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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的个头越来越大,小企业的个数越来越多,已成当今潮流。即使在美国这样一个经济高度发达、生产和资本高度集中的国家,也不例外,小企业仍然是其经济运行中最具活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机组成部分。
美国如何界定“小企业”
在美国,小企业是指雇员在500人以下,或销售额少于500万美元的独立经营的企业。其主要特点是:独自经营,经理通常就是企业主;资本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所有;企业生产主要依靠企业所在地的原材料供给;产品的销售范围主要在当地或区域市场;具有较高的单位生产总成本;企业只拥有一个工厂;企业生存主要依赖于大企业。根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网站资料,1947年美国小企业总共不超过806万家,1970年增加到1118万家,1985年超过1500万家,2003年达到2370万家,年均增长2%—4%,其总量占美国全部企业数量的98%左右,在服务业中更高达99.7%,在数量上处于绝对优势。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对小企业的界定作出了若干明确的量化的规定:
农业。年均收入75万—1050万美元;
制造业。雇员人数500—1500人,根据不同的行业分别确定;
普通建筑业。年均营业额1700万—2850万美元;
特殊贸易建筑业。年均营业额不超过1200万美元;
批发业。融资项目定为雇员人数100人以下,合同援助项目定为雇员人数500人以下;
零售业。年均营业额600万—2450万美元,根据不同的营业性质具体确定;
服务业。年均营业额400万—2900万美元,或雇员人数1500人以下,根据不同行业分别确定。
小企业对美国经济的贡献
小企业是社会价值的创造者。小企业创造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超过全美GDP的一半,其销售额接近全美销售总额的一半,美国联邦政府的采购总额1/5强是由小企业供应。
小企业是社会就业岗位的提供者。美国小企业每年能够创造100多万个就业机会。克林顿执政时期,小企业每年新增就业机会占全美新增就业总数的60%—80%。2000年、2001年,美国大公司提供的新就业机会不抵其裁员数量,所有新增就业岗位全部是由小企业创造的。
小企业是美国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的承担者。自20世纪初至70年代,小企业的科技发明占美国科技发明总数的一半以上。20世纪80年代后,大约70%的创新来自小企业。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曾经收集20 世纪对美国和世界有过巨大影响的65项发明和创新,发现它们基本上都先由个人完成,然后取得专利,再办起自己的企业。
小企业是美国新技术的推广者。战后美国在经济领域中广泛采用的703项重大发明中,有133项是由美国科学中心和跨国公司的研究所完成的,其余部分则是由小企业或独立发明家创造的。小企业不仅有很强的发明创造力,而且科研成果推出快,科研投资回收期约比大公司短1/4。
小企业是美国重要的出口贸易商。2000 年,全美有出口商20.6万家,其中小企业出口商20.2万家;到2003年,小企业出口商增至25万多家,是10年前的三倍,占所有出口商的97%。1992年小企业出口额占全美出口总额的29.5%,1997年为30.6%,2000年为31%。
美国小企业生存发展的优势
——规模小,创业资本比较容易筹集。据联邦储备局统计,美国2/3的小企业起家资本不足1万美元,近1/2的企业不足5000美元。
——机制活,适应性强。无论是就地取材加工制造,还是开办零售、服务业,都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在经营方式、时间、地点、品种等方面迅速作出调整。
——创新能力强,对新技术开发反应快。小企业员工取得的技术革新成果比大企业要高一倍以上,并获得相应专利。
——专业性强,善于开拓细分市场。为大企业提供零部件以及各种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促进了专业化和分工的发展,有利于大企业提高效率,同时避免了与大企业的直接竞争。
——多数属劳动密集型,能吸收大量就业。能为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轻人以及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和老年人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
——雇员少,劳资关系易于协调。
