“梅花磁针灸综合疗法”(“奇经疗法”)的创始人。
2013年8月12日,在北京的6家“奇经堂”门店,均由其弟子坐诊。其弟子称:张必清本人只偶尔在家接待“有来头的人”。
一语道破天机,原来张必清先生如此之牛,是因为仗着背后“有来头的人”!
体制的“红雨”:
造就了“雨后春笋”的土壤
行政的不阳光,管理的不公开,制衡的缺失,监督的缺位,等级分明的官本位体制,处罚力度的偏轻,加之多头管制,政出多方,如同“九龙治水”,造成一人一个意见、一个部门一个想法,相互推脱责任。这一切形成了体制的“红雨”,滋润了楼顶违建的土壤,造就了楼顶“春笋”滋生的温床。
从法律层面来说,“违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对于违建的相关处罚可以参照的是2008年开始施行的城乡规划法,但是,在该法第六十四条对于三种违建情况的处罚措施中,其中处罚力度最大的也不过是“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表示,一方面执法存在不严,一方面处罚又较轻,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违建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出现拆除后复建的现象。
针对违建之风,日前北京市进一步明确了居住区违法建设查处和拆除的五大步骤,包括联合认定、冻结房产、约谈教育、媒体曝光、强制拆除。在这五个步骤中,一座违建从发现到拆除,就涉及到城管执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等多个政府部门。 多头管理造成的后果之一,就是其中一个环节拖延,整个拆违工作就停滞。此外发现违建之后,谁该管、谁能管,分段管理也导致责权不明。如何整合拆违力量,明确监管责任这也是解决当前“拆违难”的一道必答题。
官本位等级制度与观念的存在,也是导致楼顶“春笋”滋生的一个温床。违建现象在农村、城市都存在,但是‘拆违难’却往往突出表现在一些别墅区或者高档小区。这些违建业主多是持有广泛社会资源和特殊权力背景的人,能为违建找到‘保护伞’。违建中的特权因素,一定程度上造成执法部门的不作为或者选择性执法。
事实上,从北京人济山庄违建业主张必清开始,近期每一起空中违建曝光之后,“最牛违建”背后的“最牛业主”往往都被网友全面起底。违建业主身份非富即贵,也进一步加剧民众对于违建横行的愤慨。譬如深圳“楼顶庙宇”的主人,之所以敢于用指纹密码锁锁住公共空间,网友和媒体披露她是一位颇有背景的政协委员。
法治的“盲雨”:
遮蔽了公民的多重权利
很多楼顶违建的相邻住户,似乎属于公民权利的“法盲”,眼睁睁看着楼顶别墅压在自己的屋顶,却没有意识到面临着自己的共有产权等权利的被侵犯,即便意识到也没有能通过有效的方式维权。更有甚者认为:“(违建)那是人家花钱建的私人建筑,我怎么能进得去?我怎么能管得到呢?”殊不知楼顶的空间也是自己有份的共有产权。这样善良而麻木的错误认识,客观上也放纵了那些违法的违建者。
也有个别觉醒的住户曾与违建方据理力争,但一旦违建方采用“赎买”的方式与之达成某种妥协,纠纷可能就内化私了。据报道北京“空中阁楼”主人,曾采用免费给住户看病或私人给钱方式,让他们“息怒”,相当于一种“私权贱卖”,因获得一点蝇头小利就甘愿冒大楼不安全而产生的生命财产风险。其实楼顶作为全楼业主的共同产权,一、两家妥协私了也是不合法理的,是对其他业主的侵权。
公民权利不觉悟还表现在大部分住户有“搭便车”心理,认为总有别人会出头把事“摆平”,或总会有政府部门出来干预。于是忍气吞声,噤若寒蝉,权利不主张,正义不伸张;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甚至连自家“瓦上霜”、屋顶楼也视而不见,等待“搭便车”,让别人给他一并清理。这样的心理不仅使面临共同风险的住户难以团结起来,也会把“出头人”置于不利的弱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