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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过两年副县长。1985年,我从省里抽调到一个叫永兴县的地方挂职。永兴县和我的家乡同属一个地区,音相同,习相近,山水相连。我们那届县政府班子一正七副,八个人。县长负责全面工作,几位副县长各管一摊。有分工,亦有合作,我们相处得十分融洽。后来我要离开县里时,县政府派车到长沙把我的家属接过去,县长们每人斗四块钱,一起热热闹闹喝了顿酒。两年共事,我熟悉了那帮同僚的作风和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