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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于Devereux-Griffith模型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第一手问卷信息,选取15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地区)作为三种税制特点的样本国(地区),分别分析了中国境内母公司选择不同的再投资和利润返还方式所承担的税负及其差异,以及其境外全资子公司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资产组合和投资国(地区)税收激励措施所承担的税负及其差异,从而直观地反映出中国境外投资企业在不同税制特点国家(地区)应当选择的不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