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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工作方法和时间效益的要求日趋突出,机动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所必须的代步工具, 但与此同时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随之而来。为了让人们加强对机动车尾气危害的了解,共同行动起来保护环境,本文从机动车尾气的空污染、尾气、等方面作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关键词:空气污染 机动车尾气 健康影响 治理措施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level of life is increasing day by day, people to work methods and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time efficiency becomes more serious, motor vehicle has become daily must the transport,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 motor vehicle exhaust pollution issues are becoming increasingly prominent, and subsequently and come. In order to let people to strengthen the motor vehicle exhaust of the harm of understanding, common action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this paper from the motor vehicle exhaust air pollution, the tail gas, analys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on measures.
Key words: motor vehicle exhaust air pollution control measures health effects
中图分类号:[U473.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我国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现状
最近20多年,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机动车的保有量迅速增加,大中城市不断扩容,交通拥堵加剧,空气污染严重。统计数据表明:至2009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接近1.7亿辆、同比增长9.3%,与1980年相比,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25倍。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机动车尾气给我国城市造成的污染势必上升,将可能影响城市形象和居民的健康。
此外,随着各地经济交流的日趋活跃,城市过境车数量也大幅度增加,无形之中加剧了过境城市的空气污染。汽车总量的迅速增加,增加量相对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大城市过境车增多,由于这样一些特点,导致我国许多地方特别是大城市汽车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2.机动车污染物构成分析及其危害分析
机动车排放的尾气,除空气中的氮和氧以及燃烧产物CO2、水蒸气为无害成分外,其余的均为有害物质。在机动车发动机排放的尾气中,一部分毒性物质是由于燃料不完全燃烧或燃气温度较低时发生;另一部分有毒物质是由于燃烧室内的高温、高压而形成的氮氧化合物NOx以及铅化合物。
2.1 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剧毒气体,比较稳定,在大气中可以存在2~3年,一旦进入人体之后会和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进而使血红蛋白不能与氧气结合,从而引起机体组织出现缺氧,导致人体窒息死亡。
2.2 氮氧化物(NOx)
NOx是在内燃机汽缸内大部分气体中生成的,NOx的排放量取决于燃烧温度、时间和空燃比等因素。NOx对环境的损害作用极大,它既是形成酸雨的主要物质之一,也是形成大气中光化学烟雾的重要物质和消耗O3的一个重要因子。机动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与氮氢化合物经紫外线照射发生反应形成的有毒烟雾,称为光化学烟雾。光化学烟雾具有特殊气味,刺激眼睛,伤害植物,并能使大气能见度降低。另外,氮氧化物与空气中的水反应生成的硝酸和亚硝酸是酸雨的成分。同时,氮氧化物可刺激肺部,使人较难抵抗感冒之类的呼吸系统疾病。对儿童来说,氮氧化物可能會造成肺部发育受损。
2.3 碳氢化合物
碳氢化合物尽管在机动车尾气中含量不多,但它容易在太阳光照射下产生光化学烟雾。另外,在一定的浓度下对植物和动物有直接毒性,对人体有致癌作用。
2.4 铅
汽油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液体,为了防止爆炸,人们往往在汽油里添加一种抗爆剂——四乙基铅。铅是一种蓄积毒物,机动车尾气中的铅很容易通过人的呼吸、饮水、食物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体的造血系统、神经系统以及肾脏等产生慢性危害,尤其是铅一旦进入人的大脑组织,便紧紧粘附在脑细胞的关键部位,从而导致人的智能发育障碍和血红素制造障碍等后果。
3.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存在的问题
3.1 监管职责不够清晰
3.1.1各部门分工合作机制尚不明确
目前,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的大部分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其它部门的职责在《大气法》中的规定仍不明确。
3.1.2各级尾气污染控制机构没有设立
虽然部分地市已经成立机动车尾气污染常设专职机构,但管理模式分散,协调机制不完善。部分地市尾气监管职能由环境监测机构或环境监察机构代为执行,在协调联系各级各部门开展具体监管实施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3.2 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相对落后
