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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月,我被调到我国驻苏联大使馆。
一天,我相约几位馆员到高尔基公园游览,中午到公园北门口一家饭馆用餐。一进门使我们大吃一惊,只见一条汉子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口吐白沫呼呼喘气,顾客若无其事照常进食。我诧异,遂问同行者:“这是什么人?怎么没人管?”他们告知:“这就是酒鬼,一会儿巡警会将他带走。”正当我们用餐时,进来两位巡警手持电棍,进门先在酒鬼臀部踹了一脚,喝道:“起来,跟我们走!”这时酒鬼已处于半清醒状态,一见巡警急忙挣扎着爬起来,两个警察向前一步,一左一右,将酒鬼架起拖进警车,急驰而去。
同桌一对夫妇见我们看得出神,冲我们微笑,那位男士问我们:“你们是中国人吧?”
我说:“是的。”
“你们在北京没有看到过这种现象吧?”
我摇摇头说:“没有。”
他接着问我:“你估计刚才那个醉汉喝了多少酒?”
我说:“至少有半瓶,看他醉成什么样子。”
他伸出两指,告诉我:“两瓶伏特加。我亲眼看到他喝下的。”
我听了不禁咋舌。
这对夫妇见我们少见多怪,遂向我们调侃莫斯科酒鬼的情况。我们听后无不感到新奇。
莫斯科,这个逾千万人的大都市,贪杯之徒约占全市人口的1/10。莫斯科人饮酒已成嗜好,在人际交往中,不论家庭团聚还是喜庆场合,只要将酒瓶开启,一定要喝个底朝天。他们饮酒多是以茶杯代酒杯,有时是互敬互让,有时是自酌自饮,畅饮畅谈一醉方休。
为收容酒鬼,全市设有28所醒酒所。莫斯科巡警每天都要从大街小巷和饭店收容50多人送进醒酒所。酒鬼被送进醒酒所后,一般停留3小时至一昼夜,每进一次要交服务费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的月薪,医疗费另算。
醒酒所实际上是一所临时监狱,进去后便失去了一切自由。但对酒鬼来说全然不在乎,不少人已成为这里的常客。对二进宫、三进宫的“瘾君子”,法院有时还判他们半月至两个月的监禁。
在莫斯科市一偏僻的小巷—普柳希赫胡同,还设有一所女子醒酒所,是莫斯科唯一的—所女性醒酒所。来这里醒酒的人,都是有身份的,如国家公职人员、电影明星、艺术家等,对于那些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女人,则送到乌兹别克餐馆一所收容所去。
凡被送到醒酒所的人都要将佩戴的金银首饰交出,由工作人员登记,放进保险柜,临走时再将原物带走。
进醒酒所是件很不光彩的事,社会上有影响的人,一旦被送进醒酒所后,消息不胫而走,大大损害名声。女性酒鬼对这个地方无不望而生畏。
在莫斯科,经常看到烂醉如泥的酒鬼蜷缩在路旁,还有的躺在零下40℃的雪地里。不知有多少人因喝酒而旷工、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导致家庭关系破裂。
有一次我去医院探视病人,在医院的走廊里看到一位中年妇女带着两个六七岁的小孩,边说边哭,围观者屏息静听,有的暗暗流泪,经探听原来是这样—
这位妇女是一家工厂的会计,其丈夫是车间主任,他们夫妇在一个工厂上班,她丈夫因饮酒过量,晚上回家路上倒在零下40度的雪地里,将两条腿冻僵。巡警将他收容。经检查,两条腿肌肉坏死,今天送到医院截肢。这位妇女哭得十分凄惨,大家听了无不唏嘘哀叹,好端端一个家庭,只因杯中物蒙受了如此灾难。
莫斯科天气酷寒,整个冬天冰天雪地,一个人若倒在雪地里,没人照管,只要几个小时便会冻僵。在莫斯科经常有酒鬼一夜之间变成残废的事。我每每听到这些人的不幸,都不寒而栗。
酒鬼在莫斯科已成为社会公害,因酗酒而犯罪的人数占总犯罪率的30%以上,在杀人、强奸、偷盗、抢劫案犯中酒鬼占80%以上。
人们对酒鬼特别厌恶,不论在地铁上,还是大街小巷,看到酒鬼都急忙躲避。有一次,我在高尔基大街看到一位亭亭玉立的女大学生,她围着一条雪白的围巾,把目光投向远处,像是在等人。有个酒鬼摇摇晃晃从她的右侧走来忽地将她抓住:“你真漂亮,咱们交个朋友吧!”
