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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府绩效审计在国外是在20世纪4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伴随着经济危机后国家公共开支的大幅增加和人民民主意识的提高,公众开始关注政府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我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关注政府绩效审计,并在一些城市的一些项目审计中取得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
关键词:政府绩效审计;动因本质;发展趋势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涵义
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这一概念近年来已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但对其定义目前尚无统一的界定。第九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利马宣言—审计规则指南》“总则”中称,除了其重要性和意义都不容置疑的财务审计之外,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审计,即对政府当局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这种审计的范围不仅包括各个具体的管理活动,而且还包括政府当局的组织和管理系统的全部活动;第十二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中描述:“除了合规性审计,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审计,它涉及对公营部门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这就是绩效审计。”《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根据《审计法》关于对财政收支效益性审计的规定,提出了绩效审计的概念(《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是指审计机关在对政府各部门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审查其在履行职务时财政资金使用所达到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程度,并进行分析、评价和提出改进意见的专项审计行为。”可以看出,对一个组织的绩效审计,主要包括对资源投入的经济性,管理的效率性和工作的效果性的审计。
二、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
由于我国绩效审计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系统、完整的绩效审计理论尚未形成,对绩效审计的定义目前仍是各持己见,众说纷纭。大多数人认为,政府绩效审计作为几十年来政府审计发展的一种新趋势,是指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政府部门、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分析评价其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以及所取得的效果是否与预期目标相一致,以进一步改善经济管理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单位或项目绩效的经济监督活动。绩效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审计方式,是现代审计的标志之一,与传统的财务审计相比,在审计的范围、内容和作用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点。
1、在审计目的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为了查错防弊,保证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而绩效审计则是为了评价各项投入资源的经济和有效程度,并藉以寻找进一步提高绩效的途径,实现由查处达到控制和提高的目的。
2、在审计对象上,财务审计主要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而绩效审计的对象具有广泛性。绩效审计的被审计单位不仅包括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而且包括其他使用公共资金的单位。因此,其审计范围既包括物质生产部门,也包括非物质生产部门,还有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等;既包括被审计单位各项业务活动,也包括其他非经济范畴的管理活动。
3、在审计方法上,财务审计主要采用的是会计资料的检查法,如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审阅法、复核法、核对法、调节法、盘点法等;而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方法具有科学性和综合性。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方法视不同情况而异。经济性、效率性的审计方法,可借鉴财务审计所采用的方法,如顺查法、逆查法、抽查法等。对于效果性审计,除了可以借鉴财务审计的审计方法外,还可以采用费用效益分析法,多项目系统评价方法,如矩阵评价法,最小费用法或综合评价法等。因此,审计人员需要针对不同的审计项目制定不同的审计方案,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更具科学性和综合性。
4、在审计作用上,财务审计主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正确、合法,保护国家和集体资财的安全完整,其职能是保护性的;而绩效审计不仅要监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更重要的要全面评价其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的经济和有效程度,揭示影响绩效高低的原因所在,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指出进一步提高绩效的具体途径和办法。其建议性作用尤为突出。
三、绩效审计的动因和本质
同其他类型审计一样,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也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政府绩效审计起源于这样一种经济责任关系:政府作为受托方对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和经营,对公共资源的所有者——公众负有不断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的责任。
(一)受托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的动因
在委托代理关系下,由于双方目标的非完全一致性和信息的非对称性,会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而产生对代理人监督的问题。因此代理人必须向委托人报告履责业绩。但仅凭代理人所呈报的履责报告这种一面之词,委托人会对其真实性产生怀疑。因此对履责报告进行审查就成为必要。早期的这种审查工作主要是由委托人自己或由其授权的认为最亲近可靠的人来完成的。随着代理业务和受托责任内容的日趋复杂,用以表明代理人代理业绩的履责报告特别是财务会计报表也越来越复杂。而委托人往往并不具备相应的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由于受到个人禀赋以及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委托人要想事必躬亲地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已不可能。因此求助于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并与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没有直接利益联系的独立的第三人,对代理人的履责业绩进行审查,以保证对履责业绩的审查评价客观公正就成为必然。这样便产生了审计。
