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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为首的高管腐败链,贯穿古井集团采购、经销、广告甚至改制等各个环节,整个高管层几乎被“一网打尽”
在案发被查15个月之后,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涉嫌受贿案,于7月24日在安徽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
此前的2007年4月13日,王效金被纪委专案组从家中带走,古井腐败案的查处也由此拉开序幕。随着纪检、司法部门的调查不断深入,古井集团及旗下子公司诸多高管纷纷落网,最终演变为一起典型的腐败窝案。截至目前,正式进入司法程序的古井高管共计11人,整个高管层几乎被“一网打尽”。
古井集团全称为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处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公司前身为1959年建厂的亳县(州)古井酒厂,1992年组建成立古井集团。目前其拥有十多家直接投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其中最主要的实体是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596,下称古井股份),是中国第一家白酒上市企业。古井贡酒号称中国老八大名酒之一,已有1800多年的历史。
古井集团所在的古井镇,古称减店集,1985年设减店镇,1987年更名为古井镇。恰巧在这一年,时年38岁的王效金当上了亳县古井酒厂厂长。
王效金是土生土长的亳州人,曾被视为当地人的骄傲。他被提拔当厂长两年后,于1989年推出“降价降度”策略,在全国引发了一场“白酒革命”。此后,古井酒厂一度成为中国白酒业的龙头企业,而王效金也被称为“中国酒界第一人”。
时隔近20年,这位昔日的“酒界英雄”却成为了审判庭里的阶下囚。据检方指控,自1991年10月至2007年3月,在担任亳县古井酒厂厂长、亳州古井酒厂厂长、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期间,王效金在原材料采购、广告承揽、合股经营、企业收购业务环节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08万元、美元67.6942万元、港币5万元。
而在王效金受审之前,其他涉嫌腐败的古井高管大多已经陆续过堂或领刑。其中,已经宣判的有6人:判刑最重的是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销售公司(下称亳州销售)原常务副总经理郭新民,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刑最轻的是古井集团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基建部经理李万林,终审判决有期徒刑7年。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李运杰,古井股份原总经理甘绍玉,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阮昆华,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到15年不等。
此外,已经开庭等待宣判的有3人:古井集团原副总经理何飞,涉嫌挪用公款和职务侵占两项罪名;古井股份原副总经理朱仁旺涉嫌受贿人民币220万元;古井股份的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卢建春涉嫌受贿200多万元。
11人中最后被批捕的,是古井集团子公司东方瑞景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业务总监王亚洲,目前尚未进入审判。
集体腐败
在众多行贿者名单中,山东烟台华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新公司)董事长姜国武的名字格外引人注目。
尽管其行贿数额并不算多,但是这家包装公司老总几乎给每位能接触到的古井高管都送钱。根据《财经》记者的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至案发,姜国武有案可查的行贿对象为古井五名高管,行贿总额60余万元。其行贿经历典型地反映了古井集体腐败之深。
华新公司是一家以包装为主营业务的公司。自2000年起,华新公司开始给古井酒业生产瓶盖。从2000年到2007年间,姜国武先后多次向王效金等高管行贿。
2004年发生的一件事,充分显示姜国武的贿赂物有所值。其时,姜国武为古井股份公司生产的瓶盖因不符合质量要求,古井股份公司质检部门不同意使用。但是,在古井股份常务副总经理朱仁旺的帮助下,该批瓶盖被特批专门用于河南市场。
与采购渠道相同,古井经销业务同样需要贿赂才能敲开。亳州市古井酒行的业主申桂荣,便是与姜国武路径相似的一名行贿者。
从1998年起,古井集团推行“酒行”经营模式,在王效金的帮助下,申桂荣得了老古井酒在亳州的独家销售代理权。同时,王效金在申桂荣经营、资金周转等方面也同甘绍玉打过招呼,让其对申予以支持。为感谢王效金的关照与支持,申桂荣先后五次在王效金办公室或家中,送其人民币20万元。