那位大学生简直吓坏了,惊呼:“放了我!放了我!”
酒鬼摘下自己的破帽子要换她的围巾。女大学生取下围巾,扔给他,撒腿就跑。那个酒鬼举着围巾,边走边说:“这是信物!”周围的人对那个酒鬼无不怒目以视。
最可怕的是酒后开车,有些司机酗酒后开着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我们假日出城游览,几乎每次都可以看到被撞毁的汽车,有的翻在沟里,有的车毁人亡。
酒鬼带来的祸害,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纷纷上书,呼吁制止这一社会公害。1985年5月16日,当时的苏联政府作出禁止酗酒的决定,酗酒一次罚款100卢布(约合一个普通工人的月薪),再犯者视情况取消奖金,解除职务,送“醒酒所”强迫劳动。司机酒后驾车要吊销执照1~3年。共产党员酗酒情节严重者要开除党籍。
此令发出,受到各界人士的欢迎,全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酗酒运动,各报刊每日报道各地执行反酗酒决定的情况。有些部门先后成立反酗酒协会,政府还下令关闭部分烈性酿酒厂,至1988年全部关闭。克里姆林宫举行国宴都只用果汁和矿泉水。这项决定,由于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取得很大成果,各种酒的消费量大大减少,各种犯罪率减少了1/4,莫斯科街头很少看到酒鬼,人们外出有了安全感。
但是,随着一些官办酒厂被勒令关闭或转产,私人酿酒厂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他们生产的伪劣产品涌向市场。据统计,私人生产的酒超过国营厂产酒的50%,政府虽然对私酿酒者采取了没收、罚款等各种措施,但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仅两年多时间,私人酿酒者就增至百万人。私人酿酒厂生产的伪劣产品,多数含有高浓度酒精,对身体危害极大,不少人因酒精中毒送医院抢救,有些人因抢救不及时而丧命。
外交部领事司有位官员向我讲述了一个真实而滑稽的故事,使人听了忍俊不禁—
他有一位朋友分到一套房子,想请几位酒友在他家聚餐庆祝一番。他驱车到商店买了几瓶酒,放到车内,将车停放路旁,再到一副食店去买熟食。这时有三个酒鬼看到车中有酒,撬开车门,将车开走。车主急忙报警,巡警很快在莫斯科西郊森林中将车找到,同时发现三个酒鬼躺在地上口吐白沫不省人事。巡警先将三个酒鬼送进附近医院,因抢救及时,他们才幸免于死。事后丢车人、巡警和酒徒相聚在一起,丢车人向酒徒说:“多亏你们把有毒的酒偷走,不然我和我的几位朋友就要口吐白沫了!”酒徒向巡警致谢道:“多亏你们把我们抓获,不然我们就永远躺在森林里了。”
官方禁酒的结果使国家财政收入锐减,1986年至1988年财政收入减少400多亿卢布。这项巨额收人都流进了私人酿酒户和中间商的钱袋,而且大大冲击了消费市场。
政府发动的这场反酗酒运动来势凶猛,但三年之后便无声无息。这引起各界人士的议论:有人认为这次反酗酒运动的方式方法欠妥;有人认为酗酒问题不可能解决;还有人认为酗酒问题反映了人民文化水平低、素质差,等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据俄罗斯《消息报》报道,俄罗斯人均饮酒已超过法国,居世界第一位,平均每个男人一年要饮80升伏特加,平均每天要饮0.5升伏特加。
伏特加是世界名酒,也是俄罗斯人的骄傲。俄国人离不开伏特加,伏特加给人们带来欢乐也带来痛苦。俄国《红星报》叹道:伏特加是在挽救俄罗斯,还是在断送俄罗斯?这不能不引起俄国人的思考。
一天,我相约几位馆员到高尔基公园游览,中午到公园北门口一家饭馆用餐。一进门使我们大吃一惊,只见一条汉子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口吐白沫呼呼喘气,顾客若无其事照常进食。我诧异,遂问同行者:“这是什么人?怎么没人管?”他们告知:“这就是酒鬼,一会儿巡警会将他带走。”正当我们用餐时,进来两位巡警手持电棍,进门先在酒鬼臀部踹了一脚,喝道:“起来,跟我们走!”这时酒鬼已处于半清醒状态,一见巡警急忙挣扎着爬起来,两个警察向前一步,一左一右,将酒鬼架起拖进警车,急驰而去。
同桌一对夫妇见我们看得出神,冲我们微笑,那位男士问我们:“你们是中国人吧?”
