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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罪羊"一词最早由16世纪的廷代尔所创造,但其文化内涵与外延的扩大却主要源于弗雷泽的《金枝》,并且与《金枝》中始终隐含着的一条以讽喻基督教为目的的潜在线索密不可分。出于对内米祭司继任习俗进行解释——实际上是揭示宗教本质——的需要,弗雷泽在《金枝》中通过对古希腊罗马宗教、犹太教、基督教、现代"野蛮"人的替罪习俗进行并置和分析,在欧洲古典时代、现代文明欧洲和当代"野蛮"社会之间构建了一种有关"替罪羊"问题的普遍性关系,由此提出的杀死"替罪羊国王"之说,在解释了内米习俗的同时也隐含了其对耶稣之死具有"杀王"仪式特质的影射,以期达到瓦解宗教(特别是基督教)基础的隐秘目的。弗雷泽的并置难免有随意和牵强之嫌,但其并置本身的机巧和意图的隐晦却赋予了《金枝》某种讽喻性特点,"替罪羊"问题的内涵也由于《金枝》这种讽喻性及其文本影响力而得到了极大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