对于王效金打过招呼的甘绍玉,申桂荣亦不吝贿款。1997年至2002年春节期间,甘绍玉先后担任古井股份副总经理、总经理,并主管白酒销售。为取得甘的帮助,申桂荣先后六次行贿人民币共计6万元。
申桂荣行贿次数最多、数额最大的古井高管是朱仁旺,其为古井股份公司管理销售的常务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7年案发,朱仁旺22次收受申桂荣及其儿子孔永红人民币41.1万元。
起诉书显示,申桂荣通过贿赂先后取得了38度“十年陈”在亳州的总经销权、精品幽雅古井贡酒的经销权等。
多环节受贿
根据起诉书,王效金在原材料采购、广告承揽、合股经营、企业收购等多个业务环节收受贿赂,几乎囊括了古井的所有业务。
其中,散装酒采购业务是古井集团最重要的原料采购。根据检方指控,王效金最大一笔涉嫌受贿便来自散装酒采购业务,行贿者为四川君乐酒厂厂长李宗义。
起诉书显示,从1991年到2006年,四川君乐酒厂一直是古井集团散酒供应商。其中,1991年至1999年供应的是浓香型散酒;1999年至2006年,君乐成为古井集团独家酱香型散酒供应商。截至案发,君乐总共供应古井集团散酒1.1万吨,价值约1.7亿元人民币。分段对应于此,1991年到2001年,王效金七次共计收受李宗义人民币66万元、美元1万元,此外,李宗义还口头承诺按吨计提“好处费”给王效金,1998年到2001年,这笔“好处费”累计美元55万余元。
在原材料采购之外,广告业务也是王效金收受贿赂较多的环节。根据起诉书,王效金曾收受《阜阳日报》记者杨雪和《财经界》记者南焱贿赂,承诺在广告业务上给予帮忙。
向王效金行贿最多的广告业人士,为北京龙骏广告有限公司的潘学清。自1997年开始,王效金在十年中,分12次收受潘学清所送人民币213万元,美元4万元。
改制中的“交易”
在王效金被“双规”之前,古井集团便已处于风暴的中心。
古井贡酒作为中国老八大名酒之一,在上世纪90年代长期占据全国白酒企业三甲位置。在王效金的运作下,古井贡酒成为中国知名白酒品牌之一,古井集团亦成为集白酒、房地产、酒店等多项产业为一体的大型国企。
然而,随着白酒行业供大于求形势的加剧,加上2001年白酒实施消费税政策,古井酒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走下坡路。随后,上市公司的利润也不断下滑。到2004年,总额约1亿元的国债投资亏损,加上高达1.5亿元的“合并缴税” 缺口,使得古井股份公司2004年度净利润亏损高达1.8亿元。2005年7月,古井股价更是创下了1.61元的历史最低点,变成了*ST古井贡。
经营上的失败,刺激了王效金改制古井的冲动。
2004年2月,古井集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曾通过一份改制方案,该方案将古井集团不良资产剥离,保留优良资产,经过评估作价,以净资产为基数,让出60%股权给收购方,余下40%在内部分配。根据评估,古井集团净资产约10亿元,因此收购方须支付的对价为约6亿元。
改制方案中的收购方,即深圳万基集团(下称万基)。万基是一家民营企业,其董事兼实际控制人陈伟东发迹于保健品,其时旗下拥有烟台发展(深圳交易所代码:600766,后更名为园城股份)和香港上市公司万基药业控股(香港交易所代码:00835,后更名为汇宝集团)。
即使在事关企业命运的改制环节,以王效金为首的古井高管层仍收受陈伟东的贿赂。起诉书显示,王效金曾三次收受陈伟东贿赂,总额为人民币30万元。
第一次是在郑州。2003年10月下旬,经人介绍,陈伟东与王效金在郑州见面,并在会谈后签订“郑州备忘录”,双方决定缔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当晚,陈伟东到王效金所住的房间,送上人民币10万元,请求王效金对万基收购古井集团一事给予关照。
在“郑州备忘录”签订后不久,王效金将有关情况向亳州市领导汇报,在汇报时王倾向与万基集团进一步接触,并建议亳州市政府给陈伟东发考察邀请函。
第二次是在古井所在的亳州。2003年11月,陈伟东接邀请函后来亳州市古井集团考察,王效金安排其与亳州市政府官员会谈。期间,陈伟东在古井大酒店房间里,送给王效金人民币10万元,并再次请王对收购一事提供帮助,请王尽早促成亳州市政府领导到万基集团考察。
第三次是在万基所在的深圳。2003年11月下旬,王效金随亳州市政府考察团到深圳万基集团考察。期间,陈伟东在王效金所住房间又一次送其人民币10万元,王表示会尽力支持。在王效金的建议下,2003年11月23日,亳州市政府与万基集团签订了产权改制框架协议。
收受陈伟东贿赂的还有古井集团“二把手”刘俊德。在与万基洽谈收购事宜的同时,古井通过委托理财业务向万基拆借了7000万元。负责古井集团委托理财业务的刘俊德在此过程中,收受万基集团“赠予”的一套当时价值122万元的住房。
尽管古井集团高管对于万基集团入主古井的条件相当满意,但2004年这份古井改制方案中的“高管受奖”,却激化了矛盾。
根据方案,古井集团普通职工平均每人将分到3万股左右的股权,副总经理以上的高层则平均分到80万股左右的股权。由于比例悬殊,古井集团出现管理层人事震动和罢工事件,一时波澜跌宕。
2004年9月,安徽省国资委下发了特急文件,要求省内地市的国资部门对于国企产权转让情况自查。随后,古井集团制定的先期改制方案被否,亳州市政府开始全面接手古井集团改制事宜。
此后,古井集团以10.8亿元为底价经过三次拍卖,前两次都流拍,最终在王效金被带走当天,2007年4月13日,公告称古井集团100%国有产权转让给国际饮料控股有限公司(简称IBHL)。
