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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下,案例分析法已经成为《犯罪学》课程中最常被采用的实践教学方法。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很多老师常常将案例分析法异化为举例教学法,导致案例分析法实践教学效果不如预期。故而,本文以系列入室强奸抢劫杀人案主犯杨新海为例,详解案例分析法在《犯罪学》教学中的正确运用。
关键词 案例分析法 杨新海 犯罪人格
基金项目:湖南科技学院校级教改课题《犯罪学》教改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扈彩霞,湖南科技学院助教,研究方向:刑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獻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4.026
众所周知,在法学本科生中开设的课程里,《犯罪学》无疑是实证性最强的一门学科。这与《犯罪学》的自身属性有莫大关联,因为《犯罪学》是一门法学事实学科,而非一门法学规范学科。鉴于此,采用实践教学方法授课就成为每一位《犯罪学》老师必然的选择,而其中最被《犯罪学》任课老师青睐的实践教学方法当属案例分析法。但是,很多《犯罪学》老师在运用案例分析法的过程中,将本该是“归纳式”的案例分析法异化成了“演绎式”的举例教学法,导致整个《犯罪学》课堂依然是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模式:老师负责灌输知识点,学生负责被动接受知识点。
那么,“归纳式”的案例分析法和“演绎式”的举例教学法究竟有什么差异呢?究竟怎样的案例分析法才是正确的实践教学方法呢?
笔者以系列入室强奸抢劫杀人案主犯杨新海为例,分别通过举例教学法的教学方式和案例分析法的教学方式来讲述《犯罪学》课程中的犯罪人格,以此说明案例分析法在《犯罪学》课程中的正确运用。
一、 杨新海案案情简介
杨新海,系列入室强奸抢劫杀人案主犯。自2000年9月19日至2003年8月8日止,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在河南、安徽、山东和河北四省流窜作案共26起,其中22起为灭门案。共杀害67人,强奸和奸尸23人,伤10人。2003年11月3日,杨新海在河北省沧州市被捉拿归案。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新海死刑,其当庭表示放弃上诉。2004年2月14日,杨新海被执行死刑。
杨新海,男,1970年出生,河南省正阳县汝南埠镇杨陶村人。该村系貧困山村,杨新海家系这个贫困山村里最贫困的家庭之一。杨新海家一共有六个孩子,其在家中排行老四。因为家中贫穷,加之杨新海从小学习勤奋,故而成为家中唯一一个能够读上高中的人。后因为家中确实无钱供养他上学,高中期间辍学并外出闯荡。先后在建筑队、砖厂和煤矿打工。因老板拖欠工资将工地上的大铝盆偷拿出去卖掉换得13块钱,第一次感到钱财也可以不用通过苦力获得,便从此走上了靠偷抢为生的道路。打工期间,因为盗窃、扒窃被两次劳教,因强奸被判刑五年。刑满释放后,就此走上了系列犯罪的不归路。
二、 用举例教学法讲解杨新海案
所谓举例教学法,采用的认识方法是逻辑学上的“演绎式”。即举例教学法在知识点的讲解上,采用的授课模式是:先摆出《犯罪学》的理论知识点,再结合知识点例举案例,最后通过案例来证实知识点或证伪知识点。以杨新海案为例,举例教学法的授课过程便是:
首先,摆出《犯罪学》的理论知识点——犯罪人格。犯罪人格的概念:所谓犯罪人格,是指人在匮乏性抚养背景下造成的个人因生活所迫而长期以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生存方式的一种危险人格。
犯罪人格的特征:一是依恋期内,心理和行为正常;二是青春期内,出现生存性违法;三是成年后,犯罪升级。
犯罪人格的成因:依恋期内,有被匮乏性抚养的背景。包括家庭层面、学校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匮乏。
犯罪人格的预防:一是针对“客观不能型”的父母给予救助,保证其家庭和小孩的基本生存;二是完善义务教育,保证学龄未成年,接受正常的社会化过程;三是强化社会责任,完善社会福利。
然后,例举杨新海案。将杨新海案的犯罪过程和杨新海的成长历程通过PPT展示一遍或者口述一遍。
最后,通过杨新海案证实犯罪人格的概念、特征、成因以及预防措施。
据此,不难发现,“演绎式”的举例教学法实际上并未脱离传统的“填鸭式”的老师向学生灌输知识、学生只需被动接受知识的教学模式,老师负责展示知识点,学生负责接收知识点。学生几乎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空间,即不是学生自己找寻知识点,而是老师直接给定知识点。所以,举例教学法算不得上是实践教学法,故而举例教学法达不到实践教学的效果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因此,必须将“演绎式”的举例教学法升级为“归纳式”的案例分析法。
那么,究竟什么是“归纳式”的案例分析法呢?
