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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渐散, 村头的老樟树下立着一个孤独瘦弱的少年,驮着沉重的背包。前方是一条小道,渐渐引向远方。几秒钟后,他缓缓转过身,前方是一排高低错落的农家小屋,安静而破败。小屋门前站着一对老人,身影如村庄一样老旧粗糙,他们的目光在渐渐隐去的薄雾中交汇,如老香樟一样苍黄。一只老黄狗跛着脚来到他的身边,在他脚边低低地呜呜了几声。
少年将手伸向自己的口袋,緊紧地攥住,那里有一份前几天刚刚收到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他用复杂的眼光看着自己的父母,默然无语,又抬起头看了一眼四周的这片生活了18年的山林、土地和村庄。雾终于散了,少年再一次望向了两位老人,一咬牙,转过身,走上了那条小路,很快便消失在一片萋萋荒草中。
他一直知道自己和同学们之间有一段距离,就像院子里面被精心浇灌的花朵和山野里自生自灭的野草,不知道是山野里的野草羡慕园子里的芳菲,还是园子里的芳菲羡慕山里的野草,总之,作为一株山里的野草,他觉得自己生活的那块土地太贫瘠了,不能让自己开花。他开始有意无意地模仿他们,衣服虽然不时尚,他也会用肥皂一遍又一遍地搓洗,说话也尽量不带俗语,吃饭时也总是回避他们,尽管这样,还是和这些县城的同学们走不到一起去。于是他的话更少了,每天把自己都埋在作业堆里。在最后的百日冲刺中,他将自己封闭在教室里,如一个不知疲惫的行者,行走在题海的荒原中。
终于,他拿到了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虽然不太理想,但终归让他行走在了城市的边缘。大学的生活比较清闲,心里最初的梦想又潜滋暗长了,学校的藏书很多,他如获至宝。他为自己终于来到城里而沾沾自喜,一段时间之后,他又拿起了笔,他崇拜偶像,喜欢青春,钟爱城市的繁华,一个个青春靓丽的身影在他的笔下站了起来。他疯狂地投稿,可是,没有一段文字被采用。
母亲走了,因为习俗,他得在这里尽几天孝。没事的时候,他就会站在村头那棵老樟树下,看着这片土地上的山林、大山,和那些破败的小屋。正值盛夏时节,田垄上有一株小小的野花吸引了他的目光,他走了过去,蹲下了身子,小花的身边是一片泥土地,青草环绕着它。水田里传来了阵阵蛙鸣,不远处,一头水牛正悠闲地嚼着青草。他闻到了田间地头的一种香气,熟悉却又陌生,香气弥漫着侵入了他的肌肤,将聚在体内的城市的污浊之气驱赶了出来,顿觉全身清爽。儿时少年生活的记忆如同画面一样一幅幅出现在眼前,他的内心有了一种冲动,似乎多年来所寻觅的梦就在这里。
昏黄的灯光下,他文思如涌,记忆如潮,噙着眼泪,写下了母亲的微笑、温婉、善良,和再难以留存的母子缘分。人们常常不珍视眼前的人事,总是将目光投向远方,以为那里有人生最灿烂的瑰宝,而当困苦艰难时蓦然回首,才发现最珍贵的东西原来就在自己的身边。闻着手中的油墨香,他明白了,那片大山,才是他油墨香的源头和根植地。他的目光不再游移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之间,而是越过了千山万水,回到了那片大山和那片贫瘠的土地上。当他的第一部以故乡人事为话题的中篇小说《原乡地》获得了如潮的好评时,他回到了那片大山里,匍匐在那一片贫瘠的土地上。他哭了。
大山还是那样静静的,房屋还是那样破败,老樟树还是那样苍黄,薄雾渐渐地涌起。小屋里那盏灯不再迷茫,在静夜中是那么的明亮。
(编辑:彭宇)
“原乡地”相当于故乡。故乡看似贫瘠,却以母亲般的姿态接纳、孕育了人的成长,是一个人的根之所在。此文感情深厚。对“原乡地”的情感是贯穿于全文的情节线索,场面如电影镜头般不断切换,并在关键处进行具象描写,主人公对故乡的感情经历了多重变化,从开始的爱恨交加到失去的失落,最后,面对故乡,“他”幡然醒悟故乡对人的意义,压抑已久的情感此前如奔腾的河水被约束在河谷之中,蓄势已久,在这里终于突破限制,奔涌而出,有很强的感染力。
