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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土地被征用,并产生了为数众多的失地农民。通过对南京市城郊深入的实例调查研究,在明确了该地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状况等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之后,运用社会保障等相关理论作为指导,明确地提出了必须为该群体建立科学、可行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想。
关键词:土地征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5005902
1研究方法和样本特征
1.1 研究方法
本项研究在定性研究的基础上,以失去土地的农民家庭为调查对象,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分别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浦口区、六合区进行问卷调查,并辅之以个案访谈,问卷样本和访谈对象分布在上述三个郊区的龙潭镇五福家园小区、龙池街道龙池花园小区、泰山街道柳州苑小区。问卷调查采用访谈式的形式,共调查问卷320份,统计回收有效问卷310份。问卷回收后利用EXCEL和SPSS统计分析软件进行了数据处理,统计结果具有较高的信度。
1.2样本基本特征
本次调查失地农民中男性177 人,占57.1 %,女性133 人,占42.9 %。调查对象年龄情况见图1、图2。
失地农民的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为主,占39.7 %,其次为初中,占32.3 %,高中文化程度占21.9%,见表2。可见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失地农民整体文化程度有逐渐提高的趋势。
1.3经济收入来源情况及目前家庭收入水平
据调查显示,目前失地农民家庭日常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工资和打零工所得,分别占所有收入来源的41%和31 %;通过其他渠道所得收入占了11%,从表3中我们可以看出失地农民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百分比为10%,依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金的为3%,可见大多数失地农民可以利用自己的劳力进行生产,保障基本生活。
失地农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情况见表2:仍有相当比例的失地农民收入低于南京地区最低工资水平,占21%,失地农民的月收入水平主要集中在501到1000 元之间与1001到2000元,分别占总人数的37.5%、35.5%。
当问及失地农民在征地后感觉生活水平跟征地前相比是否改善时,得出以下数据见图3:可见大部分人不满意现在的生活水平,只有3%的人认为有明显改善。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状况及其意愿
2.1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从征地前后来看,征地对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参加情况并无大的影响,情况基本相似,这反映出很多深层的问题:(1)失地农民群体里面有将近25%的人没有任何的保障,这是非常危险的一个信号。这个群体不同于普通的群体,在失去了土地这一最基本的生存保障资料以后没有任何可以替代的保障工具出现,这将大大地增加他们的生存风险,甚至可能会诱发局部的社会动荡。(2)当地失地农民并未在失地后有原来的农村社会保险项目转为城镇保险项目,他们陷入一种尴尬的处境,对哪方负责自己的社会保障没有明确的答案,生存处在渐边缘化的状态。
2.2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生活补助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有高达68.1%的失地农民未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有3.5%征地时参加,后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这项举措上,政府仍需要加大力度,保证失地农民获得基本生活保障,使生活无忧。
在问及是否享受过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费时,有42%的人享受过或正在享受,享受标准大多为200元-300元之间,且他们普遍认为这样的标准太低,难以保障基本生活所需。有77位被调查者认为享受标准应提高到401元-500元,54位认为在501元-600元之间更为合适,还有一些认为标准越高越好,可以充分满足生活需求,见图4。
2.3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意愿
当问及应该由谁来出资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时,257位认为应由当地政府负责,104位认为应该由地方负责,几乎没有认为应由个人负责的观点,可见,政府在承担居民社会保障方面受到大家普遍认可,失地农民认为政府需要为自己的生活负责,同时由于失地后生活失去土地资料的保障,个人无力承担社会保障支出。
2.4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项目重要度的排序
如图5所示,失地农民对于保障项目的重要度排序从高到低分别为养老保险(152人)、医疗保险(90人)、最低生活保障(95人)、生育保险(42人)、失业保险(41人)、工伤保险(19人),也就是说,失地农民的风险意识有着明显的时间性。
3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及对策建议
3.1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1)农村老龄化问题紧迫,迫切需要对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整体规划,重点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人口学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农村65岁以上老人的比例是14.0%-17.7%。中国农村正在进入一个老龄化的社会。
(2)失地农民在就业、收入等方面存在不稳定性,依托家庭保障模式越来越受到冲击。失地农民多为纯农业户,个人综合素质较低,大部分没有一技之长,除了事农以外其他基本上不会,因此就业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3.2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
(1)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
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主要涉及社会保险制度。作为自由职业者的失地农民,与其相关的社会保险种类主要有:养老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和医疗社会保险。因此,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养老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以及医疗社会保险的建设问题。
(2)科学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的生活保障机制。
这是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的根本途径,要改变土地征用款简单地分发到户的做法,将它主要用于农民养老保险。鉴于失地农民是特殊的群体,其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应列为一项独立的险种,并放宽政策限制: 其一是对已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可根据实际年龄,相应投保一定年限的保险费,投保后即可领取养老金; 其二是保险额的标准可以根据各片区的地价差别和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几个档次。对于18周岁以上,未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力,一次性交纳15年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对于未成年的失地农民,原则上按最低生活标准补贴到18岁。此外,各级财政也要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
3.3构建符合城乡统筹就业要求的就业政策,建立就业保障机制
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彻底取消限制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歧视性政策,清理各种乱收费现象,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政治生活及社会保险待遇。要在就业安置中,大力鼓励用地单位和企业把合适的岗位优先安排给被征地农民。还要经常举行农民就业招聘会、组织劳务输出等,让失地农民尽快就业。
参考文献
[1]林添福.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以闽南某开发区为例[J].中国发展,2008,(3).
[2]林添福.失地农民热点问题研究[J].汕头大学学报,2006,(2) .
[3]曹惠英.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J].江南论坛,2008,(11).
[4]袁方.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9,(5).