三、 用案例分析法讲解杨新海案
所谓案例分析法,采用的认识方法是逻辑学上的“归纳式”。即案例分析法在知识点的讲解上,采用的授课模式是:先例举案例,再分析案例,最后通过分析案例得出《犯罪学》的知识点。以杨新海案为例,案例分析法的授课过程便是:
(一)引入和展示案例
在引入案例的时候,要注重以下几个细节。
一是尽可能详尽的展示杨新海案的整个犯罪历程。以时间为顺序,对杨新海的整个犯罪历程一一进行展示,包括初次意外的领略偷盗之类的违法行为带来的快感,到开始有意尝试偷盗之类的犯罪行为,直至将偷盗抢作为谋生手段,到最后升级为系列犯罪。
二是尽可能详尽的展示杨新海案的整个成长历程和心路历程。以时间为顺序,对杨新海的成长和心路历程一一进行展示。包括邻居眼中的杨新海,家人眼中的杨新海,杨新海眼中的自己等内容。当然,这些展示主要通过多媒体来播放视频文件,因为只有视频文件才能够让学生们有亲历感和代入感。同时,也只有视频文件才能够对杨新海案的犯罪过程和成长历程进行全面详尽的展示。唯有如此,才能够让杨新海这个人更立体。因为说到底,犯罪学研究的主要还是犯罪人。
关键词 案例分析法 杨新海 犯罪人格
基金项目:湖南科技学院校级教改课题《犯罪学》教改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扈彩霞,湖南科技学院助教,研究方向:刑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獻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4.026
众所周知,在法学本科生中开设的课程里,《犯罪学》无疑是实证性最强的一门学科。这与《犯罪学》的自身属性有莫大关联,因为《犯罪学》是一门法学事实学科,而非一门法学规范学科。鉴于此,采用实践教学方法授课就成为每一位《犯罪学》老师必然的选择,而其中最被《犯罪学》任课老师青睐的实践教学方法当属案例分析法。但是,很多《犯罪学》老师在运用案例分析法的过程中,将本该是“归纳式”的案例分析法异化成了“演绎式”的举例教学法,导致整个《犯罪学》课堂依然是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模式:老师负责灌输知识点,学生负责被动接受知识点。
那么,“归纳式”的案例分析法和“演绎式”的举例教学法究竟有什么差异呢?究竟怎样的案例分析法才是正确的实践教学方法呢?
