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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公民诉讼观念的转变、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发展、政府工作职能的转变及落实,传统“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局面已经一去不复返,越来越多的人们愿意跟政府交涉,甚至跟政府法庭相见。近年来,行政案件数量激增,类型广泛,本文将以笔者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实习两个月的亲身经历为基础,就行政案件激增的原因做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行政案件;增长;原因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議案件。近几年,行政案件快速增长且幅度较大,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本文将从增长原因、给法院带来的挑战及对策等方面,系统分析行政案件激增这一现象。
一、全国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现状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主要是以北京市16个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标的额在3000万以上的民商事案件以及走私、贩毒等重大刑事案件。笔者在法院实习期间了解到,2015年该法院共受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397件,是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的该类行政案件总量216件的近 7倍。
放眼全国,2016年全国各类案件中,行政案件的增长幅度最为显著,同比增长221%。北京、河北、河南、辽宁等地的行政案件均呈现大幅度增长趋势,增幅都超过了40%;天津、山西、黑龙江、安徽、贵州等地,增幅在20%至30%之间。天津法院同比增长7倍,山西、上海同比增长近5倍,浙江同比增长近3倍。
冰冷的数字已经足以让人惊讶,背后的原因更值得我们深究。下面本文将就行政案件激增的当事人原因和法律原因及其带来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行政案件激增的当事人原因
1.公民诉讼观念有所转变。笔者在法院实习期间接待过多位当事人,在他们看来,“花钱讨公道”是必须要进行的、保卫权利的斗争。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深入人心,公民开始信任法律,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借助法律的力量“讨公道、要说法”逐渐流行开来。同时,一些意欲提起行政诉讼的人从一部分行政案件原告的胜诉中看到了希望。他们愿意走进法院、信任法院,公民诉讼观念的改变是难得的进步,也是行政案件激增的原因之一。
2.行政案件涉及公民切身利益。行政案件中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的大多与房屋拆迁补偿、公房承租人变更等有关。受传统文化“居者有其屋”、“成家立业”等思想观念的影响,房屋对我国公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基于城市建设的需要,拆迁征地早已不是稀罕事。拆迁是有范围的,区域内所有人家都要安置补偿,数量不小。失去房屋又没有得到合理补偿的公民举全家、全村之力来提起诉讼,行政案件的数量自然居高不下。
三、行政案件激增的法律基础
1.《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改。行政法作为调整国家行政管理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发展完善与行政案件的增长现状必不可分。行政诉讼法作为和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于2014年11月经过大幅度修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受案范围,保障公民诉讼权利,加强法院监督,完善管辖、证据、执行等制度,完善诉讼程序和审判监督,从多方面加大力度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三难问题,使行政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的全过程更公正科学,为公民提起行政诉讼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立案登记制开始实施。自2015年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传统“立案难”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相较其他类型案件,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给行政诉讼领域带来了最大变化。立案审查制期间,许多“民告官”的起诉明明符合法定条件却不能得到受理。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法院不能再以实质性审查为借口把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案件关在门外,更不能采取“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等违法程序规范的办法。立案登记制打开了行政诉讼的阀门,是行政案件激增的最重要原因。
四、行政案件激增对法院提出的新挑战及其对策
行政案件的爆炸式增长对各法院都是一种挑战,法院案多人少,法官审理压力大;当事人滥用诉权、虚假诉讼;案件审理难度大,审理耗时长等,都是摆在面前的难题。
1.行政案件数量上的增长本身就是对管辖法院的提出的挑战。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专业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数量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较大增长,每名法官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加班成为家常便饭。这种现象在基层法院比较突出,有的法官一年结案400多件,工作負荷之重让人难以想象。
2.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公民拿着立案材料来到立案庭,立案庭法官仅对当事人的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立案。立案门槛低导致恶意诉讼和滥用诉权情况在各地出现,且有上升趋势。这些情况的出现消耗了大量司法资源,公民行为粗鲁也影响正常的法院工作秩序。
3.案件审理难度增加。如果是复议维持的案件,法官既要审查原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要审查复议机关维持行为的合法性,直接导致法官工作量加大。不仅如此,如果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要求解决民事争议,法院必须一并审判。不仅要懂行政审判,还要懂民事审判,这也是对法官的业务能力提出的新的挑战。
针对以上问题,法院可以与高校合作,建立人才培养计划,专项培养司法工作人员,并且在工作中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再培训,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素质等。法院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方面缓解行政案件激增带来的压力,并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公民诉讼观念的转变、《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等多方面原因造就了行政案件爆炸式增长的现状,法院在面临诸多挑战的情况下积极变革,采用多种方式缓解审理压力。依法治国不仅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任务,更是在公民的支持和配合下发挥最大作用的公民自己的保护伞。作为法学生,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努力理论知识,抓紧机会前往法院、律所等地实习以增强实践能力,提高自己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能力,为更好的法治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公正行使审判权研究》,作者游彬,发表于2013年《企业家天地:下旬刊》
[2]《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系统观》,作者孙寅生,发表于2012年《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作者简介