美国小企业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据统计,美国1/3的小企业生存不到2年,1/2的企业生存不到4年,能维持5年以上的小企业为数并不多。2003年,美国新开企业约57万家,申请破产或倒闭的小企业约59万家,均占企业总数的1/10左右。小企业的淘汰率高,在发展中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实际困难。主要是:
举债能力差。小企业的主要资金既有企业主自己的储蓄,也有外部非正规来源,包括向亲朋好友融资等。
债务负担重。小企业很大程度依赖股票和短期贷款(包括信用卡、购房/车分期付款等),贷款中有37%来自商业银行。由于小企业风险高,银行给它们的贷款利率比给大企业的优惠利率平均高2%——5%。
许多小企业缺乏会计和财务等基本的商业管理知识,更缺乏系统的市场调查和完善的购销政策。
美国联邦政府在环境保护、职业保健和安全、平等的就业机会等方面的种种限制性规定,增加了小企业的管理成本。
美国小企业仅向政府送报告、报表等日常文书每年要花费上百亿美元。雇员总数在20人以下的小企业联邦政府的规章条例上的人均费用,较大企业高60%以上。
此外,大公司的垄断和歧视性价格竞争,严重地威胁着小企业的生存。
美国政府对小企业的政策扶持
法律规范
二战后,美国垄断势力急剧膨胀,小企业处境日益艰难。最初制定的《反托拉斯法》就是为了对垄断组织实行一定程度的限制,保护小企业免受大企业的不公正侵害。为解决小企业的实际问题,鼓励小企业发展,美国国会在20世纪40年代初即分别设立参议院小企业委员会和众议院小企业委员会,美国联邦商务部也设立了小企业署。
195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小企业法》,授权联邦政府专门成立小企业管理局。其基本宗旨是尽可能对小企业的利益给予保护、援助、指导和扶持,以保护自由竞争的企业制度,保持和加强国家整体的经济实力。
1980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灵活管制法》和其他法律措施,目的在于使小企业免受联邦政府对企业的许多管制措施的束缚。
资金帮助
普通贷款担保。小企业管理局为小企业的普通商业用途的贷款提供担保,对1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可担保85%;对15万美元以上的贷款可担保75%;最高可对2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50%的担保。如果贷款逾期不还,小企业管理局保证支付其所担保的贷款额。贷款的期限根据其用途而定,最长可达25年。贷款利率通常比给大企业的优惠利率高2.25%—2.75%。小企业管理局向放款机构收取手续费,比例根据担保额和贷款期限的不等而变化,最少为担保额的0.25%,最多可达3.5%,此笔费用最终要分担给获得贷款的小企业。
特别贷款担保。小企业管理局还为有特别需求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包括:
周转资本贷款担保。为小企业提供短期贷款作为周转资金,贷款额最高可达200万美元,担保额达100万美元;
出口流动资本贷款担保。为出口企业已达成的出口交易提供短期贷款,用于支付生产加工费用或购买货物或服务。担保最高可达贷款额的90%或100万美元;
国际贸易贷款担保。为从事及准备从事国际贸易的小企业,或因进口的竞争而受到影响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用于流动资金或设备购置,担保金额最高可达125万美元;
能源保护贷款担保和控制污染贷款担保等。
小额贷款担保。小企业管理局向地区的中介放款机构担保,为小企业提供不超过35000美元的贷款。中介机构在放贷的同时,还要向小额借款人提供管理及技术支持。
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私营投资公司在小企业管理局的授权和管理下,通过投资或贷款,向具有较高风险的小企业(不少属于高技术产业)提供资金,以期从小企业的成功中得到回报。这就在投资公司的富裕资金和创业的或成长型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之间架起桥梁。
当与国防有关的小企业因国防开支削减而受到影响时,小企业管理局和国防部共同合作,向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帮助其转入商业市场。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使美国与加拿大和墨西哥之间的贸易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于因此而受到影响的小企业,美国财政部、小企业管理局和农业部联合北美发展银行向其提供资金和就业的支持。
经营指导和技术支持
小企业管理局建立了商业信息中心,为小企业免费提供最广泛的信息和资料服务。它们还利用私营企业中有经验的经理人员,通过自愿的或合同的方式向小企业提供各项咨询和建议。其中退休经理服务团就是由11500名志愿者在遍布全国的389个服务团中,凭借其多年的亲身经验,免费向小企业提供各类与业务有关的指导。
小企业管理局通过商会、贸易协会、大专院校和成人教育小组等向小企业提供技术、营销及决策等管理知识方面的培训,开办讲座和研讨会,并配合发行各种书籍资料。
