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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税制的实施,原有的“征、管、查”三分离或“征、查”两分离的税收征管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征管模式已成为税务工作的必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逐步建立以现代化支持的“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征营格局的总目标,实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相结合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已成为必然趋势。新体系的逐步形成与运作,将决定稽查是“三位一体”的执法主体,大力强化税务稽查是确立“三位一体”新型征管体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