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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令密管不是“勤政”为民,而是“繁政”扰民。行政繁杂是一种难以消弥的痼疾,古今同然。
唐代柳宗元写过一篇很有名的文章《种树郭橐驼传》,文章里一名叫郭橐驼的种树人说:“长人者好烦其令,若甚怜焉,而卒以祸。旦暮吏来而呼曰:‘官命促尔耕,勖尔植,督尔獲;蚤缫而绪,蚤织而缕;字而幼孩,遂而鸡豚。’鸣鼓而聚之,击木而召之……”
这名种树人的话令人沉思。他说了一个当时的普遍现象:官吏们总喜欢把政令搞得非常烦杂,看起来很关心百姓,到头来反而害了百姓。日夜有差吏进村大呼小叫:官长有令。催你们耕田,促你们播种,监督你们收割。你们要抓紧时间缫丝纺线。你们要带好小孩,喂好鸡与猪。一会儿击鼓,一会儿敲梆子,把人们召集起来……
这样一种烦令密管,不是“勤政”为民,而是“繁政”扰民。行政繁杂是一种难以消弥的痼疾,古今同然。
在行政繁杂的形态中,没有市场视角,也谈不上社会自主理念,公共部门存在强健的管事偏好。从早到晚,不停地发出各种声音,到了乡村说农业是基础,到了学校说教育是根本,到了企业说科技是关键,总是忙得脚打后脑勺。
行政繁杂必然导致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进一步问题还在于,行政繁杂不仅表现在“事”的层面,更会渗入到“理”的层面,构成一种简事繁做的繁缛文化。当繁缛文化和繁杂喜好进入到精神领域时,本来一个可以三言两语的律令或规章,也会被弄得很玄乎。小到一个单位的条例规章,乃至幼儿园的“家长须知”,都会被弄得繁杂不已。
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规范应当是简单明了的,否则其社会功效就会大打折扣。正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的:“法律的体裁要精洁简约。《十二铜表法》是精简谨严的典型。小孩子们都能把它背出来。查士丁尼的《新法》是繁冗散漫的,所以人们不得不加以删节……”关于这一点,英国思想家斯宾塞也说过:“一条规则、原理或公理,假定在其他方面都令人满意的话,也只有在表达它的词句明确时,才有价值。”
孟德斯鸠和斯宾塞的话,使我们想起唐代史学家吴兢《贞观政要》中记载的政治智慧。贞观十年,唐太宗对大臣们说:“国家法令,惟须简约……数变法者,实不益道理,宜令细审,毋使互文。”贞观十一年,唐太宗又对大臣们说:“诏令格式,若不常定,则人心多惑,奸诈益生。……又《书》曰:‘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
唐太宗在谈到如何治国理政时说:国家法令必须简约,政令多出繁变对于治国之道没好处。应仔细审定法令,法律之间不能有重复、相互矛盾抵牾的条文。朝廷发布命令、文告等若不常久稳定,就会使人心迷惑不解,奸诈之事就会发生。他引证《尚书》说:“慎重地发布命令,命令既出必须执行,不得更改。”
无论是种树人郭橐驼的说法,孟德斯鸠、斯宾塞的论断,还是《贞观政要》中的记载,其实都包含了人类历久的经验。
治理行政繁杂痼疾,进一步克服官僚主义、文牍主义、形式主义,是当下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所要求的:“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改革会议公文制度,减少会议、文件,着力改进会风文风。”
真理是简约的,阳光、空气、清溪、春花秋月是简约的,真正的“勤政”也是简约的。勤政绝不是繁政,简约的行政才更有力量。
唐代柳宗元写过一篇很有名的文章《种树郭橐驼传》,文章里一名叫郭橐驼的种树人说:“长人者好烦其令,若甚怜焉,而卒以祸。旦暮吏来而呼曰:‘官命促尔耕,勖尔植,督尔獲;蚤缫而绪,蚤织而缕;字而幼孩,遂而鸡豚。’鸣鼓而聚之,击木而召之……”
这名种树人的话令人沉思。他说了一个当时的普遍现象:官吏们总喜欢把政令搞得非常烦杂,看起来很关心百姓,到头来反而害了百姓。日夜有差吏进村大呼小叫:官长有令。催你们耕田,促你们播种,监督你们收割。你们要抓紧时间缫丝纺线。你们要带好小孩,喂好鸡与猪。一会儿击鼓,一会儿敲梆子,把人们召集起来……
这样一种烦令密管,不是“勤政”为民,而是“繁政”扰民。行政繁杂是一种难以消弥的痼疾,古今同然。
在行政繁杂的形态中,没有市场视角,也谈不上社会自主理念,公共部门存在强健的管事偏好。从早到晚,不停地发出各种声音,到了乡村说农业是基础,到了学校说教育是根本,到了企业说科技是关键,总是忙得脚打后脑勺。
行政繁杂必然导致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进一步问题还在于,行政繁杂不仅表现在“事”的层面,更会渗入到“理”的层面,构成一种简事繁做的繁缛文化。当繁缛文化和繁杂喜好进入到精神领域时,本来一个可以三言两语的律令或规章,也会被弄得很玄乎。小到一个单位的条例规章,乃至幼儿园的“家长须知”,都会被弄得繁杂不已。
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规范应当是简单明了的,否则其社会功效就会大打折扣。正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的:“法律的体裁要精洁简约。《十二铜表法》是精简谨严的典型。小孩子们都能把它背出来。查士丁尼的《新法》是繁冗散漫的,所以人们不得不加以删节……”关于这一点,英国思想家斯宾塞也说过:“一条规则、原理或公理,假定在其他方面都令人满意的话,也只有在表达它的词句明确时,才有价值。”
孟德斯鸠和斯宾塞的话,使我们想起唐代史学家吴兢《贞观政要》中记载的政治智慧。贞观十年,唐太宗对大臣们说:“国家法令,惟须简约……数变法者,实不益道理,宜令细审,毋使互文。”贞观十一年,唐太宗又对大臣们说:“诏令格式,若不常定,则人心多惑,奸诈益生。……又《书》曰:‘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
唐太宗在谈到如何治国理政时说:国家法令必须简约,政令多出繁变对于治国之道没好处。应仔细审定法令,法律之间不能有重复、相互矛盾抵牾的条文。朝廷发布命令、文告等若不常久稳定,就会使人心迷惑不解,奸诈之事就会发生。他引证《尚书》说:“慎重地发布命令,命令既出必须执行,不得更改。”
无论是种树人郭橐驼的说法,孟德斯鸠、斯宾塞的论断,还是《贞观政要》中的记载,其实都包含了人类历久的经验。
治理行政繁杂痼疾,进一步克服官僚主义、文牍主义、形式主义,是当下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所要求的:“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改革会议公文制度,减少会议、文件,着力改进会风文风。”
真理是简约的,阳光、空气、清溪、春花秋月是简约的,真正的“勤政”也是简约的。勤政绝不是繁政,简约的行政才更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