笔者以系列入室强奸抢劫杀人案主犯杨新海为例,分别通过举例教学法的教学方式和案例分析法的教学方式来讲述《犯罪学》课程中的犯罪人格,以此说明案例分析法在《犯罪学》课程中的正确运用。
一、 杨新海案案情简介
杨新海,系列入室强奸抢劫杀人案主犯。自2000年9月19日至2003年8月8日止,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在河南、安徽、山东和河北四省流窜作案共26起,其中22起为灭门案。共杀害67人,强奸和奸尸23人,伤10人。2003年11月3日,杨新海在河北省沧州市被捉拿归案。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新海死刑,其当庭表示放弃上诉。2004年2月14日,杨新海被执行死刑。
杨新海,男,1970年出生,河南省正阳县汝南埠镇杨陶村人。该村系貧困山村,杨新海家系这个贫困山村里最贫困的家庭之一。杨新海家一共有六个孩子,其在家中排行老四。因为家中贫穷,加之杨新海从小学习勤奋,故而成为家中唯一一个能够读上高中的人。后因为家中确实无钱供养他上学,高中期间辍学并外出闯荡。先后在建筑队、砖厂和煤矿打工。因老板拖欠工资将工地上的大铝盆偷拿出去卖掉换得13块钱,第一次感到钱财也可以不用通过苦力获得,便从此走上了靠偷抢为生的道路。打工期间,因为盗窃、扒窃被两次劳教,因强奸被判刑五年。刑满释放后,就此走上了系列犯罪的不归路。
二、 用举例教学法讲解杨新海案
所谓举例教学法,采用的认识方法是逻辑学上的“演绎式”。即举例教学法在知识点的讲解上,采用的授课模式是:先摆出《犯罪学》的理论知识点,再结合知识点例举案例,最后通过案例来证实知识点或证伪知识点。以杨新海案为例,举例教学法的授课过程便是:
首先,摆出《犯罪学》的理论知识点——犯罪人格。犯罪人格的概念:所谓犯罪人格,是指人在匮乏性抚养背景下造成的个人因生活所迫而长期以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生存方式的一种危险人格。
犯罪人格的特征:一是依恋期内,心理和行为正常;二是青春期内,出现生存性违法;三是成年后,犯罪升级。
犯罪人格的成因:依恋期内,有被匮乏性抚养的背景。包括家庭层面、学校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匮乏。
犯罪人格的预防:一是针对“客观不能型”的父母给予救助,保证其家庭和小孩的基本生存;二是完善义务教育,保证学龄未成年,接受正常的社会化过程;三是强化社会责任,完善社会福利。
然后,例举杨新海案。将杨新海案的犯罪过程和杨新海的成长历程通过PPT展示一遍或者口述一遍。
最后,通过杨新海案证实犯罪人格的概念、特征、成因以及预防措施。
据此,不难发现,“演绎式”的举例教学法实际上并未脱离传统的“填鸭式”的老师向学生灌输知识、学生只需被动接受知识的教学模式,老师负责展示知识点,学生负责接收知识点。学生几乎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空间,即不是学生自己找寻知识点,而是老师直接给定知识点。所以,举例教学法算不得上是实践教学法,故而举例教学法达不到实践教学的效果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因此,必须将“演绎式”的举例教学法升级为“归纳式”的案例分析法。
那么,究竟什么是“归纳式”的案例分析法呢?
三、 用案例分析法讲解杨新海案
所谓案例分析法,采用的认识方法是逻辑学上的“归纳式”。即案例分析法在知识点的讲解上,采用的授课模式是:先例举案例,再分析案例,最后通过分析案例得出《犯罪学》的知识点。以杨新海案为例,案例分析法的授课过程便是:
(一)引入和展示案例
在引入案例的时候,要注重以下几个细节。
一是尽可能详尽的展示杨新海案的整个犯罪历程。以时间为顺序,对杨新海的整个犯罪历程一一进行展示,包括初次意外的领略偷盗之类的违法行为带来的快感,到开始有意尝试偷盗之类的犯罪行为,直至将偷盗抢作为谋生手段,到最后升级为系列犯罪。
二是尽可能详尽的展示杨新海案的整个成长历程和心路历程。以时间为顺序,对杨新海的成长和心路历程一一进行展示。包括邻居眼中的杨新海,家人眼中的杨新海,杨新海眼中的自己等内容。当然,这些展示主要通过多媒体来播放视频文件,因为只有视频文件才能够让学生们有亲历感和代入感。同时,也只有视频文件才能够对杨新海案的犯罪过程和成长历程进行全面详尽的展示。唯有如此,才能够让杨新海这个人更立体。因为说到底,犯罪学研究的主要还是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