小企业管理局设有企业技术支持处,帮助进行高科技研发的小企业加强市场竞争力。鼓励各州相互进行技术培训,交流技术信息,鼓励私人和公众财力支持联邦研究和发展项目成果商业化。
沟通协调
小企业管理局与全美的小企业保持直接的联系,在美国国会和其他联邦机构里反映小企
业的困难和需要,维护它们的利益。在制定新的政策法规时,尽量避免其对小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争取对小企业起到有利的扶持作用。
另外,美国政府还帮助小企业在联邦政府采购中获得“公平份额”。在美国,联邦政府是最大的“单个”的消费者,每年要向私营企业购买上千亿美元的商品和劳务。根据《小企业法》,政府应该在各种采购中给予小企业不少于23%的份额。小企业管理局与各个联邦机构保持经常性磋商,以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同时,还帮助小企业争取大型联邦采购中的分包合同。
美国扶持小企业政策给我们的启示
目前,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5%强。中小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总数的60%和40%。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全国出口总额中约60%来自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美国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富有成效,我们应借鉴。
美国重视营造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的法治环境的做法,在制定各类政策法规时,都应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的利益,适当进行倾斜。
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时,可以考虑发展地方小银行和民营信贷机构,发展风险投资市场等。可根据中小企业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立银行的贷款种类。要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合理有效的担保制度,同时帮助中小企业提升自身的信用水平。
政府应重视转变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和有效的政策支持。政府采购应优先选择中小企业。
美国如何界定“小企业”
在美国,小企业是指雇员在500人以下,或销售额少于500万美元的独立经营的企业。其主要特点是:独自经营,经理通常就是企业主;资本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所有;企业生产主要依靠企业所在地的原材料供给;产品的销售范围主要在当地或区域市场;具有较高的单位生产总成本;企业只拥有一个工厂;企业生存主要依赖于大企业。根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网站资料,1947年美国小企业总共不超过806万家,1970年增加到1118万家,1985年超过1500万家,2003年达到2370万家,年均增长2%—4%,其总量占美国全部企业数量的98%左右,在服务业中更高达99.7%,在数量上处于绝对优势。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对小企业的界定作出了若干明确的量化的规定:
农业。年均收入75万—1050万美元;
制造业。雇员人数500—1500人,根据不同的行业分别确定;
普通建筑业。年均营业额1700万—2850万美元;
特殊贸易建筑业。年均营业额不超过1200万美元;
批发业。融资项目定为雇员人数100人以下,合同援助项目定为雇员人数500人以下;
零售业。年均营业额600万—2450万美元,根据不同的营业性质具体确定;
服务业。年均营业额400万—2900万美元,或雇员人数1500人以下,根据不同行业分别确定。
小企业对美国经济的贡献
小企业是社会价值的创造者。小企业创造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超过全美GDP的一半,其销售额接近全美销售总额的一半,美国联邦政府的采购总额1/5强是由小企业供应。
小企业是社会就业岗位的提供者。美国小企业每年能够创造100多万个就业机会。克林顿执政时期,小企业每年新增就业机会占全美新增就业总数的60%—80%。2000年、2001年,美国大公司提供的新就业机会不抵其裁员数量,所有新增就业岗位全部是由小企业创造的。
小企业是美国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的承担者。自20世纪初至70年代,小企业的科技发明占美国科技发明总数的一半以上。20世纪80年代后,大约70%的创新来自小企业。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曾经收集20 世纪对美国和世界有过巨大影响的65项发明和创新,发现它们基本上都先由个人完成,然后取得专利,再办起自己的企业。