然而,两个月后的6月21日,古井贡酒再次公告称,鉴于亳州市国资委与IBHL在商务谈判中存在重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公司控股股东古井集团100%国有产权转让工作。
时至今日,古井改制之路仍在彷徨之中。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古井集团现任董事长曹杰在京告诉《财经》记者:“古井集团是改制的客体,具体改制方案由亳州市政府决定。”
截至《财经》发稿,古井集团仍是亳州国资委下属的全资企业。■
古井腐败窝案11人名单
王效金 原古井集团董事长, 7月24日开庭,涉嫌受贿1000万元
刘俊德 原古井集团副总裁,受贿149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李运杰 原集团副总裁,受贿250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何飞 原集团副总经理,涉嫌挪用公款3300万元,2008年4月15日开庭
甘绍玉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受贿人民币134万多元、股份价值人民币168万余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郭新民 安徽古井集团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受贿600多万元,一审判处死缓
朱仁旺 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涉嫌受贿212万元人民币、2000美元,2007年11月29日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阮昆华 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受贿35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李万林 古井集团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基建部经理,受贿39.6万元,终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卢建春 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涉嫌受贿200多万元,2008年5月22日受审
王亚洲 集团子公司东方瑞景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业务总监,此案尚未进入审判阶段
在案发被查15个月之后,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涉嫌受贿案,于7月24日在安徽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
此前的2007年4月13日,王效金被纪委专案组从家中带走,古井腐败案的查处也由此拉开序幕。随着纪检、司法部门的调查不断深入,古井集团及旗下子公司诸多高管纷纷落网,最终演变为一起典型的腐败窝案。截至目前,正式进入司法程序的古井高管共计11人,整个高管层几乎被“一网打尽”。
古井集团全称为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处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公司前身为1959年建厂的亳县(州)古井酒厂,1992年组建成立古井集团。目前其拥有十多家直接投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其中最主要的实体是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596,下称古井股份),是中国第一家白酒上市企业。古井贡酒号称中国老八大名酒之一,已有1800多年的历史。
古井集团所在的古井镇,古称减店集,1985年设减店镇,1987年更名为古井镇。恰巧在这一年,时年38岁的王效金当上了亳县古井酒厂厂长。
王效金是土生土长的亳州人,曾被视为当地人的骄傲。他被提拔当厂长两年后,于1989年推出“降价降度”策略,在全国引发了一场“白酒革命”。此后,古井酒厂一度成为中国白酒业的龙头企业,而王效金也被称为“中国酒界第一人”。
时隔近20年,这位昔日的“酒界英雄”却成为了审判庭里的阶下囚。据检方指控,自1991年10月至2007年3月,在担任亳县古井酒厂厂长、亳州古井酒厂厂长、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期间,王效金在原材料采购、广告承揽、合股经营、企业收购业务环节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08万元、美元67.6942万元、港币5万元。
