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针对本人发在《语文建设》2010年第6期上的《<背影>的美学问题》,丁启阵先生在博客里发文表示“我赞成把朱自清《背影》从语文课本中删去”。丁先生的观点引起的反响强烈。不过,绝大多数读者都反对丁先生的看法,表示对《背影》的肯定和欣赏。我感到,有必要通过这次讨论来澄清一些基本的美学原则。
古希腊人把感性的和情感的学问与理性的实用性学问相对,这就是后来英语中的“美学”(aesthetics)一词。18世纪的德国启蒙思想家鲍姆嘉通(Baumgarten,1714-1762)把美学确立为一种独立的学科,是日本人把这个词翻译成“美学”。“美学”概念的提出,对于人类精神生活来说有重大意义,这就是说,人并不是只有一种实用的、理性的价值,不实用的、非理性的情感同样具有价值。这个学说在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中明确为与真的科学价值、善的实用价值并立的情感的、超越实用的、非理性的美的价值。审美情感价值独立的学说,后来经过克罗齐的发展,成为美学史的基本范畴。在中国,经过朱光潜、宗白华先生的创造性的翻译和阐释,“审美价值”已经成了文学创作和评论的基本准则。
丁先生对我的指责,并没有提出任何学理根据,其话语大体限于经验和感觉:违反了交通规则,就是犯罪(其实,违反交通规则,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并不能构成犯罪,应属于“违规”),就谈不上情感的美。其潜在的理论预设就是情感谈不上独立的价值。对于情感和理性,我的文章明明说是“错位”,既不是统一的,也不是绝对矛盾的。丁先生粗心大意,把“错位”看成了“简单对立”,严峻地指出:“孙教授把“情”与‘理’简单对立起来的审美观,是错误的,更是危险的。”他的理念,其实就是理性和情感是没有矛盾的,绝对统一的,或者说是唯实用理性论,而我的理论基础则是实用理性价值与情感审美价值“错位”论。也许我分析《背影》时没有写得十分清楚,这是我不能不感到抱歉的。这里借用朱光潜先生的《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来作些说明:
比如园里那一棵古松……假如你是一位木商,我是一位植物学家,另外一位朋友是画家,三人同时来看这棵古松。我们三人可以说同时都“知觉”到这一棵树,可是三人所“知觉”到的却是三种不同的东西。你脱离不了你的木商的心习。你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做某事用值几多钱的木料。我也脱离不了我的植物学家的心习,我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叶为针状、果为球状、四季常青的显花植物。我们的朋友——画家——什么事都不管,只管审美,他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苍翠劲拔的古树。我们三人的反应态度也不一致。你心里盘算它是宜于架屋或是制器,思量怎样去买它,砍它,运它。我把它归到某类某科里去,注意它和其他松树的异点,思量它何以活得这样老。我们的朋友却不这样东想西想,他只在聚精会神地观赏它的苍翠的颜色,它的盘屈如龙蛇的线纹以及它的昂然高举、不受屈挠的气概。
为了说明问题的方便,请允许我把朱光潜先生所说的古松置换成朱自清的父亲。如果以铁路警察的目光去看,只能是“违反交通规则”。警察是理性的,对他不能讲感情,他有权对之进行教育甚至处罚。但是,《背影》的叙述者是这个老人的儿子,他对他有着深厚的感情。他看到的就和警察迥然不同,那就是忘却了交通规则一心为儿子尽一分心的老父亲。网友之所以反对丁先生,原因就在于作者和读者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这是一篇抒情散文,光凭直觉,并不需要什么理论,就能追随着为人子者的心灵,和朱自清一起为父亲的艰难攀爬所感动。而丁先生的观感之所以与众不同,可能他是带着交通警察式的理性,从中只看出了交通违章的信息。
