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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形成至今,其最突出的变化是逐渐从立法上确立了农村五保供养的政府责任原则,摆脱了传统扶贫济困道德思想和封建宗法观念的影响。今后,国家应贯彻生存权保障的理念,将其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乃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有效的立法整合,使农村五保供养群体的生存权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