而在王效金受审之前,其他涉嫌腐败的古井高管大多已经陆续过堂或领刑。其中,已经宣判的有6人:判刑最重的是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销售公司(下称亳州销售)原常务副总经理郭新民,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刑最轻的是古井集团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基建部经理李万林,终审判决有期徒刑7年。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李运杰,古井股份原总经理甘绍玉,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阮昆华,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到15年不等。
此外,已经开庭等待宣判的有3人:古井集团原副总经理何飞,涉嫌挪用公款和职务侵占两项罪名;古井股份原副总经理朱仁旺涉嫌受贿人民币220万元;古井股份的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卢建春涉嫌受贿200多万元。
11人中最后被批捕的,是古井集团子公司东方瑞景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业务总监王亚洲,目前尚未进入审判。
集体腐败
在众多行贿者名单中,山东烟台华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新公司)董事长姜国武的名字格外引人注目。
尽管其行贿数额并不算多,但是这家包装公司老总几乎给每位能接触到的古井高管都送钱。根据《财经》记者的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至案发,姜国武有案可查的行贿对象为古井五名高管,行贿总额60余万元。其行贿经历典型地反映了古井集体腐败之深。
华新公司是一家以包装为主营业务的公司。自2000年起,华新公司开始给古井酒业生产瓶盖。从2000年到2007年间,姜国武先后多次向王效金等高管行贿。
2004年发生的一件事,充分显示姜国武的贿赂物有所值。其时,姜国武为古井股份公司生产的瓶盖因不符合质量要求,古井股份公司质检部门不同意使用。但是,在古井股份常务副总经理朱仁旺的帮助下,该批瓶盖被特批专门用于河南市场。
与采购渠道相同,古井经销业务同样需要贿赂才能敲开。亳州市古井酒行的业主申桂荣,便是与姜国武路径相似的一名行贿者。
从1998年起,古井集团推行“酒行”经营模式,在王效金的帮助下,申桂荣得了老古井酒在亳州的独家销售代理权。同时,王效金在申桂荣经营、资金周转等方面也同甘绍玉打过招呼,让其对申予以支持。为感谢王效金的关照与支持,申桂荣先后五次在王效金办公室或家中,送其人民币20万元。
对于王效金打过招呼的甘绍玉,申桂荣亦不吝贿款。1997年至2002年春节期间,甘绍玉先后担任古井股份副总经理、总经理,并主管白酒销售。为取得甘的帮助,申桂荣先后六次行贿人民币共计6万元。
申桂荣行贿次数最多、数额最大的古井高管是朱仁旺,其为古井股份公司管理销售的常务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7年案发,朱仁旺22次收受申桂荣及其儿子孔永红人民币41.1万元。
起诉书显示,申桂荣通过贿赂先后取得了38度“十年陈”在亳州的总经销权、精品幽雅古井贡酒的经销权等。
多环节受贿
根据起诉书,王效金在原材料采购、广告承揽、合股经营、企业收购等多个业务环节收受贿赂,几乎囊括了古井的所有业务。
其中,散装酒采购业务是古井集团最重要的原料采购。根据检方指控,王效金最大一笔涉嫌受贿便来自散装酒采购业务,行贿者为四川君乐酒厂厂长李宗义。
起诉书显示,从1991年到2006年,四川君乐酒厂一直是古井集团散酒供应商。其中,1991年至1999年供应的是浓香型散酒;1999年至2006年,君乐成为古井集团独家酱香型散酒供应商。截至案发,君乐总共供应古井集团散酒1.1万吨,价值约1.7亿元人民币。分段对应于此,1991年到2001年,王效金七次共计收受李宗义人民币66万元、美元1万元,此外,李宗义还口头承诺按吨计提“好处费”给王效金,1998年到2001年,这笔“好处费”累计美元55万余元。
在原材料采购之外,广告业务也是王效金收受贿赂较多的环节。根据起诉书,王效金曾收受《阜阳日报》记者杨雪和《财经界》记者南焱贿赂,承诺在广告业务上给予帮忙。
向王效金行贿最多的广告业人士,为北京龙骏广告有限公司的潘学清。自1997年开始,王效金在十年中,分12次收受潘学清所送人民币213万元,美元4万元。
改制中的“交易”
在王效金被“双规”之前,古井集团便已处于风暴的中心。
古井贡酒作为中国老八大名酒之一,在上世纪90年代长期占据全国白酒企业三甲位置。在王效金的运作下,古井贡酒成为中国知名白酒品牌之一,古井集团亦成为集白酒、房地产、酒店等多项产业为一体的大型国企。
然而,随着白酒行业供大于求形势的加剧,加上2001年白酒实施消费税政策,古井酒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走下坡路。随后,上市公司的利润也不断下滑。到2004年,总额约1亿元的国债投资亏损,加上高达1.5亿元的“合并缴税” 缺口,使得古井股份公司2004年度净利润亏损高达1.8亿元。2005年7月,古井股价更是创下了1.61元的历史最低点,变成了*ST古井贡。
经营上的失败,刺激了王效金改制古井的冲动。
2004年2月,古井集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曾通过一份改制方案,该方案将古井集团不良资产剥离,保留优良资产,经过评估作价,以净资产为基数,让出60%股权给收购方,余下40%在内部分配。根据评估,古井集团净资产约10亿元,因此收购方须支付的对价为约6亿元。