鲁迅说过,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这就是说,阅读者所读到的往往是自己的核心观念。这种阅读心理的封闭性,是人性的局限,连毛泽东也不例外,他只能从《红楼梦》中看到阶级斗争。在阅读过程中,对心理封闭性没有警惕的读者看到的,往往不完全是作品,而是读者自己的心灵中最为关切、认同的观念。丁先生厌弃《背影》,说明他阅读抒情散文,却缺乏对于情感的关注,或者说缺乏审美价值的自觉。这就导致了价值的混淆。而这种混淆在阅读中普遍存在,原因在于,审美情感和实用理性不同,那就是它的非实用性,或非功利性。功利性有着人类生存需求的自发优势,因而非功利的审美很容易被抑制。审美价值超越实用理性的理论,也源自康德的学说。
从功利的意义上来看,父亲爬月台的举动完全是不实用的,让儿子去买不是更有效率吗?但正是因为不实用才能充分表现他的感情达到忘却自身安全的程度。而丁先生则不以为然:“一个父亲,可以令儿子感动的行为方式实在是太多了,绝不限于违反交通规则去买橘子一种。比如说,他可以绕远道、上下台阶去买橘子,然后累得心脏病差点发作。”这样的设想当然很合“理”,但情与理是对立的统一,合理的往往不合情。谈恋爱动了感情往往就不讲理,实用的道理越是严密,就越排斥感情,如果朱先生的父亲真的如丁先生的设想“绕远道、上下台阶去买橘子”,朱自清还会感动得流泪吗?至于说,累得心脏病差一点发作,可惜文章中并没有朱父患有心脏病的任何线索,可以说与《背影》的阅读无关。
这么明显的现象,一般网友一目了然,丁先生为何感而不觉呢?还有一个原因,丁先生没有意识到这是个历史经典,要真正读懂它,必须进入历史语境。不能无条件地用当代经验和价值观念去“同化”历史文本。研究一个历史现象,不管是按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还是最前卫的解构主义,最根本的要求就是把它还原到产生它的历史环境中去。《背影》写在1925年,事情发生在1917年,五四运动发生前两年,那时的火车站月台上的秩序和今天是很不一样的。
丁先生从我的文章中引用了朱自清的父亲娶妾多名,导致家庭经济破产,来说明其人不值得尊敬。(美中不足的是,他对我独家发现的这个学术文献,没有注明系“转引”,而是直接把我的引文和出处照抄在他的文章中。)但是,一个有缺点的父亲,儿子仍然可以爱他,爱得很惭愧,爱得很痛苦,爱得很矛盾,爱得很复杂,爱得很无奈,不是更深刻吗?同时,这也是需要作历史分析的。据我所知,五四运动前夕,北京大学学生有“进德会”这个团体,其章程中就有毕业后不抽鸦片、不娶妾的约定。可见在朱自清父亲失去职位的1917年,在官员和知识分子中娶妾是比较常见的,固然这表明其私德不淑,但并不见得是最不齿的一类。我的文章也指出朱自清的眼泪,就包含着眼见父亲在如此精神重负下仍然勉为其难,无微不至地关怀自己的感动,包含着许多难言之隐。
当前反历史主义的所谓“多元解读”,闹出了许多笑话。例如今年初,在广东的一次公开 课上,教师说到《背影》中的父亲可爱可敬,论据是“黑布马褂,青布棉袍”说明“穿着很朴素”。其实,长袍在当时是有地位的知识者所穿,体力劳动者的穿着是短打。长袍配马褂,是当时与西装相对的中国式的礼服。正是因为这样,孔乙己沦落到难以维持生计的状况,还不肯脱下长袍。老人爬月台已经出格,穿着正式礼服去爬,更是非同小可。丁先生说我没有回答武汉中学生提出的父亲形象“不够潇洒”的问题。其实,这个爬月台的场面,是情感转折点,也是抒情的高潮,但却没有用《绿》《荷塘月色》中那种华彩语言、排比句式,不作大幅度的渲染,在作者情感发生震撼的地方,不依赖描写,全用白描式的叙述。《背影》中的“不潇洒”,正是朱先生散文中最可珍贵的以叙述代抒情的风格。爬月台是这篇经典文章的灵魂,是作者情感从不领情、反感到极度感动的转折点。我们看爬月台的动作: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里的动作描写一共四句,催人泪下的奥秘就在其中。