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目前的道路设计、交通路网规划不合理、交通管理体系较落后,交叉口畸形、错位,T型交叉口多,旧城道路空间狭窄,人、车、路矛盾突出,上、下班时,城区时常出现交通拥堵。大多数机动车在城区行驶时处于低速、怠速的状态,这种状态下的车辆污染物排放量比正常行驶的车辆增大许多。
3.3 车用燃油严重滞后
我国车用燃油标准严重滞后于排放标准。目前,我国车用燃油的含硫量比发达国家的高出3~10倍。车用燃油制约着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的提高。如2007年我国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已经在全国推行。到2010年底,许多省市依然无法全面推广“国Ⅲ”油品。而欧洲在推行“欧Ⅲ”、“欧Ⅳ”排放标准时,已经配套了相应全球燃油宪章中的第三类油品, 保证了车辆排气净化装置和发动机不易失效、受损,污染物排放符合要求。
3.4 机动车整体性能、排污控制技术、维护保养技术落后
我国的汽车制造业在整体性能和排污控制等方面较发达国家有明显差距。与国外同种类型车辆相比,国产车整车油耗通常是其1.12~1.23倍。而我国总体排放控制技术水平只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80~90年代的技术水平。我国现行的维护保养制度只重视安全性、动力性能和燃油经济指标,而对车辆环保要求不够重视,以致机动车虽然经过维护保养,但其污染物排放仍无法明显改善。
4、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措施
4.1 建立健全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
鉴于目前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不清和立法上的不完善,建议制定并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从国家层面上明确各部门在机动车环保方面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
4.2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
建议成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机构,由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形成政府机构领导亲自抓、层层抓的长效管理机制。
4.3 加强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减少和消除尾气污染
加强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尾气污染。一是拓宽道路,修建立交桥和地下铁道缓解城市交通、提高车速、降低机动车尾气的排放。二是加快旧城区的改造和市政建设,保证道路畅通,使道路发展与车辆增长速度相协调,尽量减少机动车在行驶中的减速、怠速和加速,从而降低油耗和排污。三是合理调整机动车流量,加强交通管制。在交通拥挤或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路段采取措施,合理调配,保障车辆畅通。四是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净化大气环境。
4.4 提高汽油质量
尽快制订并实施与排放标准相配套的车用燃料油标准,解决车用燃油与机动车排放新标准相匹配的问题, 推动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的提高。一是加快推广低硫油,加强油品质量管理,根据不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要求,调整汽油、柴油标准中硫含量指标。二是进一步提高清洁燃油标准,制定并发布实行比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更严格的油品标准。三是加大宣传,鼓励消费者选用与在用车辆相配套的燃油。
4.5 加强在用车辆的管理
4.5.1 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和排放标准
建立高污染车型目录,达到报废年限后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不得继续使用,同时尾气不达标即可报废,不以行驶年限为报废期限。杜绝污染物排放水平达不到“国Ⅲ”尾气排放标准的新车登记,并逐年提高机动车报废标准。
4.5.2 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工作
加快對老(旧)公交车、出租车等专用车辆的更新,建设电动、天然气公交车示范线路,保证充电站和加气站的规划建设与公交车场(站)相结合配套。
4.5.3 实行对在用机动车定期检测和抽测制度
环保部门与交警部门应密切配合针对部分路段车流密度大、不易设点路检而黑烟车又相对较多的实际,开展道路巡查,消除路检、抽检的工作盲点;加强对环保检测机构的管理,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鼓励采用简易工况法、红外遥测等先进手段对在用车辆实施定期检测,并将检测信息纳入机动车年检系统,从根本上解决车主的作弊问题。
4.6完善环境立法和标准系统
全国应建立统一的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保证各项政策和规章的落实,包含对汽车生产企业进行排放技巧监督、对生产不合格车辆的企业进行处分、对已报废的车辆要坚决烧毁,以此来规范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使汽车尾气排放量降到最低程度,把对人体的迫害减到最低程度,还城市居民以干净的空气环境。
参考文献:
[1] 赵靓. 机动车尾气污染及其减排措施[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8, 33(5): 87-89.
[2] 吴凡. 丹东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现状与控制措施[J].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05,25(5):46-48.
[3] 印红玲,洪华生,王新红等. 厦门市大气中机动车尾气的烃类污染特征[J].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10,26(3):112-118.
[4] 张静. 机动车尾气污染与控制分析[J]. 大众科技,2010,(4): 100.
[5] 贺圣中. 淄博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分析及防治对策[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8):100-101.
[6] 白建军,殷钟意,杨国彬. 重庆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现状及控制对策[J].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7,24(4):403-406.
