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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决策部署,各地持续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按照要求,2020年底前,全国农村应完成“千吨万人” (实际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长江经济带相关省(市)同步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上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完成9857个“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长江经济带完成8390个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划定比例分别达到91.9%和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