为什么朱自清的叙述能达到抒情的目的呢?我以为是因为他把叙述的焦点放在外部可,见的效果上,而并不直接提示原因。第一重效果是,不说父亲因为年老双手无力,攀不上去,而是让读者看见他无效地缩脚,勉为其难地倾身。简朴的语言,具有了内在的含量。第二重效果是,父亲在这样的艰难中,并没有感到艰难,实际上有点忘我的意味。第三,作者被感动得流下了眼泪,而且不让父亲看到。其间的原因,就是我上篇谈《背影》的文章所说的亲子之“爱的隔膜”,也留在空白中。这样比之说出来要强得多,这就是叙述的功力。《背影》的阅读史证明,留在叙述空白中比之排比式的抒情渲染更有艺术的感染力。对于这样的叙述,当时的叶圣陶和后来的董桥、唐獀都给了比以《荷塘月色》为代表的直接渲染和抒情更高的评价,认为这种“一洗铅华”的风格正是朱自清后期走向成熟的基础。
当前中学语文课堂上,绝对自发主体的“多元解读”甚嚣尘上,肆意糟蹋经典成为时髦,什么愚公移山是破坏自然环境啊,什么武松打虎是虐杀野生稀有动物呀,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是暴力至上呀,这种思路并不是丁先生个人的,而是绝对相对主义和反历史主义的教条的流毒。不可忽略的是,在丁先生阅读没有感觉的地方,也暴露了学养的局限。爬月台的描写,和丁先生栽给我的所谓“以丑为美”,特别是与丁先生引用的鲁迅的话“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无关,鲁迅所批判的是国人在生活现实中对病态的麻木,并不属于艺术上“病态的审美理论”。“以丑为美”在艺术上并非绝对大逆不道,而是相当严肃的艺术风格和流派,外国诗歌中的象征派暂且不说,在中国现代新诗中就产生过闻一多《死水》这样的把破铜烂铁之丑转化为翡翠和桃花之美的经典杰作。
阅读的过程并不是静态的,而是心灵与文本,学养、专业积累与文本历史性之间的搏斗,用学术语言来说,就是读者主体与文本主体的深度同化和调节。㈩深度调节的主要途径就是钻研审美理论、历史方法和积累学术资源,取得比较内行的发言权,除此以外,似乎别无选择。
古希腊人把感性的和情感的学问与理性的实用性学问相对,这就是后来英语中的“美学”(aesthetics)一词。18世纪的德国启蒙思想家鲍姆嘉通(Baumgarten,1714-1762)把美学确立为一种独立的学科,是日本人把这个词翻译成“美学”。“美学”概念的提出,对于人类精神生活来说有重大意义,这就是说,人并不是只有一种实用的、理性的价值,不实用的、非理性的情感同样具有价值。这个学说在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中明确为与真的科学价值、善的实用价值并立的情感的、超越实用的、非理性的美的价值。审美情感价值独立的学说,后来经过克罗齐的发展,成为美学史的基本范畴。在中国,经过朱光潜、宗白华先生的创造性的翻译和阐释,“审美价值”已经成了文学创作和评论的基本准则。
丁先生对我的指责,并没有提出任何学理根据,其话语大体限于经验和感觉:违反了交通规则,就是犯罪(其实,违反交通规则,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并不能构成犯罪,应属于“违规”),就谈不上情感的美。其潜在的理论预设就是情感谈不上独立的价值。对于情感和理性,我的文章明明说是“错位”,既不是统一的,也不是绝对矛盾的。丁先生粗心大意,把“错位”看成了“简单对立”,严峻地指出:“孙教授把“情”与‘理’简单对立起来的审美观,是错误的,更是危险的。”他的理念,其实就是理性和情感是没有矛盾的,绝对统一的,或者说是唯实用理性论,而我的理论基础则是实用理性价值与情感审美价值“错位”论。也许我分析《背影》时没有写得十分清楚,这是我不能不感到抱歉的。这里借用朱光潜先生的《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来作些说明:
比如园里那一棵古松……假如你是一位木商,我是一位植物学家,另外一位朋友是画家,三人同时来看这棵古松。我们三人可以说同时都“知觉”到这一棵树,可是三人所“知觉”到的却是三种不同的东西。你脱离不了你的木商的心习。你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做某事用值几多钱的木料。我也脱离不了我的植物学家的心习,我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叶为针状、果为球状、四季常青的显花植物。我们的朋友——画家——什么事都不管,只管审美,他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苍翠劲拔的古树。我们三人的反应态度也不一致。你心里盘算它是宜于架屋或是制器,思量怎样去买它,砍它,运它。我把它归到某类某科里去,注意它和其他松树的异点,思量它何以活得这样老。我们的朋友却不这样东想西想,他只在聚精会神地观赏它的苍翠的颜色,它的盘屈如龙蛇的线纹以及它的昂然高举、不受屈挠的气概。
为了说明问题的方便,请允许我把朱光潜先生所说的古松置换成朱自清的父亲。如果以铁路警察的目光去看,只能是“违反交通规则”。警察是理性的,对他不能讲感情,他有权对之进行教育甚至处罚。但是,《背影》的叙述者是这个老人的儿子,他对他有着深厚的感情。他看到的就和警察迥然不同,那就是忘却了交通规则一心为儿子尽一分心的老父亲。网友之所以反对丁先生,原因就在于作者和读者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这是一篇抒情散文,光凭直觉,并不需要什么理论,就能追随着为人子者的心灵,和朱自清一起为父亲的艰难攀爬所感动。而丁先生的观感之所以与众不同,可能他是带着交通警察式的理性,从中只看出了交通违章的信息。
鲁迅说过,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这就是说,阅读者所读到的往往是自己的核心观念。这种阅读心理的封闭性,是人性的局限,连毛泽东也不例外,他只能从《红楼梦》中看到阶级斗争。在阅读过程中,对心理封闭性没有警惕的读者看到的,往往不完全是作品,而是读者自己的心灵中最为关切、认同的观念。丁先生厌弃《背影》,说明他阅读抒情散文,却缺乏对于情感的关注,或者说缺乏审美价值的自觉。这就导致了价值的混淆。而这种混淆在阅读中普遍存在,原因在于,审美情感和实用理性不同,那就是它的非实用性,或非功利性。功利性有着人类生存需求的自发优势,因而非功利的审美很容易被抑制。审美价值超越实用理性的理论,也源自康德的学说。
从功利的意义上来看,父亲爬月台的举动完全是不实用的,让儿子去买不是更有效率吗?但正是因为不实用才能充分表现他的感情达到忘却自身安全的程度。而丁先生则不以为然:“一个父亲,可以令儿子感动的行为方式实在是太多了,绝不限于违反交通规则去买橘子一种。比如说,他可以绕远道、上下台阶去买橘子,然后累得心脏病差点发作。”这样的设想当然很合“理”,但情与理是对立的统一,合理的往往不合情。谈恋爱动了感情往往就不讲理,实用的道理越是严密,就越排斥感情,如果朱先生的父亲真的如丁先生的设想“绕远道、上下台阶去买橘子”,朱自清还会感动得流泪吗?至于说,累得心脏病差一点发作,可惜文章中并没有朱父患有心脏病的任何线索,可以说与《背影》的阅读无关。
这么明显的现象,一般网友一目了然,丁先生为何感而不觉呢?还有一个原因,丁先生没有意识到这是个历史经典,要真正读懂它,必须进入历史语境。不能无条件地用当代经验和价值观念去“同化”历史文本。研究一个历史现象,不管是按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还是最前卫的解构主义,最根本的要求就是把它还原到产生它的历史环境中去。《背影》写在1925年,事情发生在1917年,五四运动发生前两年,那时的火车站月台上的秩序和今天是很不一样的。
