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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中,6名犯罪嫌疑人在未经品牌授权的情况下,私自销售带美团等外卖平台商标的送餐装备,不仅侵害了品牌的权益,也对骑手和消费者的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
张某某是一名个体经营户,2015年开始与妻子侯某某一起在浙江义乌从事服装定制生意。夫妻二人分工明确,由侯某某负责网上接单,张某某负责打包、发货。2019年下半年,陆续有骑手进店询问是否有销售外卖平台送餐装备,刚开始侯某某都是回答没有,但是随着询问的人数越来越多,张某某觉得发现了“商机”,决定试着销售这类服装增加销量。但是他并没有去获取品牌的授权,寻找正规的进货途径,而是在网上搜索销售类似成品服装的商家,商量从他们手中直接进货,自己加价销售。
落实好货源后,张某某夫妇着手在自己的店铺里上架头盔、冰袖、防晒衣、雨衣等一系列送餐装备。他們不仅在网上复制带有品牌标识的服装照片,更是直接在标题中标明了外卖平台名称。夫妻二人还通过QQ群、微信群和刷单网站刷单,增加店铺曝光度。
2020年4月10日,上述涉案外卖平台到普陀公安机关报案,称在网络上发现大量假冒平台商标的卖家。6月3日,张某某夫妇在浙江义乌被普陀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查获大量假冒外卖平台商标的商品以及用于作案的工具、电脑等。同时被抓获的还有徐某某等4名具有相同犯罪情节的犯罪嫌疑人。
检察官认为,张某某等人在没有获得品牌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销售假冒外卖平台商标的商品,达到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标准,其行为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020年7月9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11月25日提起公诉。
张某某是一名个体经营户,2015年开始与妻子侯某某一起在浙江义乌从事服装定制生意。夫妻二人分工明确,由侯某某负责网上接单,张某某负责打包、发货。2019年下半年,陆续有骑手进店询问是否有销售外卖平台送餐装备,刚开始侯某某都是回答没有,但是随着询问的人数越来越多,张某某觉得发现了“商机”,决定试着销售这类服装增加销量。但是他并没有去获取品牌的授权,寻找正规的进货途径,而是在网上搜索销售类似成品服装的商家,商量从他们手中直接进货,自己加价销售。
落实好货源后,张某某夫妇着手在自己的店铺里上架头盔、冰袖、防晒衣、雨衣等一系列送餐装备。他們不仅在网上复制带有品牌标识的服装照片,更是直接在标题中标明了外卖平台名称。夫妻二人还通过QQ群、微信群和刷单网站刷单,增加店铺曝光度。
2020年4月10日,上述涉案外卖平台到普陀公安机关报案,称在网络上发现大量假冒平台商标的卖家。6月3日,张某某夫妇在浙江义乌被普陀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查获大量假冒外卖平台商标的商品以及用于作案的工具、电脑等。同时被抓获的还有徐某某等4名具有相同犯罪情节的犯罪嫌疑人。
检察官认为,张某某等人在没有获得品牌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销售假冒外卖平台商标的商品,达到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标准,其行为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020年7月9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11月25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