杨雪(1995.10.26—),女,汉族,安徽省桐城市,北方工业大学在校生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法学。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
关键词:行政案件;增长;原因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議案件。近几年,行政案件快速增长且幅度较大,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本文将从增长原因、给法院带来的挑战及对策等方面,系统分析行政案件激增这一现象。
一、全国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现状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主要是以北京市16个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标的额在3000万以上的民商事案件以及走私、贩毒等重大刑事案件。笔者在法院实习期间了解到,2015年该法院共受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397件,是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的该类行政案件总量216件的近 7倍。
放眼全国,2016年全国各类案件中,行政案件的增长幅度最为显著,同比增长221%。北京、河北、河南、辽宁等地的行政案件均呈现大幅度增长趋势,增幅都超过了40%;天津、山西、黑龙江、安徽、贵州等地,增幅在20%至30%之间。天津法院同比增长7倍,山西、上海同比增长近5倍,浙江同比增长近3倍。
冰冷的数字已经足以让人惊讶,背后的原因更值得我们深究。下面本文将就行政案件激增的当事人原因和法律原因及其带来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行政案件激增的当事人原因
1.公民诉讼观念有所转变。笔者在法院实习期间接待过多位当事人,在他们看来,“花钱讨公道”是必须要进行的、保卫权利的斗争。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深入人心,公民开始信任法律,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借助法律的力量“讨公道、要说法”逐渐流行开来。同时,一些意欲提起行政诉讼的人从一部分行政案件原告的胜诉中看到了希望。他们愿意走进法院、信任法院,公民诉讼观念的改变是难得的进步,也是行政案件激增的原因之一。
2.行政案件涉及公民切身利益。行政案件中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的大多与房屋拆迁补偿、公房承租人变更等有关。受传统文化“居者有其屋”、“成家立业”等思想观念的影响,房屋对我国公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基于城市建设的需要,拆迁征地早已不是稀罕事。拆迁是有范围的,区域内所有人家都要安置补偿,数量不小。失去房屋又没有得到合理补偿的公民举全家、全村之力来提起诉讼,行政案件的数量自然居高不下。
三、行政案件激增的法律基础
1.《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改。行政法作为调整国家行政管理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发展完善与行政案件的增长现状必不可分。行政诉讼法作为和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于2014年11月经过大幅度修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受案范围,保障公民诉讼权利,加强法院监督,完善管辖、证据、执行等制度,完善诉讼程序和审判监督,从多方面加大力度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三难问题,使行政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的全过程更公正科学,为公民提起行政诉讼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立案登记制开始实施。自2015年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传统“立案难”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相较其他类型案件,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给行政诉讼领域带来了最大变化。立案审查制期间,许多“民告官”的起诉明明符合法定条件却不能得到受理。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法院不能再以实质性审查为借口把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案件关在门外,更不能采取“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等违法程序规范的办法。立案登记制打开了行政诉讼的阀门,是行政案件激增的最重要原因。
四、行政案件激增对法院提出的新挑战及其对策
行政案件的爆炸式增长对各法院都是一种挑战,法院案多人少,法官审理压力大;当事人滥用诉权、虚假诉讼;案件审理难度大,审理耗时长等,都是摆在面前的难题。
1.行政案件数量上的增长本身就是对管辖法院的提出的挑战。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专业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数量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较大增长,每名法官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加班成为家常便饭。这种现象在基层法院比较突出,有的法官一年结案400多件,工作負荷之重让人难以想象。
2.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公民拿着立案材料来到立案庭,立案庭法官仅对当事人的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立案。立案门槛低导致恶意诉讼和滥用诉权情况在各地出现,且有上升趋势。这些情况的出现消耗了大量司法资源,公民行为粗鲁也影响正常的法院工作秩序。
3.案件审理难度增加。如果是复议维持的案件,法官既要审查原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要审查复议机关维持行为的合法性,直接导致法官工作量加大。不仅如此,如果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要求解决民事争议,法院必须一并审判。不仅要懂行政审判,还要懂民事审判,这也是对法官的业务能力提出的新的挑战。
针对以上问题,法院可以与高校合作,建立人才培养计划,专项培养司法工作人员,并且在工作中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再培训,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素质等。法院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方面缓解行政案件激增带来的压力,并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公民诉讼观念的转变、《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和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等多方面原因造就了行政案件爆炸式增长的现状,法院在面临诸多挑战的情况下积极变革,采用多种方式缓解审理压力。依法治国不仅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任务,更是在公民的支持和配合下发挥最大作用的公民自己的保护伞。作为法学生,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努力理论知识,抓紧机会前往法院、律所等地实习以增强实践能力,提高自己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能力,为更好的法治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公正行使审判权研究》,作者游彬,发表于2013年《企业家天地:下旬刊》
[2]《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系统观》,作者孙寅生,发表于2012年《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作者简介
杨雪(1995.10.26—),女,汉族,安徽省桐城市,北方工业大学在校生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法学。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