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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语法将英语动词TENSE常译作“时态”,认为时态是表示动作发生的时间和表现方式的一种动词形式。也就是说它认为英语的TENSE已包括ASPECT的含义在内,即认为ASPECT不是独立于TENSE以外的语法范畴。随着语法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人们不仅认识到不受语言因素制约的“时间”(time)和语法意义上的“时”(TENSE)之间的区别,而且还认为动词的“时”和“体”属于两类不同性质的语法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