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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沧州市自然灾害频发,以干旱、冰雹、暴雨、病虫害为主,每一次灾害无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壮大农业产业,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的惠民工程。关键时刻为农民撑起强大的保护伞,对农村社会安定,农民生活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沧州市农业保险的现状。沧州市以农业为主,全市总人口713万,其中农业人口500余万,约占总人口的70 %,是河北省人口较多,密度较大的城市之一。全市总耕地面积70.99万公顷,人均耕地大约1.5亩。我市地处环渤海地区,从气候上讲,旱灾最为严重和频繁。2002至2011年间,我市几乎每年都干旱,广大农民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进行机井灌溉,以缓解旱情,最后使农业成本上升,几乎入不敷出。此外,风雹、病虫害等灾害也在一定程度上侵袭我市。自2008年5月1日起,市政府按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试点,几年来的运作,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程度仍然不够,受传统农业思想的束缚,分散化解农业风险的意识不强,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推动的热情也不高,致使农业保险试点面小、推广难度大。
根据《沧州市财政局农业保险保费政策规定》目前我市保险责任仅设定在两各方面,一是风灾和雹灾对投保的种植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二是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投保养殖个体的直接死亡。
补贴范围也相对较窄,种植业只对小麦、玉米、棉花三种作物的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养殖业是对能繁母猪和奶牛的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其中,小麦按每亩保险金额300元、保险费率5%、每亩应缴保费15元;玉米按每亩保险金额260元、保险费率7%、每亩应缴保费18.2元;棉花按每亩保险金额400元、保险费率6.5%、每亩应缴保费26元,计算所需缴纳保费总额。养殖业中,奶牛按每头保险金额5000元,每头应缴保费350元;能繁母猪按每头保险金额1000元,每头应缴保费60元,计算所需缴纳保费总额。各级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承担的补贴比例分别为:种植业中,小麦、玉米和棉花中央财政补贴35%、省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10%、县财政补贴10%。养殖业中,奶牛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15%、市财政补贴20%、县财政补贴15%;能繁母猪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15%、市财政补贴40%、县财政补贴5%。
如何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和热情,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稳定收入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笔者认为,政府应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采取综合措施,调动保险公司、特别是农民的积极性,深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具体措施: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民农业保险意识。积极开辟新的农业险种,提高农业保险业务的覆盖率,真正为农业发展撑起一片“保护伞”。
第二、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农业保险工作健康运行。一是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二是充实健全各县(市)区农业灾害勘验小组,由农业专家、农民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提高灾害勘验的科学性。三是调整农业政策性保险资金配套比例规定,对财力非常薄弱的县区,适当降低其农业保险配套资金比例,确保农业保险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四是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县区要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信访、农业、保险等部门参加的农业保险纠纷调解组织,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畅通信息渠道,用现代科技手段装备相关工作部门。公开报灾电话,实现市县乡和保险部门计算机联网,使投保录入、灾害上报、理赔兑付等信息共享,工作畅通无阻。
第三、建立补偿机制,切实解决农业保险超额亏损问题。根据区域经济实力差异,借鉴国际农业再保险经验,尽快建立农业巨灾风险长效补偿机制,分散农业巨灾保险。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支付,从政策上强力支持农业保险经营主体。
第四、政府加大补贴力度,改变“低保费、低保障”的农业保险模式。“低保费、低保障”削弱了农业保险对农民的吸引力,低保障的农业保险无法满足部分有支付能力的农户对农业风险的保障需求。
沧州市农业保险的现状。沧州市以农业为主,全市总人口713万,其中农业人口500余万,约占总人口的70 %,是河北省人口较多,密度较大的城市之一。全市总耕地面积70.99万公顷,人均耕地大约1.5亩。我市地处环渤海地区,从气候上讲,旱灾最为严重和频繁。2002至2011年间,我市几乎每年都干旱,广大农民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进行机井灌溉,以缓解旱情,最后使农业成本上升,几乎入不敷出。此外,风雹、病虫害等灾害也在一定程度上侵袭我市。自2008年5月1日起,市政府按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试点,几年来的运作,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程度仍然不够,受传统农业思想的束缚,分散化解农业风险的意识不强,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推动的热情也不高,致使农业保险试点面小、推广难度大。
根据《沧州市财政局农业保险保费政策规定》目前我市保险责任仅设定在两各方面,一是风灾和雹灾对投保的种植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二是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投保养殖个体的直接死亡。
补贴范围也相对较窄,种植业只对小麦、玉米、棉花三种作物的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养殖业是对能繁母猪和奶牛的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其中,小麦按每亩保险金额300元、保险费率5%、每亩应缴保费15元;玉米按每亩保险金额260元、保险费率7%、每亩应缴保费18.2元;棉花按每亩保险金额400元、保险费率6.5%、每亩应缴保费26元,计算所需缴纳保费总额。养殖业中,奶牛按每头保险金额5000元,每头应缴保费350元;能繁母猪按每头保险金额1000元,每头应缴保费60元,计算所需缴纳保费总额。各级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承担的补贴比例分别为:种植业中,小麦、玉米和棉花中央财政补贴35%、省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10%、县财政补贴10%。养殖业中,奶牛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15%、市财政补贴20%、县财政补贴15%;能繁母猪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15%、市财政补贴40%、县财政补贴5%。
如何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和热情,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稳定收入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笔者认为,政府应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采取综合措施,调动保险公司、特别是农民的积极性,深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具体措施: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民农业保险意识。积极开辟新的农业险种,提高农业保险业务的覆盖率,真正为农业发展撑起一片“保护伞”。
第二、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农业保险工作健康运行。一是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二是充实健全各县(市)区农业灾害勘验小组,由农业专家、农民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提高灾害勘验的科学性。三是调整农业政策性保险资金配套比例规定,对财力非常薄弱的县区,适当降低其农业保险配套资金比例,确保农业保险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四是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县区要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信访、农业、保险等部门参加的农业保险纠纷调解组织,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畅通信息渠道,用现代科技手段装备相关工作部门。公开报灾电话,实现市县乡和保险部门计算机联网,使投保录入、灾害上报、理赔兑付等信息共享,工作畅通无阻。
第三、建立补偿机制,切实解决农业保险超额亏损问题。根据区域经济实力差异,借鉴国际农业再保险经验,尽快建立农业巨灾风险长效补偿机制,分散农业巨灾保险。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支付,从政策上强力支持农业保险经营主体。
第四、政府加大补贴力度,改变“低保费、低保障”的农业保险模式。“低保费、低保障”削弱了农业保险对农民的吸引力,低保障的农业保险无法满足部分有支付能力的农户对农业风险的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