(二)公共受托财务责任是现代政府财务审计的动因
当公民一旦成为政府的纳税人,纳税人与政府就发生了分离,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政府有责任在具体规定的质量、成本以及时间范围内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政府有责任依法使用资金并定期就资金去向和资金使用效果等问题通过正式渠道向社会公众及各利益相关主体公开信息。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以解除上述受托责任,但由于政府行为的复杂性和财务报告的专业性,这样就需要审计机关这个专职监督机构来审查,并公布大家都看得懂的结果,这样就产生了政府财务审计。
(三)政府绩效审计的本质是对受托公共管理责任的监督和评价
审计的本质是对受托人的自我认定、自我计量和自我编制的受托责任报告,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重新认定、重新判定受托责任的过程。政府绩效审计的本质是作为委托者的利益代表对代理人—政府机构的受托公共管理责任履行情况按照合理的标准进行的再认定、再监督,并据此作出评价,提出建议,以进一步改善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趋势
绩效审计是财务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走向深化的必由之路,它是适应现代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并伴随其发展而发展。探讨其发展趋势,对于认清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认识、掌握和运用审计规律,不断提高审计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在审计主体上,逐步形成国家审计为主,其他审计为辅的格局。由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地位,由国家审计机关实施强制性的审计监督较为适宜。但是,随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活动的日趋复杂和单位数量众多、涉及面广、分工越来越细等因素影响,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补充作用,从而发挥审计体系的整体功能,逐步建立起强有力的审计监督网络体系。
2、在审计目标上,绩效审计将由评价、反映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绩效为主,扩大到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找管理漏洞、防止损失浪费、挖掘工作潜力、改进管理等方面,促进其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使其达到管理活动的全面优化。
3、在审计目标上,绩效审计将由评价、反映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绩效为主,扩大到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找管理漏洞、防止损失浪费、挖掘工作潜力、改进管理等方面,促进其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使其达到管理活动的全面优化。
4、在审计手段上,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电子政府的成功建设,绩效审计将由人工审计逐步向联网审计发展,电子计算机将更广泛地被运用到绩效审计领域中来。
5、在审计作用上,实现审计从监督职能向服务职能的转变,由“维护型”向“促进型”转变。绩效审计除继续体现出监督这一基本职能外,其建设性职能将更加突出,审计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将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并且为社会所接受。
关键词:政府绩效审计;动因本质;发展趋势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涵义
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这一概念近年来已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但对其定义目前尚无统一的界定。第九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利马宣言—审计规则指南》“总则”中称,除了其重要性和意义都不容置疑的财务审计之外,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审计,即对政府当局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这种审计的范围不仅包括各个具体的管理活动,而且还包括政府当局的组织和管理系统的全部活动;第十二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中描述:“除了合规性审计,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审计,它涉及对公营部门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这就是绩效审计。”《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根据《审计法》关于对财政收支效益性审计的规定,提出了绩效审计的概念(《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是指审计机关在对政府各部门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审查其在履行职务时财政资金使用所达到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程度,并进行分析、评价和提出改进意见的专项审计行为。”可以看出,对一个组织的绩效审计,主要包括对资源投入的经济性,管理的效率性和工作的效果性的审计。
二、政府绩效审计的特点
由于我国绩效审计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系统、完整的绩效审计理论尚未形成,对绩效审计的定义目前仍是各持己见,众说纷纭。大多数人认为,政府绩效审计作为几十年来政府审计发展的一种新趋势,是指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政府部门、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分析评价其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以及所取得的效果是否与预期目标相一致,以进一步改善经济管理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单位或项目绩效的经济监督活动。绩效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审计方式,是现代审计的标志之一,与传统的财务审计相比,在审计的范围、内容和作用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点。
1、在审计目的上,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为了查错防弊,保证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而绩效审计则是为了评价各项投入资源的经济和有效程度,并藉以寻找进一步提高绩效的途径,实现由查处达到控制和提高的目的。