作者简介:
邹姣(1984-)女,汉族,广东深圳人,现供职单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机动车尾气监测方面的。
刘宣彩(1984-) 男,汉族,江西赣州市,现供职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环境监测站,助理工程师, 学士,研究方向:环境工程、环境检测方向。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关键词:空气污染 机动车尾气 健康影响 治理措施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level of life is increasing day by day, people to work methods and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time efficiency becomes more serious, motor vehicle has become daily must the transport,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 motor vehicle exhaust pollution issues are becoming increasingly prominent, and subsequently and come. In order to let people to strengthen the motor vehicle exhaust of the harm of understanding, common action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this paper from the motor vehicle exhaust air pollution, the tail gas, analys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on measures.
Key words: motor vehicle exhaust air pollution control measures health effects
中图分类号:[U473.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我国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现状
最近20多年,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机动车的保有量迅速增加,大中城市不断扩容,交通拥堵加剧,空气污染严重。统计数据表明:至2009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接近1.7亿辆、同比增长9.3%,与1980年相比,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25倍。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机动车尾气给我国城市造成的污染势必上升,将可能影响城市形象和居民的健康。
此外,随着各地经济交流的日趋活跃,城市过境车数量也大幅度增加,无形之中加剧了过境城市的空气污染。汽车总量的迅速增加,增加量相对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大城市过境车增多,由于这样一些特点,导致我国许多地方特别是大城市汽车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2.机动车污染物构成分析及其危害分析
机动车排放的尾气,除空气中的氮和氧以及燃烧产物CO2、水蒸气为无害成分外,其余的均为有害物质。在机动车发动机排放的尾气中,一部分毒性物质是由于燃料不完全燃烧或燃气温度较低时发生;另一部分有毒物质是由于燃烧室内的高温、高压而形成的氮氧化合物NOx以及铅化合物。
2.1 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剧毒气体,比较稳定,在大气中可以存在2~3年,一旦进入人体之后会和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进而使血红蛋白不能与氧气结合,从而引起机体组织出现缺氧,导致人体窒息死亡。
2.2 氮氧化物(NOx)
NOx是在内燃机汽缸内大部分气体中生成的,NOx的排放量取决于燃烧温度、时间和空燃比等因素。NOx对环境的损害作用极大,它既是形成酸雨的主要物质之一,也是形成大气中光化学烟雾的重要物质和消耗O3的一个重要因子。机动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与氮氢化合物经紫外线照射发生反应形成的有毒烟雾,称为光化学烟雾。光化学烟雾具有特殊气味,刺激眼睛,伤害植物,并能使大气能见度降低。另外,氮氧化物与空气中的水反应生成的硝酸和亚硝酸是酸雨的成分。同时,氮氧化物可刺激肺部,使人较难抵抗感冒之类的呼吸系统疾病。对儿童来说,氮氧化物可能會造成肺部发育受损。
2.3 碳氢化合物
碳氢化合物尽管在机动车尾气中含量不多,但它容易在太阳光照射下产生光化学烟雾。另外,在一定的浓度下对植物和动物有直接毒性,对人体有致癌作用。
2.4 铅
汽油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液体,为了防止爆炸,人们往往在汽油里添加一种抗爆剂——四乙基铅。铅是一种蓄积毒物,机动车尾气中的铅很容易通过人的呼吸、饮水、食物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体的造血系统、神经系统以及肾脏等产生慢性危害,尤其是铅一旦进入人的大脑组织,便紧紧粘附在脑细胞的关键部位,从而导致人的智能发育障碍和血红素制造障碍等后果。
3.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存在的问题
3.1 监管职责不够清晰
3.1.1各部门分工合作机制尚不明确
目前,我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的大部分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其它部门的职责在《大气法》中的规定仍不明确。
3.1.2各级尾气污染控制机构没有设立
虽然部分地市已经成立机动车尾气污染常设专职机构,但管理模式分散,协调机制不完善。部分地市尾气监管职能由环境监测机构或环境监察机构代为执行,在协调联系各级各部门开展具体监管实施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3.2 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相对落后
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目前的道路设计、交通路网规划不合理、交通管理体系较落后,交叉口畸形、错位,T型交叉口多,旧城道路空间狭窄,人、车、路矛盾突出,上、下班时,城区时常出现交通拥堵。大多数机动车在城区行驶时处于低速、怠速的状态,这种状态下的车辆污染物排放量比正常行驶的车辆增大许多。
3.3 车用燃油严重滞后
