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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西方社会工作的实务取向是以"案主—个体治疗"为中心,把问题归结为服务对象自身的原因,强调社会工作的目标是使个人努力适应外部社会环境。马克思主义社会工作的理论主张则是在不否认个体本身原因的前提下,坚持实施以"案主—结构分析"为中心,强调结构而非个体的、解放而非控制的、事实而非建构的、变革而非适应的实务取向。现阶段的中国实务社会工作者在关注服务对象微观境遇的同时,还必须具备马克思主义社会工作的宏大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