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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经过5~10年的努力,要把吉林省建设成“五大一强”的奋斗目标,其中一大是指北方特产大省。蚕业是吉林省特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这一目标的提出不仅为吉林省蚕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快吉林省蚕业发展,实现蚕业发展模式的转变,把蚕业真正做大做强,提高蚕业在特产业中的贡献比重,是吉林省蚕业工作者的新课题和首要任务。
1.吉林省柞蚕业发展的现状
1.1分布不均,总量较小 目前我省柞蚕主产区主要分布在吉林、延边、辽源、通化等地。受“天保工程”的影响,柞蚕放养量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几年来放养量一直徘徊在每年8000把左右,仅占宜养蚕柞林面积的3%,商品茧产量每年约9000吨。
1.2地理优越,蚕种为主 我省的地理位置独特,是二化二放和二化一放的结合部,养蚕业开发较晚,蚕场污染较轻,逐步形成了以永吉县为中心的柞蚕良种主要繁殖区。每年吉林省生产种卵约7500公斤,生产种茧约50万公斤,这些种卵、种茧不仅供给吉林省放养繁育,而且可以供给辽宁、黑龙江、内蒙、山东等省(区)放养繁育,供种份额占全国柞蚕供种量的80%以上。
1.3科研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省蚕业科学研究院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为柞蚕主产区培育了十几个优良品种,并提供了配套技术,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吉林省乃至全国柞蚕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其中“选大一号”等多个品种和配套技术获国家和省科技进步奖。研究院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研究出以蚕蛹虫草(北虫草)人工栽培技术、蛹蛋白、蛹油提取及加工技术等几十项科研成果,不仅为柞蚕业发展开辟了新路,也为蚕业经济发展寻找到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吉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在蚕产品综合利用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2. 柞蚕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柞蚕放养总量较小,难以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链 目前吉林省养蚕总产量较小,难以为下游产业提供充足的原材料,致使缫丝、纺织等下游产业难以发展,只能把原料卖给下游产业较发达的辽宁省。
2.2种子市场混乱,产业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 目前吉林省在柞蚕种茧管理方面还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致使种茧市场比较混乱,这就给一些非法繁种户打开了方便之门。私繁乱制现象严重,使柞蚕种源基地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蚕场污染逐年加重,种茧微粒子病毒出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2.3没有龙头企业,产业难以发展壮大 吉林省的柞蚕产业,目前还停留在粗放经营模式上,缺少或没有较大规模的加工企业,更谈不上龙头企业,难以生产出高附加值的产品,经济效益大打折扣,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发展壮大。
3.实现柞蚕产业化应采取的措施
3.1积极寻求破解林蚕矛盾的新方法,逐步扩大柞蚕放养规模 要想实现柞蚕产业化就必须具备放养规模,蚕茧达到一定的产量,否则就很难建立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链,难以产生规模效益。然而放养规模的扩大又受到传统放养方式的影响,传统的放养方式扩大规模首先要扩大蚕场,而扩大蚕场必须砍伐自然柞林,这种做法是被禁止的。这就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新的放养方法,从根本上解决林蚕矛盾问题,进而逐步扩大放养规模,提高产量,为形成产业链打下良好的原材料基础。据统计,吉林省宜养蚕柞林面积约200万公顷,可放养柞蚕约40万把,发展潜力极大,所以探索柞蚕放养新方法势在必行。
3.2搞好产业布局,逐步建立蚕产品深加工企业 柞蚕产业化发展的关键就要建立与其相匹配的加工企业,没有企业的带动,产业难以发展壮大。目前吉林省几乎没有成规模的柞蚕加工企业。因此,吉林省要想进一步发展柞蚕产业,实现柞蚕产业化,就必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龙头企业。
3.3加大柞蚕的研发力度,为实现产业化提供保障 随着柞蚕放养量的扩大和加工产品数量的增加,需要科研单位不断地提供优良品种和科技产品,这就需要科研单位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加快研发步伐与研发力度。