我说:“是的。”
“你们在北京没有看到过这种现象吧?”
我摇摇头说:“没有。”
他接着问我:“你估计刚才那个醉汉喝了多少酒?”
我说:“至少有半瓶,看他醉成什么样子。”
他伸出两指,告诉我:“两瓶伏特加。我亲眼看到他喝下的。”
我听了不禁咋舌。
这对夫妇见我们少见多怪,遂向我们调侃莫斯科酒鬼的情况。我们听后无不感到新奇。
莫斯科,这个逾千万人的大都市,贪杯之徒约占全市人口的1/10。莫斯科人饮酒已成嗜好,在人际交往中,不论家庭团聚还是喜庆场合,只要将酒瓶开启,一定要喝个底朝天。他们饮酒多是以茶杯代酒杯,有时是互敬互让,有时是自酌自饮,畅饮畅谈一醉方休。
为收容酒鬼,全市设有28所醒酒所。莫斯科巡警每天都要从大街小巷和饭店收容50多人送进醒酒所。酒鬼被送进醒酒所后,一般停留3小时至一昼夜,每进一次要交服务费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的月薪,医疗费另算。
醒酒所实际上是一所临时监狱,进去后便失去了一切自由。但对酒鬼来说全然不在乎,不少人已成为这里的常客。对二进宫、三进宫的“瘾君子”,法院有时还判他们半月至两个月的监禁。
在莫斯科市一偏僻的小巷—普柳希赫胡同,还设有一所女子醒酒所,是莫斯科唯一的—所女性醒酒所。来这里醒酒的人,都是有身份的,如国家公职人员、电影明星、艺术家等,对于那些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女人,则送到乌兹别克餐馆一所收容所去。
凡被送到醒酒所的人都要将佩戴的金银首饰交出,由工作人员登记,放进保险柜,临走时再将原物带走。
进醒酒所是件很不光彩的事,社会上有影响的人,一旦被送进醒酒所后,消息不胫而走,大大损害名声。女性酒鬼对这个地方无不望而生畏。
在莫斯科,经常看到烂醉如泥的酒鬼蜷缩在路旁,还有的躺在零下40℃的雪地里。不知有多少人因喝酒而旷工、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导致家庭关系破裂。
有一次我去医院探视病人,在医院的走廊里看到一位中年妇女带着两个六七岁的小孩,边说边哭,围观者屏息静听,有的暗暗流泪,经探听原来是这样—
这位妇女是一家工厂的会计,其丈夫是车间主任,他们夫妇在一个工厂上班,她丈夫因饮酒过量,晚上回家路上倒在零下40度的雪地里,将两条腿冻僵。巡警将他收容。经检查,两条腿肌肉坏死,今天送到医院截肢。这位妇女哭得十分凄惨,大家听了无不唏嘘哀叹,好端端一个家庭,只因杯中物蒙受了如此灾难。
莫斯科天气酷寒,整个冬天冰天雪地,一个人若倒在雪地里,没人照管,只要几个小时便会冻僵。在莫斯科经常有酒鬼一夜之间变成残废的事。我每每听到这些人的不幸,都不寒而栗。
酒鬼在莫斯科已成为社会公害,因酗酒而犯罪的人数占总犯罪率的30%以上,在杀人、强奸、偷盗、抢劫案犯中酒鬼占80%以上。
人们对酒鬼特别厌恶,不论在地铁上,还是大街小巷,看到酒鬼都急忙躲避。有一次,我在高尔基大街看到一位亭亭玉立的女大学生,她围着一条雪白的围巾,把目光投向远处,像是在等人。有个酒鬼摇摇晃晃从她的右侧走来忽地将她抓住:“你真漂亮,咱们交个朋友吧!”
