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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的法律制度是农村基层民主生动实践的客观要求。现行法制存在的缺陷影响了农村基层党组织依法执政与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办事相互关系的和谐统一,影响了基层公共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机衔接与良性互动。因此,农村基层民主需要规范和理顺农村基层组织关系及创新乡镇组织管理法制;创新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党内民主和法治制度;完善和创建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制度;培育和保障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