丁先生从我的文章中引用了朱自清的父亲娶妾多名,导致家庭经济破产,来说明其人不值得尊敬。(美中不足的是,他对我独家发现的这个学术文献,没有注明系“转引”,而是直接把我的引文和出处照抄在他的文章中。)但是,一个有缺点的父亲,儿子仍然可以爱他,爱得很惭愧,爱得很痛苦,爱得很矛盾,爱得很复杂,爱得很无奈,不是更深刻吗?同时,这也是需要作历史分析的。据我所知,五四运动前夕,北京大学学生有“进德会”这个团体,其章程中就有毕业后不抽鸦片、不娶妾的约定。可见在朱自清父亲失去职位的1917年,在官员和知识分子中娶妾是比较常见的,固然这表明其私德不淑,但并不见得是最不齿的一类。我的文章也指出朱自清的眼泪,就包含着眼见父亲在如此精神重负下仍然勉为其难,无微不至地关怀自己的感动,包含着许多难言之隐。
当前反历史主义的所谓“多元解读”,闹出了许多笑话。例如今年初,在广东的一次公开 课上,教师说到《背影》中的父亲可爱可敬,论据是“黑布马褂,青布棉袍”说明“穿着很朴素”。其实,长袍在当时是有地位的知识者所穿,体力劳动者的穿着是短打。长袍配马褂,是当时与西装相对的中国式的礼服。正是因为这样,孔乙己沦落到难以维持生计的状况,还不肯脱下长袍。老人爬月台已经出格,穿着正式礼服去爬,更是非同小可。丁先生说我没有回答武汉中学生提出的父亲形象“不够潇洒”的问题。其实,这个爬月台的场面,是情感转折点,也是抒情的高潮,但却没有用《绿》《荷塘月色》中那种华彩语言、排比句式,不作大幅度的渲染,在作者情感发生震撼的地方,不依赖描写,全用白描式的叙述。《背影》中的“不潇洒”,正是朱先生散文中最可珍贵的以叙述代抒情的风格。爬月台是这篇经典文章的灵魂,是作者情感从不领情、反感到极度感动的转折点。我们看爬月台的动作: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里的动作描写一共四句,催人泪下的奥秘就在其中。
为什么朱自清的叙述能达到抒情的目的呢?我以为是因为他把叙述的焦点放在外部可,见的效果上,而并不直接提示原因。第一重效果是,不说父亲因为年老双手无力,攀不上去,而是让读者看见他无效地缩脚,勉为其难地倾身。简朴的语言,具有了内在的含量。第二重效果是,父亲在这样的艰难中,并没有感到艰难,实际上有点忘我的意味。第三,作者被感动得流下了眼泪,而且不让父亲看到。其间的原因,就是我上篇谈《背影》的文章所说的亲子之“爱的隔膜”,也留在空白中。这样比之说出来要强得多,这就是叙述的功力。《背影》的阅读史证明,留在叙述空白中比之排比式的抒情渲染更有艺术的感染力。对于这样的叙述,当时的叶圣陶和后来的董桥、唐獀都给了比以《荷塘月色》为代表的直接渲染和抒情更高的评价,认为这种“一洗铅华”的风格正是朱自清后期走向成熟的基础。
当前中学语文课堂上,绝对自发主体的“多元解读”甚嚣尘上,肆意糟蹋经典成为时髦,什么愚公移山是破坏自然环境啊,什么武松打虎是虐杀野生稀有动物呀,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是暴力至上呀,这种思路并不是丁先生个人的,而是绝对相对主义和反历史主义的教条的流毒。不可忽略的是,在丁先生阅读没有感觉的地方,也暴露了学养的局限。爬月台的描写,和丁先生栽给我的所谓“以丑为美”,特别是与丁先生引用的鲁迅的话“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无关,鲁迅所批判的是国人在生活现实中对病态的麻木,并不属于艺术上“病态的审美理论”。“以丑为美”在艺术上并非绝对大逆不道,而是相当严肃的艺术风格和流派,外国诗歌中的象征派暂且不说,在中国现代新诗中就产生过闻一多《死水》这样的把破铜烂铁之丑转化为翡翠和桃花之美的经典杰作。
阅读的过程并不是静态的,而是心灵与文本,学养、专业积累与文本历史性之间的搏斗,用学术语言来说,就是读者主体与文本主体的深度同化和调节。㈩深度调节的主要途径就是钻研审美理论、历史方法和积累学术资源,取得比较内行的发言权,除此以外,似乎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