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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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爷爷快八十了。
  年轻时他喜欢打猎,后来土铳被收缴,打不成了。有段时间自制土窑,砍柴烧炭,后来封山育林,炭也没得烧了。一直延续下来、没有被打扰的爱好是打牌:一种纸牌,方言里叫“上大人”,牌理类似麻将。这些年附近的牌友越来越少,他就翻一座山,去三四里地外的集市打,通宵达旦,竟然也精神抖擞。
  这几年,打牌之外,他一直想给太爷爷立一个碑。为先人立碑,其郑重不亚于为生人造屋。今年清明,他召回儿女,终于将碑立好了。听说是“五鼓带厢”的形制,碑中最排场的一种。儿女们各自准备鞭炮,碑立起的一刻,齐声炸响。孙辈们捂着耳朵在一边尖叫;爷爷一个人坐在旁边坡地上,一脸的欣慰和平静。他听力不太好,鞭炮声已惊扰不了他,所以,这平静在一派喧闹中更添了几分。
  清明我没有回家,“十一”回去时,让爷爷带我去碑前烧纸。路上爷爷和我说起立碑缘由。不是好面子、讲排场,也不是闲得发慌时的折腾,仅仅是想告慰先人。爷爷伯叔不少,姐姐也有两个,可是一个兄弟也没有。童年时固然还热闹,及至成年,姐姐们出嫁,他独自支撑门户,大概没少品尝孤独的滋味。好在膝下有三子三女,孙辈、重孙辈也足够繁茂。告慰之外,也是感激。爷爷觉得人丁兴旺,得自墓地风水,更得自先人保佑。
  我在碑前烧纸时,爷爷面对墓碑,说着吉利的话。五六年前,我写过一首诗《先人》,写的也是爷爷带我们上坟烧纸的事。他是先人和我们的一座桥梁,替我们在墓碑前说话,让墓中的先人保佑我们;当他说“先人会保佑你们”时,一脸笃信,仿佛他自己就是先人。我因此在诗里说“他知道先人在说什么,他怀着先人一样的心思”,父亲看到这首诗,不太高兴,觉得这句不吉利。爷爷自己倒不在意,他不忌讳谈到死——不仅是他,家乡的老人大都如此。一旦步入老年,卸下了生活的担子,所做的一切似乎就是为死做准备。我还写过一首《百年归山》,诗里的他是一个“一生已经交代清楚”的老头,因而悠闲、平静、无所事事,看起来,简直是在等待死亡来临:
  十年前,爷爷准备好了棺材
  十年来,爷爷缝了寿衣,照了老人像
  去年冬天,他选了一片松林
  做他百年归山之地
  松树茂盛,松针柔软
  是理想的歇息地
  需要他做的已经不多了
  他的一生已经交代清楚
  现在他养着一只羊,放羊去松林边
  偶尔砍柴烧炭,柴是松林的栗树和枞树
  小羊长大了,松林里
  只剩下松树,爷爷还活着
  村里有红白喜事,他去坐席
  遇到的都是熟悉的人
  他邀请他们参加他的葬礼
  二
  《百年归山》绝无虚构,每一个细节都是诚实的。但诚实之下,未免不够“惊心动魄”:这是一个朋友对我此诗的批评,他因此建议我,把倒数第二句稍加改动。熟悉的人,理所当然会参加葬礼,哪里需要邀请?如果改为“陌生的人”,则更有戏剧性。这是艺术处理的角度。从生活事实角度,“陌生的人”也不是凭空得来:现在的乡村,人来人往,一个老人出门,难免会遇到不少陌生人。
  朋友说得有理,我一度也将这句改为了“遇到陌生的人”。但没过多久,我就意识到这种改动是在“惊人之语”驱使下的表达,出于诚实,我又将诗改回了原样。
  这和诗里提到的葬礼有关。
  父母很早就出门工作,与故乡的人已无多少交集,唯一的纽带,是逢红白喜事,他们托爷爷送上礼钱——哪怕是毫无亲戚关系的人家,礼钱也是一定要送到的。爷爷就像我父母的代言人,频繁出现在酒席上,在礼簿上写下我父亲的名字。我原来以为,爷爷频繁“坐席”是我们家欠别人家的人情。后来听母亲解释才明白,这种坐席,为的不是过去,而是将来:爷爷百年归山之后,他们势必要在家里摆酒席,倘若现在不把礼钱送出去,将来没人来参加葬礼了,不免冷清,面子上不大好看。所以,爷爷的坐席,是一种掺杂了现实考虑的礼节,他确实是在邀请人们参加他的葬礼,只是,这邀请是沉默的,是乡村生活中的礼尚往来。
  三
  把“陌生的人”改回“熟悉的人”,大概代表着我处理诗歌的方式:当我需要去建立我的理解,需要在叙述的种种可能中做出选择时,我求助的文学准则是“修辞立其诚”,而非文学虚构中的戏剧性、力量感或者别的什么。
  诚实作为一种准则意味着,写诗时我是一个狭隘的经验主义者,狭隘在于,我仰仗的身体性的经验,最好是我的亲历:我看到的,我听到的,我触摸到的;至于其他经验——文字,图像,音乐——至多是一种激发,唤醒我更多的身体性经验。
  仰仗身体经验的写作,难免被归入“现实主义”之列;身体经验中,有不少来自我的乡村生活,则这“现实主义”还要再往传统走一步:乡土现实。我并不排斥“乡土”这个词。在我的理解里,乡土和故土无异:只要有生命经验的投注,所有立身之处,都是故土。
