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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充分掌握天津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状,全面贯彻执行新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2011年度天津市全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现况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并提出对策及建议。方法设计《天津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调查表》,对天津市及所辖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和天津滨海新区所辖卫生监督机构共计23个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进行书面调查,并对调查结果分类进行归纳、整理,运用SPSS 17.0对结果进行描述性分析和显著性检验。结果天津市共许可公共场所单位5 459户,其中市区许可2690户,滨海新区许可899户,其他区、县许可1 870户。许可范围均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范进行,但许可范围较为集中,主要为理发店(26.2%);美容店(19.7%);宾馆(旅店、招待所)(13.0%),不同地区间公共场所许可范围差别无统计学意义(χ2=22.67,P>0.05)。调查结果表明,全市(除天津港保税区)均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一站式审批服务,许可申报资料要求规范化达到100%,许可事项信息及许可决定信息公示率达到100%。目前全市95.6%的机构使用统一的许可证打印管理软件。有5家机构的公共场所新、改、扩建的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审查率达到100%,占21.7%,但仍有21.7%的机构审查率不足10%。仅有三家机构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测及卫生学评价工作,各级机构已经100%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结论天津市公共场所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程度高,应按照新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尽快公布适应新形势的我市公共场所的具体卫生监督范围,以更好的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继续坚持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开展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工作,要制定合理的《天津市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程序》,同时要搞好部门协调,提高预防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要积极解决瓶颈问题,全面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监测及评价工作,建议政府和企业两方面,本着为人民群众健康负责的精神,制定出共同接受的工作方案,以利于全面开展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监测及评价工作。要深入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调整审查标准制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量化审查表,同时把卫生监督重点放到级别低的公共场所上,以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实现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模式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模式的转变,有利于卫生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和效能,建立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要求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