改制方案中的收购方,即深圳万基集团(下称万基)。万基是一家民营企业,其董事兼实际控制人陈伟东发迹于保健品,其时旗下拥有烟台发展(深圳交易所代码:600766,后更名为园城股份)和香港上市公司万基药业控股(香港交易所代码:00835,后更名为汇宝集团)。
即使在事关企业命运的改制环节,以王效金为首的古井高管层仍收受陈伟东的贿赂。起诉书显示,王效金曾三次收受陈伟东贿赂,总额为人民币30万元。
第一次是在郑州。2003年10月下旬,经人介绍,陈伟东与王效金在郑州见面,并在会谈后签订“郑州备忘录”,双方决定缔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当晚,陈伟东到王效金所住的房间,送上人民币10万元,请求王效金对万基收购古井集团一事给予关照。
在“郑州备忘录”签订后不久,王效金将有关情况向亳州市领导汇报,在汇报时王倾向与万基集团进一步接触,并建议亳州市政府给陈伟东发考察邀请函。
第二次是在古井所在的亳州。2003年11月,陈伟东接邀请函后来亳州市古井集团考察,王效金安排其与亳州市政府官员会谈。期间,陈伟东在古井大酒店房间里,送给王效金人民币10万元,并再次请王对收购一事提供帮助,请王尽早促成亳州市政府领导到万基集团考察。
第三次是在万基所在的深圳。2003年11月下旬,王效金随亳州市政府考察团到深圳万基集团考察。期间,陈伟东在王效金所住房间又一次送其人民币10万元,王表示会尽力支持。在王效金的建议下,2003年11月23日,亳州市政府与万基集团签订了产权改制框架协议。
收受陈伟东贿赂的还有古井集团“二把手”刘俊德。在与万基洽谈收购事宜的同时,古井通过委托理财业务向万基拆借了7000万元。负责古井集团委托理财业务的刘俊德在此过程中,收受万基集团“赠予”的一套当时价值122万元的住房。
尽管古井集团高管对于万基集团入主古井的条件相当满意,但2004年这份古井改制方案中的“高管受奖”,却激化了矛盾。
根据方案,古井集团普通职工平均每人将分到3万股左右的股权,副总经理以上的高层则平均分到80万股左右的股权。由于比例悬殊,古井集团出现管理层人事震动和罢工事件,一时波澜跌宕。
2004年9月,安徽省国资委下发了特急文件,要求省内地市的国资部门对于国企产权转让情况自查。随后,古井集团制定的先期改制方案被否,亳州市政府开始全面接手古井集团改制事宜。
此后,古井集团以10.8亿元为底价经过三次拍卖,前两次都流拍,最终在王效金被带走当天,2007年4月13日,公告称古井集团100%国有产权转让给国际饮料控股有限公司(简称IBHL)。
然而,两个月后的6月21日,古井贡酒再次公告称,鉴于亳州市国资委与IBHL在商务谈判中存在重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公司控股股东古井集团100%国有产权转让工作。
时至今日,古井改制之路仍在彷徨之中。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古井集团现任董事长曹杰在京告诉《财经》记者:“古井集团是改制的客体,具体改制方案由亳州市政府决定。”
截至《财经》发稿,古井集团仍是亳州国资委下属的全资企业。■
古井腐败窝案11人名单
王效金 原古井集团董事长, 7月24日开庭,涉嫌受贿1000万元
刘俊德 原古井集团副总裁,受贿149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李运杰 原集团副总裁,受贿250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何飞 原集团副总经理,涉嫌挪用公款3300万元,2008年4月15日开庭
甘绍玉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受贿人民币134万多元、股份价值人民币168万余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郭新民 安徽古井集团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受贿600多万元,一审判处死缓
朱仁旺 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涉嫌受贿212万元人民币、2000美元,2007年11月29日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阮昆华 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受贿35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李万林 古井集团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基建部经理,受贿39.6万元,终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卢建春 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涉嫌受贿200多万元,2008年5月22日受审
王亚洲 集团子公司东方瑞景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业务总监,此案尚未进入审判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