小企业是美国新技术的推广者。战后美国在经济领域中广泛采用的703项重大发明中,有133项是由美国科学中心和跨国公司的研究所完成的,其余部分则是由小企业或独立发明家创造的。小企业不仅有很强的发明创造力,而且科研成果推出快,科研投资回收期约比大公司短1/4。
小企业是美国重要的出口贸易商。2000 年,全美有出口商20.6万家,其中小企业出口商20.2万家;到2003年,小企业出口商增至25万多家,是10年前的三倍,占所有出口商的97%。1992年小企业出口额占全美出口总额的29.5%,1997年为30.6%,2000年为31%。
美国小企业生存发展的优势
——规模小,创业资本比较容易筹集。据联邦储备局统计,美国2/3的小企业起家资本不足1万美元,近1/2的企业不足5000美元。
——机制活,适应性强。无论是就地取材加工制造,还是开办零售、服务业,都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在经营方式、时间、地点、品种等方面迅速作出调整。
——创新能力强,对新技术开发反应快。小企业员工取得的技术革新成果比大企业要高一倍以上,并获得相应专利。
——专业性强,善于开拓细分市场。为大企业提供零部件以及各种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促进了专业化和分工的发展,有利于大企业提高效率,同时避免了与大企业的直接竞争。
——多数属劳动密集型,能吸收大量就业。能为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轻人以及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和老年人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
——雇员少,劳资关系易于协调。
美国小企业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据统计,美国1/3的小企业生存不到2年,1/2的企业生存不到4年,能维持5年以上的小企业为数并不多。2003年,美国新开企业约57万家,申请破产或倒闭的小企业约59万家,均占企业总数的1/10左右。小企业的淘汰率高,在发展中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实际困难。主要是:
举债能力差。小企业的主要资金既有企业主自己的储蓄,也有外部非正规来源,包括向亲朋好友融资等。
债务负担重。小企业很大程度依赖股票和短期贷款(包括信用卡、购房/车分期付款等),贷款中有37%来自商业银行。由于小企业风险高,银行给它们的贷款利率比给大企业的优惠利率平均高2%——5%。
许多小企业缺乏会计和财务等基本的商业管理知识,更缺乏系统的市场调查和完善的购销政策。
美国联邦政府在环境保护、职业保健和安全、平等的就业机会等方面的种种限制性规定,增加了小企业的管理成本。
美国小企业仅向政府送报告、报表等日常文书每年要花费上百亿美元。雇员总数在20人以下的小企业联邦政府的规章条例上的人均费用,较大企业高60%以上。
此外,大公司的垄断和歧视性价格竞争,严重地威胁着小企业的生存。
美国政府对小企业的政策扶持
法律规范
二战后,美国垄断势力急剧膨胀,小企业处境日益艰难。最初制定的《反托拉斯法》就是为了对垄断组织实行一定程度的限制,保护小企业免受大企业的不公正侵害。为解决小企业的实际问题,鼓励小企业发展,美国国会在20世纪40年代初即分别设立参议院小企业委员会和众议院小企业委员会,美国联邦商务部也设立了小企业署。
195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小企业法》,授权联邦政府专门成立小企业管理局。其基本宗旨是尽可能对小企业的利益给予保护、援助、指导和扶持,以保护自由竞争的企业制度,保持和加强国家整体的经济实力。
1980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灵活管制法》和其他法律措施,目的在于使小企业免受联邦政府对企业的许多管制措施的束缚。
资金帮助
普通贷款担保。小企业管理局为小企业的普通商业用途的贷款提供担保,对1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可担保85%;对15万美元以上的贷款可担保75%;最高可对2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50%的担保。如果贷款逾期不还,小企业管理局保证支付其所担保的贷款额。贷款的期限根据其用途而定,最长可达25年。贷款利率通常比给大企业的优惠利率高2.25%—2.75%。小企业管理局向放款机构收取手续费,比例根据担保额和贷款期限的不等而变化,最少为担保额的0.25%,最多可达3.5%,此笔费用最终要分担给获得贷款的小企业。
特别贷款担保。小企业管理局还为有特别需求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包括:
周转资本贷款担保。为小企业提供短期贷款作为周转资金,贷款额最高可达200万美元,担保额达100万美元;
出口流动资本贷款担保。为出口企业已达成的出口交易提供短期贷款,用于支付生产加工费用或购买货物或服务。担保最高可达贷款额的90%或100万美元;
国际贸易贷款担保。为从事及准备从事国际贸易的小企业,或因进口的竞争而受到影响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用于流动资金或设备购置,担保金额最高可达125万美元;
能源保护贷款担保和控制污染贷款担保等。
小额贷款担保。小企业管理局向地区的中介放款机构担保,为小企业提供不超过35000美元的贷款。中介机构在放贷的同时,还要向小额借款人提供管理及技术支持。
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私营投资公司在小企业管理局的授权和管理下,通过投资或贷款,向具有较高风险的小企业(不少属于高技术产业)提供资金,以期从小企业的成功中得到回报。这就在投资公司的富裕资金和创业的或成长型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之间架起桥梁。
当与国防有关的小企业因国防开支削减而受到影响时,小企业管理局和国防部共同合作,向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帮助其转入商业市场。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使美国与加拿大和墨西哥之间的贸易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于因此而受到影响的小企业,美国财政部、小企业管理局和农业部联合北美发展银行向其提供资金和就业的支持。
经营指导和技术支持
小企业管理局建立了商业信息中心,为小企业免费提供最广泛的信息和资料服务。它们还利用私营企业中有经验的经理人员,通过自愿的或合同的方式向小企业提供各项咨询和建议。其中退休经理服务团就是由11500名志愿者在遍布全国的389个服务团中,凭借其多年的亲身经验,免费向小企业提供各类与业务有关的指导。
小企业管理局通过商会、贸易协会、大专院校和成人教育小组等向小企业提供技术、营销及决策等管理知识方面的培训,开办讲座和研讨会,并配合发行各种书籍资料。
小企业管理局设有企业技术支持处,帮助进行高科技研发的小企业加强市场竞争力。鼓励各州相互进行技术培训,交流技术信息,鼓励私人和公众财力支持联邦研究和发展项目成果商业化。
沟通协调
小企业管理局与全美的小企业保持直接的联系,在美国国会和其他联邦机构里反映小企
业的困难和需要,维护它们的利益。在制定新的政策法规时,尽量避免其对小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争取对小企业起到有利的扶持作用。
另外,美国政府还帮助小企业在联邦政府采购中获得“公平份额”。在美国,联邦政府是最大的“单个”的消费者,每年要向私营企业购买上千亿美元的商品和劳务。根据《小企业法》,政府应该在各种采购中给予小企业不少于23%的份额。小企业管理局与各个联邦机构保持经常性磋商,以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同时,还帮助小企业争取大型联邦采购中的分包合同。
美国扶持小企业政策给我们的启示
目前,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5%强。中小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总数的60%和40%。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全国出口总额中约60%来自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美国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富有成效,我们应借鉴。
美国重视营造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的法治环境的做法,在制定各类政策法规时,都应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的利益,适当进行倾斜。
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时,可以考虑发展地方小银行和民营信贷机构,发展风险投资市场等。可根据中小企业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立银行的贷款种类。要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合理有效的担保制度,同时帮助中小企业提升自身的信用水平。
政府应重视转变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和有效的政策支持。政府采购应优先选择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