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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心理行为干预对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家属的影响。方法:将160名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家属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80名,对照组未进行干预,观察组给予心理行为干预,比较两组家属干预前后抑郁自评量表( SDS )和焦虑自评量表(SAS)评分情况。结果:患者家属SDS和SAS评分均明显高于正常参考值(P<0.05);干预后两组SDS和SAS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属进行相关的心理行为干预,利于改善家属的不良心理状况,从而对患者的疾病恢复具有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