3.4加强蚕种市场管理和蚕场资源保护 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作保障,使蚕种市场更加规范化;重新梳理和完善蚕业管理体系,构建职能齐全的管理机构,加强体系建设,为制度落实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管理力度,切断不合格种子的流通渠道,保证吉林蚕业的健康发展。
1.吉林省柞蚕业发展的现状
1.1分布不均,总量较小 目前我省柞蚕主产区主要分布在吉林、延边、辽源、通化等地。受“天保工程”的影响,柞蚕放养量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几年来放养量一直徘徊在每年8000把左右,仅占宜养蚕柞林面积的3%,商品茧产量每年约9000吨。
1.2地理优越,蚕种为主 我省的地理位置独特,是二化二放和二化一放的结合部,养蚕业开发较晚,蚕场污染较轻,逐步形成了以永吉县为中心的柞蚕良种主要繁殖区。每年吉林省生产种卵约7500公斤,生产种茧约50万公斤,这些种卵、种茧不仅供给吉林省放养繁育,而且可以供给辽宁、黑龙江、内蒙、山东等省(区)放养繁育,供种份额占全国柞蚕供种量的80%以上。
1.3科研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省蚕业科学研究院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为柞蚕主产区培育了十几个优良品种,并提供了配套技术,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吉林省乃至全国柞蚕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其中“选大一号”等多个品种和配套技术获国家和省科技进步奖。研究院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研究出以蚕蛹虫草(北虫草)人工栽培技术、蛹蛋白、蛹油提取及加工技术等几十项科研成果,不仅为柞蚕业发展开辟了新路,也为蚕业经济发展寻找到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吉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在蚕产品综合利用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2. 柞蚕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柞蚕放养总量较小,难以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链 目前吉林省养蚕总产量较小,难以为下游产业提供充足的原材料,致使缫丝、纺织等下游产业难以发展,只能把原料卖给下游产业较发达的辽宁省。
2.2种子市场混乱,产业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 目前吉林省在柞蚕种茧管理方面还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致使种茧市场比较混乱,这就给一些非法繁种户打开了方便之门。私繁乱制现象严重,使柞蚕种源基地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蚕场污染逐年加重,种茧微粒子病毒出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2.3没有龙头企业,产业难以发展壮大 吉林省的柞蚕产业,目前还停留在粗放经营模式上,缺少或没有较大规模的加工企业,更谈不上龙头企业,难以生产出高附加值的产品,经济效益大打折扣,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发展壮大。
3.实现柞蚕产业化应采取的措施
3.1积极寻求破解林蚕矛盾的新方法,逐步扩大柞蚕放养规模 要想实现柞蚕产业化就必须具备放养规模,蚕茧达到一定的产量,否则就很难建立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链,难以产生规模效益。然而放养规模的扩大又受到传统放养方式的影响,传统的放养方式扩大规模首先要扩大蚕场,而扩大蚕场必须砍伐自然柞林,这种做法是被禁止的。这就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新的放养方法,从根本上解决林蚕矛盾问题,进而逐步扩大放养规模,提高产量,为形成产业链打下良好的原材料基础。据统计,吉林省宜养蚕柞林面积约200万公顷,可放养柞蚕约40万把,发展潜力极大,所以探索柞蚕放养新方法势在必行。
3.2搞好产业布局,逐步建立蚕产品深加工企业 柞蚕产业化发展的关键就要建立与其相匹配的加工企业,没有企业的带动,产业难以发展壮大。目前吉林省几乎没有成规模的柞蚕加工企业。因此,吉林省要想进一步发展柞蚕产业,实现柞蚕产业化,就必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龙头企业。
3.3加大柞蚕的研发力度,为实现产业化提供保障 随着柞蚕放养量的扩大和加工产品数量的增加,需要科研单位不断地提供优良品种和科技产品,这就需要科研单位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加快研发步伐与研发力度。
3.4加强蚕种市场管理和蚕场资源保护 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作保障,使蚕种市场更加规范化;重新梳理和完善蚕业管理体系,构建职能齐全的管理机构,加强体系建设,为制度落实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管理力度,切断不合格种子的流通渠道,保证吉林蚕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