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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改革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如今已近20年。试点,一直是司法改革的主要方法。依照现代法治理念设计、自上而下推行的改革举措是否能适应现实条件,能否获得政治、经济、社会条件的支持,是否符合预期都需在实验中试验、评估、纠偏。只有将理念付诸实践才可能全面了解影响制度运作的各种现实条件和存在的问题,才可能使制度设计方案变得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然而,试点项目却面临着立法上的限制,司法机关本身强调现行法律框架内实施试点改革,中央和地方人大也要求司法机关在制度建构中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这不仅对制度创新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