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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旨在保护女性的性权利,是我国刑法中可以适用死刑的一个罪名,这足见我国刑法对强奸罪受害人的保护力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强奸行为的新变化,我国现行强奸罪在主体上存在女性犯罪主体、丈夫犯罪主体和具有保证人地位的亲属之间的强奸主体的缺位情况;在客观方面存在认定标准、对强奸罪本质特征界定的不科学性、对未成年人及幼童保护不足的缺陷。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强奸罪进行立法审视,从主体条件、客体条件和对未成年的保护方面对强奸罪进行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