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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国际学校不会特别开一个课程教导学生社交礼仪,全凭通过日常校园生活,校长老师以身作则,教会他们一些社交潜规则。学校也没有开一个勿歧视身体残障及低智商人士的课程,因为不需要,同学们根本没这个观念。
我儿子念小学二年级时,一日放学回家吃点心,我跟他闲聊,问他学校当天有没有特别事情发生,他闲闲地说:“没什么,只是汤姆的眼珠子掉了出来,我们替他拾回,他在饮水机洗了洗,放回去了,但没消毒,我担心会有细菌。”
我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又不想显得大惊小怪,问:“是不是妈妈听错了?你是说汤姆的眼球吗?”
“是,他的眼球不知为什么老是掉下来,可能要换一颗大一点的。”儿子就像在说汤姆的校服衬衣需要换大一点般轻松平常。
我细问汤姆的眼球掉下来的原因,儿子理所当然的说:“他的左眼失去了眼球,医生替他放一个假的上去,很真的,看起来跟我们没分别。”
同学对于汤姆瞎了一只眼睛的事实很接受,不会歧视或取笑他,跟他相处与其他同学无异,他的眼球随时会掉下来,不会把他看成怪物,大家就只管替他拾回眼球,像拾回一个乒乓球,无惊恐尖叫, 不当作一回事。
另一小学同学若翰生日,在自己家大厦的花园开生日派对。我陪儿子前往,一班同学都到了,唯独不见若翰,我又藉此机会教导儿子准时的重要性,作为主人家也迟到,太不礼貌,令客人感觉不被尊重。儿子代为解释:“若翰向来比较慢,我们一班同学都理解,所以不会介意。”
看到若翰拖着妈妈的手,一脸真稚笑容迎面走过来,我感到十分惭愧,想马上收回刚才的评语,原来若翰是唐氏综合征患者,同学们并没有标签他迟钝、智商低,而是完全接受他是“比较慢”,不会觉得他异于常人。若翰跟同学们相处融洽,大家没有特别迁就他、呵护他,他玩游戏输了同样要受罚。
在旁看着,我很赞赏学校实行这种人性化的融合教育,在每班录取两三位智商有问题或身体残障的同学,贯彻一视同仁、伤健一家的精神,小朋友自幼从现实生活中学懂普世价值:人人平等。学校和家长无需特别严训孩子不要歧视残障人士,而是以春风化雨的方式,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把这些概念输入孩子血液中。
我曾就此题目,在香港报章专栏狠批香港本地学校拒收残障及低智商学童的残酷现象,认为教育局有责任推动。文章见报后,当时的教育局副局长特地约我茶聚,解释原来教育局一直鼓励敦促本地学校收取少数残障及低智商学童。但校方坚拒,理直气壮:“做法会导致学校被标签为‘特殊学校’,连累其他正常学生被视作‘特殊’,引来家长群起投诉,损害学校声誉,影响收生率。”
有些学校则以老师人手紧绌、校务繁重、腾不出人手为由,拒收身体或智商有问题的学童。或者又辩称资源短缺、设施不足。教育局提出愿意增加拨款,资助学校为这批学童增聘人手及设施,学校迫不得已答允,附带条件是只收哑童入读,因为他们不会制造噪音滋扰其他人,且容易看管。
太讽刺了,完全违背教育精神,听得我人无名火起。香港鼓励“融合教育”,将残障儿童安排入读普通学校,但因完全基于信任机制,法律无明文规定学校有义务和责任取录残障儿童,在法治社会,教育局变成无牙老虎,有心无力,一切要倚赖学校的社会良心和责任感。
香港成立的平等机会委员会,设有“残疾歧视条例”,对学校方面形同虚设,是哪方面失职?
我没做过详细调查,不知道除了儿子念的国际学校系统当中的廿多间学校外,其他国际学校是否同样实施融合教育的德政。
我儿子念小学二年级时,一日放学回家吃点心,我跟他闲聊,问他学校当天有没有特别事情发生,他闲闲地说:“没什么,只是汤姆的眼珠子掉了出来,我们替他拾回,他在饮水机洗了洗,放回去了,但没消毒,我担心会有细菌。”
我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又不想显得大惊小怪,问:“是不是妈妈听错了?你是说汤姆的眼球吗?”
“是,他的眼球不知为什么老是掉下来,可能要换一颗大一点的。”儿子就像在说汤姆的校服衬衣需要换大一点般轻松平常。
我细问汤姆的眼球掉下来的原因,儿子理所当然的说:“他的左眼失去了眼球,医生替他放一个假的上去,很真的,看起来跟我们没分别。”
同学对于汤姆瞎了一只眼睛的事实很接受,不会歧视或取笑他,跟他相处与其他同学无异,他的眼球随时会掉下来,不会把他看成怪物,大家就只管替他拾回眼球,像拾回一个乒乓球,无惊恐尖叫, 不当作一回事。
另一小学同学若翰生日,在自己家大厦的花园开生日派对。我陪儿子前往,一班同学都到了,唯独不见若翰,我又藉此机会教导儿子准时的重要性,作为主人家也迟到,太不礼貌,令客人感觉不被尊重。儿子代为解释:“若翰向来比较慢,我们一班同学都理解,所以不会介意。”
看到若翰拖着妈妈的手,一脸真稚笑容迎面走过来,我感到十分惭愧,想马上收回刚才的评语,原来若翰是唐氏综合征患者,同学们并没有标签他迟钝、智商低,而是完全接受他是“比较慢”,不会觉得他异于常人。若翰跟同学们相处融洽,大家没有特别迁就他、呵护他,他玩游戏输了同样要受罚。
在旁看着,我很赞赏学校实行这种人性化的融合教育,在每班录取两三位智商有问题或身体残障的同学,贯彻一视同仁、伤健一家的精神,小朋友自幼从现实生活中学懂普世价值:人人平等。学校和家长无需特别严训孩子不要歧视残障人士,而是以春风化雨的方式,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把这些概念输入孩子血液中。
我曾就此题目,在香港报章专栏狠批香港本地学校拒收残障及低智商学童的残酷现象,认为教育局有责任推动。文章见报后,当时的教育局副局长特地约我茶聚,解释原来教育局一直鼓励敦促本地学校收取少数残障及低智商学童。但校方坚拒,理直气壮:“做法会导致学校被标签为‘特殊学校’,连累其他正常学生被视作‘特殊’,引来家长群起投诉,损害学校声誉,影响收生率。”
有些学校则以老师人手紧绌、校务繁重、腾不出人手为由,拒收身体或智商有问题的学童。或者又辩称资源短缺、设施不足。教育局提出愿意增加拨款,资助学校为这批学童增聘人手及设施,学校迫不得已答允,附带条件是只收哑童入读,因为他们不会制造噪音滋扰其他人,且容易看管。
太讽刺了,完全违背教育精神,听得我人无名火起。香港鼓励“融合教育”,将残障儿童安排入读普通学校,但因完全基于信任机制,法律无明文规定学校有义务和责任取录残障儿童,在法治社会,教育局变成无牙老虎,有心无力,一切要倚赖学校的社会良心和责任感。
香港成立的平等机会委员会,设有“残疾歧视条例”,对学校方面形同虚设,是哪方面失职?
我没做过详细调查,不知道除了儿子念的国际学校系统当中的廿多间学校外,其他国际学校是否同样实施融合教育的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