2、在审计对象上,财务审计主要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而绩效审计的对象具有广泛性。绩效审计的被审计单位不仅包括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而且包括其他使用公共资金的单位。因此,其审计范围既包括物质生产部门,也包括非物质生产部门,还有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等;既包括被审计单位各项业务活动,也包括其他非经济范畴的管理活动。
3、在审计方法上,财务审计主要采用的是会计资料的检查法,如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审阅法、复核法、核对法、调节法、盘点法等;而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方法具有科学性和综合性。政府绩效审计的评价方法视不同情况而异。经济性、效率性的审计方法,可借鉴财务审计所采用的方法,如顺查法、逆查法、抽查法等。对于效果性审计,除了可以借鉴财务审计的审计方法外,还可以采用费用效益分析法,多项目系统评价方法,如矩阵评价法,最小费用法或综合评价法等。因此,审计人员需要针对不同的审计项目制定不同的审计方案,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更具科学性和综合性。
4、在审计作用上,财务审计主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正确、合法,保护国家和集体资财的安全完整,其职能是保护性的;而绩效审计不仅要监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更重要的要全面评价其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的经济和有效程度,揭示影响绩效高低的原因所在,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指出进一步提高绩效的具体途径和办法。其建议性作用尤为突出。
三、绩效审计的动因和本质
同其他类型审计一样,政府绩效审计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也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政府绩效审计起源于这样一种经济责任关系:政府作为受托方对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和经营,对公共资源的所有者——公众负有不断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的责任。
(一)受托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的动因
在委托代理关系下,由于双方目标的非完全一致性和信息的非对称性,会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而产生对代理人监督的问题。因此代理人必须向委托人报告履责业绩。但仅凭代理人所呈报的履责报告这种一面之词,委托人会对其真实性产生怀疑。因此对履责报告进行审查就成为必要。早期的这种审查工作主要是由委托人自己或由其授权的认为最亲近可靠的人来完成的。随着代理业务和受托责任内容的日趋复杂,用以表明代理人代理业绩的履责报告特别是财务会计报表也越来越复杂。而委托人往往并不具备相应的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由于受到个人禀赋以及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委托人要想事必躬亲地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已不可能。因此求助于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并与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没有直接利益联系的独立的第三人,对代理人的履责业绩进行审查,以保证对履责业绩的审查评价客观公正就成为必然。这样便产生了审计。
(二)公共受托财务责任是现代政府财务审计的动因
当公民一旦成为政府的纳税人,纳税人与政府就发生了分离,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政府有责任在具体规定的质量、成本以及时间范围内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政府有责任依法使用资金并定期就资金去向和资金使用效果等问题通过正式渠道向社会公众及各利益相关主体公开信息。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以解除上述受托责任,但由于政府行为的复杂性和财务报告的专业性,这样就需要审计机关这个专职监督机构来审查,并公布大家都看得懂的结果,这样就产生了政府财务审计。
(三)政府绩效审计的本质是对受托公共管理责任的监督和评价
审计的本质是对受托人的自我认定、自我计量和自我编制的受托责任报告,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重新认定、重新判定受托责任的过程。政府绩效审计的本质是作为委托者的利益代表对代理人—政府机构的受托公共管理责任履行情况按照合理的标准进行的再认定、再监督,并据此作出评价,提出建议,以进一步改善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趋势
绩效审计是财务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走向深化的必由之路,它是适应现代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并伴随其发展而发展。探讨其发展趋势,对于认清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认识、掌握和运用审计规律,不断提高审计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在审计主体上,逐步形成国家审计为主,其他审计为辅的格局。由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地位,由国家审计机关实施强制性的审计监督较为适宜。但是,随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活动的日趋复杂和单位数量众多、涉及面广、分工越来越细等因素影响,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补充作用,从而发挥审计体系的整体功能,逐步建立起强有力的审计监督网络体系。
2、在审计目标上,绩效审计将由评价、反映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绩效为主,扩大到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找管理漏洞、防止损失浪费、挖掘工作潜力、改进管理等方面,促进其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使其达到管理活动的全面优化。
3、在审计目标上,绩效审计将由评价、反映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绩效为主,扩大到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找管理漏洞、防止损失浪费、挖掘工作潜力、改进管理等方面,促进其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使其达到管理活动的全面优化。
4、在审计手段上,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电子政府的成功建设,绩效审计将由人工审计逐步向联网审计发展,电子计算机将更广泛地被运用到绩效审计领域中来。
5、在审计作用上,实现审计从监督职能向服务职能的转变,由“维护型”向“促进型”转变。绩效审计除继续体现出监督这一基本职能外,其建设性职能将更加突出,审计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将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并且为社会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