我国车用燃油标准严重滞后于排放标准。目前,我国车用燃油的含硫量比发达国家的高出3~10倍。车用燃油制约着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的提高。如2007年我国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已经在全国推行。到2010年底,许多省市依然无法全面推广“国Ⅲ”油品。而欧洲在推行“欧Ⅲ”、“欧Ⅳ”排放标准时,已经配套了相应全球燃油宪章中的第三类油品, 保证了车辆排气净化装置和发动机不易失效、受损,污染物排放符合要求。
3.4 机动车整体性能、排污控制技术、维护保养技术落后
我国的汽车制造业在整体性能和排污控制等方面较发达国家有明显差距。与国外同种类型车辆相比,国产车整车油耗通常是其1.12~1.23倍。而我国总体排放控制技术水平只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80~90年代的技术水平。我国现行的维护保养制度只重视安全性、动力性能和燃油经济指标,而对车辆环保要求不够重视,以致机动车虽然经过维护保养,但其污染物排放仍无法明显改善。
4、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措施
4.1 建立健全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体系
鉴于目前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不清和立法上的不完善,建议制定并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从国家层面上明确各部门在机动车环保方面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
4.2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
建议成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机构,由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形成政府机构领导亲自抓、层层抓的长效管理机制。
4.3 加强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减少和消除尾气污染
加强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尾气污染。一是拓宽道路,修建立交桥和地下铁道缓解城市交通、提高车速、降低机动车尾气的排放。二是加快旧城区的改造和市政建设,保证道路畅通,使道路发展与车辆增长速度相协调,尽量减少机动车在行驶中的减速、怠速和加速,从而降低油耗和排污。三是合理调整机动车流量,加强交通管制。在交通拥挤或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路段采取措施,合理调配,保障车辆畅通。四是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净化大气环境。
4.4 提高汽油质量
尽快制订并实施与排放标准相配套的车用燃料油标准,解决车用燃油与机动车排放新标准相匹配的问题, 推动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的提高。一是加快推广低硫油,加强油品质量管理,根据不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要求,调整汽油、柴油标准中硫含量指标。二是进一步提高清洁燃油标准,制定并发布实行比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更严格的油品标准。三是加大宣传,鼓励消费者选用与在用车辆相配套的燃油。
4.5 加强在用车辆的管理
4.5.1 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和排放标准
建立高污染车型目录,达到报废年限后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不得继续使用,同时尾气不达标即可报废,不以行驶年限为报废期限。杜绝污染物排放水平达不到“国Ⅲ”尾气排放标准的新车登记,并逐年提高机动车报废标准。
4.5.2 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工作
加快對老(旧)公交车、出租车等专用车辆的更新,建设电动、天然气公交车示范线路,保证充电站和加气站的规划建设与公交车场(站)相结合配套。
4.5.3 实行对在用机动车定期检测和抽测制度
环保部门与交警部门应密切配合针对部分路段车流密度大、不易设点路检而黑烟车又相对较多的实际,开展道路巡查,消除路检、抽检的工作盲点;加强对环保检测机构的管理,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鼓励采用简易工况法、红外遥测等先进手段对在用车辆实施定期检测,并将检测信息纳入机动车年检系统,从根本上解决车主的作弊问题。
4.6完善环境立法和标准系统
全国应建立统一的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保证各项政策和规章的落实,包含对汽车生产企业进行排放技巧监督、对生产不合格车辆的企业进行处分、对已报废的车辆要坚决烧毁,以此来规范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使汽车尾气排放量降到最低程度,把对人体的迫害减到最低程度,还城市居民以干净的空气环境。
参考文献:
[1] 赵靓. 机动车尾气污染及其减排措施[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8, 33(5): 87-89.
[2] 吴凡. 丹东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现状与控制措施[J].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2005,25(5):46-48.
[3] 印红玲,洪华生,王新红等. 厦门市大气中机动车尾气的烃类污染特征[J].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10,26(3):112-118.
[4] 张静. 机动车尾气污染与控制分析[J]. 大众科技,2010,(4): 100.
[5] 贺圣中. 淄博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分析及防治对策[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8):100-101.
[6] 白建军,殷钟意,杨国彬. 重庆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现状及控制对策[J].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7,24(4):403-406.
作者简介:
邹姣(1984-)女,汉族,广东深圳人,现供职单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机动车尾气监测方面的。
刘宣彩(1984-) 男,汉族,江西赣州市,现供职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环境监测站,助理工程师, 学士,研究方向:环境工程、环境检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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