那位大学生简直吓坏了,惊呼:“放了我!放了我!”
酒鬼摘下自己的破帽子要换她的围巾。女大学生取下围巾,扔给他,撒腿就跑。那个酒鬼举着围巾,边走边说:“这是信物!”周围的人对那个酒鬼无不怒目以视。
最可怕的是酒后开车,有些司机酗酒后开着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我们假日出城游览,几乎每次都可以看到被撞毁的汽车,有的翻在沟里,有的车毁人亡。
酒鬼带来的祸害,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纷纷上书,呼吁制止这一社会公害。1985年5月16日,当时的苏联政府作出禁止酗酒的决定,酗酒一次罚款100卢布(约合一个普通工人的月薪),再犯者视情况取消奖金,解除职务,送“醒酒所”强迫劳动。司机酒后驾车要吊销执照1~3年。共产党员酗酒情节严重者要开除党籍。
此令发出,受到各界人士的欢迎,全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酗酒运动,各报刊每日报道各地执行反酗酒决定的情况。有些部门先后成立反酗酒协会,政府还下令关闭部分烈性酿酒厂,至1988年全部关闭。克里姆林宫举行国宴都只用果汁和矿泉水。这项决定,由于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取得很大成果,各种酒的消费量大大减少,各种犯罪率减少了1/4,莫斯科街头很少看到酒鬼,人们外出有了安全感。
但是,随着一些官办酒厂被勒令关闭或转产,私人酿酒厂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他们生产的伪劣产品涌向市场。据统计,私人生产的酒超过国营厂产酒的50%,政府虽然对私酿酒者采取了没收、罚款等各种措施,但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仅两年多时间,私人酿酒者就增至百万人。私人酿酒厂生产的伪劣产品,多数含有高浓度酒精,对身体危害极大,不少人因酒精中毒送医院抢救,有些人因抢救不及时而丧命。
外交部领事司有位官员向我讲述了一个真实而滑稽的故事,使人听了忍俊不禁—
他有一位朋友分到一套房子,想请几位酒友在他家聚餐庆祝一番。他驱车到商店买了几瓶酒,放到车内,将车停放路旁,再到一副食店去买熟食。这时有三个酒鬼看到车中有酒,撬开车门,将车开走。车主急忙报警,巡警很快在莫斯科西郊森林中将车找到,同时发现三个酒鬼躺在地上口吐白沫不省人事。巡警先将三个酒鬼送进附近医院,因抢救及时,他们才幸免于死。事后丢车人、巡警和酒徒相聚在一起,丢车人向酒徒说:“多亏你们把有毒的酒偷走,不然我和我的几位朋友就要口吐白沫了!”酒徒向巡警致谢道:“多亏你们把我们抓获,不然我们就永远躺在森林里了。”
官方禁酒的结果使国家财政收入锐减,1986年至1988年财政收入减少400多亿卢布。这项巨额收人都流进了私人酿酒户和中间商的钱袋,而且大大冲击了消费市场。
政府发动的这场反酗酒运动来势凶猛,但三年之后便无声无息。这引起各界人士的议论:有人认为这次反酗酒运动的方式方法欠妥;有人认为酗酒问题不可能解决;还有人认为酗酒问题反映了人民文化水平低、素质差,等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据俄罗斯《消息报》报道,俄罗斯人均饮酒已超过法国,居世界第一位,平均每个男人一年要饮80升伏特加,平均每天要饮0.5升伏特加。
伏特加是世界名酒,也是俄罗斯人的骄傲。俄国人离不开伏特加,伏特加给人们带来欢乐也带来痛苦。俄国《红星报》叹道:伏特加是在挽救俄罗斯,还是在断送俄罗斯?这不能不引起俄国人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