文中记叙部分翔实,而描述心理冲突与内在感情之笔尤真实可信,体现了作者运思的成熟与谨慎。
少年将手伸向自己的口袋,緊紧地攥住,那里有一份前几天刚刚收到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他用复杂的眼光看着自己的父母,默然无语,又抬起头看了一眼四周的这片生活了18年的山林、土地和村庄。雾终于散了,少年再一次望向了两位老人,一咬牙,转过身,走上了那条小路,很快便消失在一片萋萋荒草中。
他一直知道自己和同学们之间有一段距离,就像院子里面被精心浇灌的花朵和山野里自生自灭的野草,不知道是山野里的野草羡慕园子里的芳菲,还是园子里的芳菲羡慕山里的野草,总之,作为一株山里的野草,他觉得自己生活的那块土地太贫瘠了,不能让自己开花。他开始有意无意地模仿他们,衣服虽然不时尚,他也会用肥皂一遍又一遍地搓洗,说话也尽量不带俗语,吃饭时也总是回避他们,尽管这样,还是和这些县城的同学们走不到一起去。于是他的话更少了,每天把自己都埋在作业堆里。在最后的百日冲刺中,他将自己封闭在教室里,如一个不知疲惫的行者,行走在题海的荒原中。
终于,他拿到了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虽然不太理想,但终归让他行走在了城市的边缘。大学的生活比较清闲,心里最初的梦想又潜滋暗长了,学校的藏书很多,他如获至宝。他为自己终于来到城里而沾沾自喜,一段时间之后,他又拿起了笔,他崇拜偶像,喜欢青春,钟爱城市的繁华,一个个青春靓丽的身影在他的笔下站了起来。他疯狂地投稿,可是,没有一段文字被采用。
母亲走了,因为习俗,他得在这里尽几天孝。没事的时候,他就会站在村头那棵老樟树下,看着这片土地上的山林、大山,和那些破败的小屋。正值盛夏时节,田垄上有一株小小的野花吸引了他的目光,他走了过去,蹲下了身子,小花的身边是一片泥土地,青草环绕着它。水田里传来了阵阵蛙鸣,不远处,一头水牛正悠闲地嚼着青草。他闻到了田间地头的一种香气,熟悉却又陌生,香气弥漫着侵入了他的肌肤,将聚在体内的城市的污浊之气驱赶了出来,顿觉全身清爽。儿时少年生活的记忆如同画面一样一幅幅出现在眼前,他的内心有了一种冲动,似乎多年来所寻觅的梦就在这里。
昏黄的灯光下,他文思如涌,记忆如潮,噙着眼泪,写下了母亲的微笑、温婉、善良,和再难以留存的母子缘分。人们常常不珍视眼前的人事,总是将目光投向远方,以为那里有人生最灿烂的瑰宝,而当困苦艰难时蓦然回首,才发现最珍贵的东西原来就在自己的身边。闻着手中的油墨香,他明白了,那片大山,才是他油墨香的源头和根植地。他的目光不再游移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之间,而是越过了千山万水,回到了那片大山和那片贫瘠的土地上。当他的第一部以故乡人事为话题的中篇小说《原乡地》获得了如潮的好评时,他回到了那片大山里,匍匐在那一片贫瘠的土地上。他哭了。
大山还是那样静静的,房屋还是那样破败,老樟树还是那样苍黄,薄雾渐渐地涌起。小屋里那盏灯不再迷茫,在静夜中是那么的明亮。
(编辑:彭宇)
“原乡地”相当于故乡。故乡看似贫瘠,却以母亲般的姿态接纳、孕育了人的成长,是一个人的根之所在。此文感情深厚。对“原乡地”的情感是贯穿于全文的情节线索,场面如电影镜头般不断切换,并在关键处进行具象描写,主人公对故乡的感情经历了多重变化,从开始的爱恨交加到失去的失落,最后,面对故乡,“他”幡然醒悟故乡对人的意义,压抑已久的情感此前如奔腾的河水被约束在河谷之中,蓄势已久,在这里终于突破限制,奔涌而出,有很强的感染力。
文中记叙部分翔实,而描述心理冲突与内在感情之笔尤真实可信,体现了作者运思的成熟与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