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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位于贵州南部,全县林地面积139.88万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为126.1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0.32%。我县坚持从实际出发,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致富群众,大胆把自然保护区和公益林区纳入改革范围,彻底实行权、责、利落实到户,成功探索出一条自然保护区的林改之路。
一、闯“雷区”要解决认识问题
2008年,我县刚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碰到两个棘手的问题:一是境内国家级公益林面积较大,共有93.85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67%。二是国家级公益林分布广泛,分布到全县9个乡镇、102个行政村,涉及农户2万余户,人口9万余人。
国家级公益林要不要分到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集体公益林要不要分到户?既无明确政策指导,又无可资借鉴先例。干部群众意见不一,争论很大。如果不改,林改政策怎么落实,农民的权益怎么保障?如果改,确权到户后万一引起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责任谁来负?
面对激烈的纷争,县委、县政府和雷公山管理局认为,林改是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资源保护和农民增收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要相信老百姓,真正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把保护区利益和农民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发放到户,把缓冲区内的生态产业发展引导到位,就一定能够取得经济发展、资源保护和农民增收的协调发展。
经过调研,县委、县政府和雷公山管理局果敢决策,把自然保护区和公益林区纳入改革范围,一举打破了自然保护区不进行林改的常规。
二、闯“雷区”要破解公平难题
林改关系到保护区内森林资源的保护,更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我们坚决依靠群众,实施三个到户,全面推进改革。
一是宣传到户。以明白书、公开信、标语、广播电视等形式,对林改政策和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县四大班子和管理局主要领导,选择村组进行调研,摸清基层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副县级领导带队深入山头地块,与农户交心谈心,各村组农户单独约谈的比例不低于70%。让每一位农民都知道林改的好处,弄明白相关政策,特别是充分理解享有“处置权”并不是等于“想砍就砍”。
二是分权到户。明确规定,确权的集体林地,要优先均山到户;不宜均山到户的,必须采取均股均利的形式,并且所得收益分配给农户的比例不得低于70%。我们高度重视保护区确权发证工作,把宣传发动、业务培训、调查摸底、方案制订等工作做实做细。
三是责任到户。林权落实到户后,资源如何管护?除了依法依规,使用国家强制力外,我们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共管制度,设法提高老百姓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实行“单户+联户”的共管办法,将大部分森林生态补偿金以及收益权先均权均利到户,然后再联户管护,并订立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三、闯“雷区”要凸显持续发展
林权明确之后,农民在林权的使用、处置上仍受到诸多限制和制约。为此,我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群众得到实惠,以此巩固改革成果。
一是实行扶贫减负,全力构建和谐林区。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从2009年开始,中央、省对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所有人按面积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优先落实倾斜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民政福利、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优先满足区内农民。
二是增加造血机能,大力促进产业发展。充分利用“雷公山苗族原生态文化及自然生态旅游经济圈”的优势,确立了保护区走生态农业产业、生态旅游、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的发展战略。合理调整保护区功能区划,科学编制保护区社区发展规划,适度有序、科学合理的开发利实验区的资源,引导农民种植茶叶、折耳根、药材、冷凉特色蔬菜等,开拓增收致富新的增长点。
改革以来的可喜变化让我们坚信,只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自然保护区不但能顺利进行林改,而且可以藉此走上生态保护和农民致富相统一的持续发展之路。
(责编:郑婷)
一、闯“雷区”要解决认识问题
2008年,我县刚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碰到两个棘手的问题:一是境内国家级公益林面积较大,共有93.85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67%。二是国家级公益林分布广泛,分布到全县9个乡镇、102个行政村,涉及农户2万余户,人口9万余人。
国家级公益林要不要分到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集体公益林要不要分到户?既无明确政策指导,又无可资借鉴先例。干部群众意见不一,争论很大。如果不改,林改政策怎么落实,农民的权益怎么保障?如果改,确权到户后万一引起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责任谁来负?
面对激烈的纷争,县委、县政府和雷公山管理局认为,林改是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资源保护和农民增收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要相信老百姓,真正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把保护区利益和农民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发放到户,把缓冲区内的生态产业发展引导到位,就一定能够取得经济发展、资源保护和农民增收的协调发展。
经过调研,县委、县政府和雷公山管理局果敢决策,把自然保护区和公益林区纳入改革范围,一举打破了自然保护区不进行林改的常规。
二、闯“雷区”要破解公平难题
林改关系到保护区内森林资源的保护,更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我们坚决依靠群众,实施三个到户,全面推进改革。
一是宣传到户。以明白书、公开信、标语、广播电视等形式,对林改政策和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县四大班子和管理局主要领导,选择村组进行调研,摸清基层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副县级领导带队深入山头地块,与农户交心谈心,各村组农户单独约谈的比例不低于70%。让每一位农民都知道林改的好处,弄明白相关政策,特别是充分理解享有“处置权”并不是等于“想砍就砍”。
二是分权到户。明确规定,确权的集体林地,要优先均山到户;不宜均山到户的,必须采取均股均利的形式,并且所得收益分配给农户的比例不得低于70%。我们高度重视保护区确权发证工作,把宣传发动、业务培训、调查摸底、方案制订等工作做实做细。
三是责任到户。林权落实到户后,资源如何管护?除了依法依规,使用国家强制力外,我们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共管制度,设法提高老百姓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实行“单户+联户”的共管办法,将大部分森林生态补偿金以及收益权先均权均利到户,然后再联户管护,并订立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三、闯“雷区”要凸显持续发展
林权明确之后,农民在林权的使用、处置上仍受到诸多限制和制约。为此,我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群众得到实惠,以此巩固改革成果。
一是实行扶贫减负,全力构建和谐林区。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从2009年开始,中央、省对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所有人按面积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优先落实倾斜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民政福利、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优先满足区内农民。
二是增加造血机能,大力促进产业发展。充分利用“雷公山苗族原生态文化及自然生态旅游经济圈”的优势,确立了保护区走生态农业产业、生态旅游、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的发展战略。合理调整保护区功能区划,科学编制保护区社区发展规划,适度有序、科学合理的开发利实验区的资源,引导农民种植茶叶、折耳根、药材、冷凉特色蔬菜等,开拓增收致富新的增长点。
改革以来的可喜变化让我们坚信,只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自然保护区不但能顺利进行林改,而且可以藉此走上生态保护和农民致富相统一的持续发展之路。
(责编: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