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戏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阐释与展示--以广西彩调剧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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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广西彩调剧为例,探讨传统戏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阐释与展示的理论和实践。作为表演艺术的传统戏曲具有区别于其他非物质形式的特殊性,在探索理论和实践时需要针对这种特殊性寻找适合的途径。彩调剧的阐释与展示实践的主要问题在于其现有的展示系统并不适合呈现戏曲艺术。传统戏曲的本质在于其表演过程中的舞台语言,这也决定了其阐释和展示的主体。而这种本质的展现与展示空间的非耗时性特征之间存在矛盾,需要引入耗时性的媒介,数字化或许是其中一种更为有效的手段,其阐释戏曲本质的手段和语言有助于提升观众对传统戏曲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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