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郧西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04年11月,几年以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在农业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执法四制”的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公开执法、规范执法、杜绝执法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