[5]齐海鹏.社会保障教程[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土地被征用,并产生了为数众多的失地农民。通过对南京市城郊深入的实例调查研究,在明确了该地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状况等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之后,运用社会保障等相关理论作为指导,明确地提出了必须为该群体建立科学、可行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想。
关键词:土地征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5005902
1研究方法和样本特征
1.1 研究方法
本项研究在定性研究的基础上,以失去土地的农民家庭为调查对象,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分别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浦口区、六合区进行问卷调查,并辅之以个案访谈,问卷样本和访谈对象分布在上述三个郊区的龙潭镇五福家园小区、龙池街道龙池花园小区、泰山街道柳州苑小区。问卷调查采用访谈式的形式,共调查问卷320份,统计回收有效问卷310份。问卷回收后利用EXCEL和SPSS统计分析软件进行了数据处理,统计结果具有较高的信度。
1.2样本基本特征
本次调查失地农民中男性177 人,占57.1 %,女性133 人,占42.9 %。调查对象年龄情况见图1、图2。
失地农民的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为主,占39.7 %,其次为初中,占32.3 %,高中文化程度占21.9%,见表2。可见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失地农民整体文化程度有逐渐提高的趋势。
1.3经济收入来源情况及目前家庭收入水平
据调查显示,目前失地农民家庭日常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工资和打零工所得,分别占所有收入来源的41%和31 %;通过其他渠道所得收入占了11%,从表3中我们可以看出失地农民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百分比为10%,依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金的为3%,可见大多数失地农民可以利用自己的劳力进行生产,保障基本生活。
失地农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情况见表2:仍有相当比例的失地农民收入低于南京地区最低工资水平,占21%,失地农民的月收入水平主要集中在501到1000 元之间与1001到2000元,分别占总人数的37.5%、35.5%。
当问及失地农民在征地后感觉生活水平跟征地前相比是否改善时,得出以下数据见图3:可见大部分人不满意现在的生活水平,只有3%的人认为有明显改善。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状况及其意愿
2.1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从征地前后来看,征地对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参加情况并无大的影响,情况基本相似,这反映出很多深层的问题:(1)失地农民群体里面有将近25%的人没有任何的保障,这是非常危险的一个信号。这个群体不同于普通的群体,在失去了土地这一最基本的生存保障资料以后没有任何可以替代的保障工具出现,这将大大地增加他们的生存风险,甚至可能会诱发局部的社会动荡。(2)当地失地农民并未在失地后有原来的农村社会保险项目转为城镇保险项目,他们陷入一种尴尬的处境,对哪方负责自己的社会保障没有明确的答案,生存处在渐边缘化的状态。
2.2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生活补助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有高达68.1%的失地农民未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有3.5%征地时参加,后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这项举措上,政府仍需要加大力度,保证失地农民获得基本生活保障,使生活无忧。
在问及是否享受过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费时,有42%的人享受过或正在享受,享受标准大多为200元-300元之间,且他们普遍认为这样的标准太低,难以保障基本生活所需。有77位被调查者认为享受标准应提高到401元-500元,54位认为在501元-600元之间更为合适,还有一些认为标准越高越好,可以充分满足生活需求,见图4。
2.3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意愿
当问及应该由谁来出资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时,257位认为应由当地政府负责,104位认为应该由地方负责,几乎没有认为应由个人负责的观点,可见,政府在承担居民社会保障方面受到大家普遍认可,失地农民认为政府需要为自己的生活负责,同时由于失地后生活失去土地资料的保障,个人无力承担社会保障支出。
2.4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项目重要度的排序
如图5所示,失地农民对于保障项目的重要度排序从高到低分别为养老保险(152人)、医疗保险(90人)、最低生活保障(95人)、生育保险(42人)、失业保险(41人)、工伤保险(19人),也就是说,失地农民的风险意识有着明显的时间性。
3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及对策建议
3.1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1)农村老龄化问题紧迫,迫切需要对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整体规划,重点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人口学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农村65岁以上老人的比例是14.0%-17.7%。中国农村正在进入一个老龄化的社会。
(2)失地农民在就业、收入等方面存在不稳定性,依托家庭保障模式越来越受到冲击。失地农民多为纯农业户,个人综合素质较低,大部分没有一技之长,除了事农以外其他基本上不会,因此就业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3.2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
(1)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
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主要涉及社会保险制度。作为自由职业者的失地农民,与其相关的社会保险种类主要有:养老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和医疗社会保险。因此,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养老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以及医疗社会保险的建设问题。
(2)科学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的生活保障机制。
这是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的根本途径,要改变土地征用款简单地分发到户的做法,将它主要用于农民养老保险。鉴于失地农民是特殊的群体,其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应列为一项独立的险种,并放宽政策限制: 其一是对已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可根据实际年龄,相应投保一定年限的保险费,投保后即可领取养老金; 其二是保险额的标准可以根据各片区的地价差别和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几个档次。对于18周岁以上,未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力,一次性交纳15年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对于未成年的失地农民,原则上按最低生活标准补贴到18岁。此外,各级财政也要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
3.3构建符合城乡统筹就业要求的就业政策,建立就业保障机制
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彻底取消限制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歧视性政策,清理各种乱收费现象,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政治生活及社会保险待遇。要在就业安置中,大力鼓励用地单位和企业把合适的岗位优先安排给被征地农民。还要经常举行农民就业招聘会、组织劳务输出等,让失地农民尽快就业。
参考文献
[1]林添福.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以闽南某开发区为例[J].中国发展,2008,(3).
[2]林添福.失地农民热点问题研究[J].汕头大学学报,2006,(2) .
[3]曹惠英.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J].江南论坛,2008,(11).
[4]袁方.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9,(5).
[5]齐海鹏.社会保障教程[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