  大学毕业后,我搬过好几次家。从汉口新育村的单身宿舍到武昌公司附近的狮城公寓,再到如今生活的野芷湖边。我不讨厌搬迁,也许还有点喜欢。喜欢的是陌生地方的新鲜经验,这于我贫乏的人生是一个有益的补充。到野芷湖之后,我在一首诗里写道:“我来到野芷湖边,把一个地址变成住址。”公共的地址,因为我的到来,因为我日复一日的注视、体验和热情,变成了私人的住址,变成了无数故土中的一处。
  四
  凡是熔铸热情之地都是故土,所以我不介意说白己的写作是“故土写作”。具体而言,我的故土是野芷湖、柳园路、新育村。再往前追溯,则是我沙湖边的大学校园,是我流下了无数汗水和泪水的恩施的群山。
  故土经验的生成,问题不是有无,而是多寡。里尔克在论及诗与经验时强调了“回想”的力量,并非所有过往,都会成为诗的对象,原因在于,回忆的东西数不胜数。里尔克因此说:“必须能夠忘却,必须具备极大的耐心等待这些回忆再度来临。”只有当回忆不再是材料,不再是时隐时现的恍惚记忆,而和我们自身融为一体时,诗的第一个词才在回忆中产生。对我而言,稍近一些的过往,正是那需要被忘却的材料;遥远的经验总是最先醒来,就像一池水,沉淀得最久的,才最清澈。   我最清澈的经验都在童年。
  我出生、长大在山城恩施。说恩施是山城,不仅是因为境内群山无尽,还是因为整个恩施——八县一市,三千余平方千米——就是一座山。那些村落、小镇、城市,不过是山中的起伏。山村生活是我写作——往大处说,是生活——的最重要的背景。我频繁地写到我的童年:在山坡上滚动的土豆、一条一下雨就涨水的河、一块穿过树林最终藏身于河谷的磨盘。童年经验的写作,并不是让你去写童年(虽然这不可避免),更多的,是把童年的清澈之眼带到此后漫长的人生,直至带到此刻,去理解童年之后的千端万事。
  我写爷爷的诗,很难说没有童年经验的灌注。甚至可以说,爷爷在我眼中,始终是童年时的那个爷爷。《先人》里,爷爷带领的既是此刻的我们,也是童年的我们;《百年归山》里,爷爷的行为,也似乎是我童年就见过的;至于今年和我一起去墓碑前烧纸时的喃喃自语,更是过去的爷爷的延续。过去与此刻,界限不再那么分明。过往种种,此刻依然在进行,这是“古今无有不同”;此刻甚至未来的发生,也在过往的细节里有迹可循,这是“现在的过去性”。
  五
  身体性经验支配的写作,保证了诗的下限。这种诗不失真诚,也有其根据,用一个人们常常拿来作为诗歌评判标准,但事实上并不有效的词来说,还可以说是“有共鸣的”。
  过分倚重经验,却是一种对诗的伤害。经验的局限,会让写作滞后于现实——这也许不是缺点,却是一种遗憾。人们对诗的指摘之一,不就是诗不能及时而有效地对现实发声吗。
  身体性经验对诗的另一种伤害在于,它会让诗的风格因为趋于固定而显得单调。
  我有限的人生里,缺少惯常意义上的惊心动魄。我的诗因此也归于平静,如果以一条河去比附,则水面上风平浪静,水下也没有暗流涌动。它只是流动而已。我最近的一本诗集,名字就是“涌向平静”,这是我对自己诗歌风格的一个模糊认定。有朋友因此问我,三十岁远未到不惑,正是迷茫、困顿之时,有何平静可言?我解释说:平静不过是一个念想、一个指望,也许永难有抵达的一天。真正的状态是“涌动”,是一浪接着一浪,去理解我的所见所闻。
  我这个辩白并不有力,“平静”当然并不与年龄和阅历有关:抄经的居士不一定就古井无波,精力无穷的孩童也不缺少平静的时刻。平静的获得,并非我苦苦追求的境界。恰恰相反,我总是羡慕那些汪洋恣肆、无所顾忌、松弛自在的写作,他们有我缺乏的蓬勃的生命力。只是,当我面对一张白纸,我不得不变得诚实:涌现的词语都有迹可循,我无法越过我的生活,去使用那些经验之外的词语。
  六
  还是说回我爷爷吧。
  墓地在山上,这些年山中的人越来越少:老一辈的,已经故去了好几个;年轻一辈的,则纷纷外出。走山路的人少,山路也就不好走了,身边是横生的树枝,脚下是满地的落叶。上山时尚不觉得,下山时天色将晚,顿时觉得路难走起来。爷爷走在我旁边,快八十岁的人了,竟然比我更稳当。我本意是搀扶着他下山,走着走着就变成了他搀扶我。并不是他变得矫健,而是我变得迟钝。
  我在《百年归山》里,也曾用了“矫健”这个词:“小羊长大了,松林里/只剩下松树,爷爷还矫健地活着”。仍然是那个朋友,让我删掉“矫健”,他的意思是,一个八十岁的老人,最多是不颤巍巍吧,如何说得上矫健?这次我听取了他的建议。山路上的爷爷确实还当得起“矫健”二字,但到了平地,当我恢复了敏捷,爷爷却立马变得蹒跚。
  我用“矫健”,是因为我虽然在诗里表达了爷爷平静地等待百年归山这层意思,但我内心里,依然希望他只是等待,而不抵達。可他的蹒跚却似乎在告诉我,这个“一生已经交代清楚”的人,已经无可避免地变得衰老。
  这么说起来,诗,比我们的心更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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