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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建立了一套具有较强科学性和严密性的内控制度,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控机制。但是,在总体上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内控体系还不完善,内控水平与国际还有较大的差距,内控效果也不甚理想。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法人治理机制不健全,内部架构不够合理经营、管理理念不够完善,内控文化尚没有得到真正的建立信息渠道不畅,控制分散与控制存在不足;稽核体制尚未理顺,人员数量不足,工作规范化程度较差;部分内控制度的建立有时滞性。
为了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是增强商业银行竞争力正要途径。现階段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尚不够健全和完善,已有的内部控制机制存在着许多的弊端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这种情况不,必须在商业银行内部形成一套权责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借以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把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结合当前金融业运行实际,下面提出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思路如下:
一、加强内控意识,创造操作风险文化形成的良好环境,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理念上存在的缺陷,需树立正确的操作风险管理观念
在商业银行业务迅速发展的同时,应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意识,特别是对操作风险的认识;操作风险可能隐藏在商业银行各个部门,所以对操作风险的管理是商业银行所有部门的事情,不能简单地认为操作风险管理只是内部审计部门的事情;定量地分析操作风险,并为其分配经济资本,不能只局限于对操作风险定性分析。因此,国内银行业应坚持以“全面、高质量、高效率地发展”为特征的科学发展观,树立起正确的操作风险管理观念,创造银行全体员工共建操作风险文化的大环境。
二、内控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及时防范操作风险
银行应完善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之间信息共享系统,确保有效信息在较短的时间内被获取,了解面临的操作风险状况,随时加以改进,进而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银行应不断加强上下级、横向以及对外的交流与沟通,使管理层对可能发生操作风险的岗位或者环节及时加以防范与控制;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公开信息披露机制,开发银行网站,建立起商业银行与监管部门、委托人、受益人的信息交流平台;银行还应建立和设置适时跟踪报告商业银行内控情况的信息反馈机制,对已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及时进行反馈,建立完善的内控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是刻不容缓的。
三、完善内控措施,增强操作风险管理职能
银行应建立明确的操作及管理环节的控制程序与措施,在令行范围内统一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增强在各方面管理操作风险的职能,同时商业银行应注重内挖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银行应构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之间的权力制衡结构,有效抑制“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的发生,减少源于内部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银行机构内部控制体系普遍存在重大的弊端,我国商业银行必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措施,通过建立岗位责任制、授权、复核、内外对账、审查和监督等措施,对各级业务人员操作过程中的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来增强操作风险的管理职能。
四、加大内控执行力度,提高控制操作风险的能力
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出台,近五年来各商业银行都加强了自身内控制度的建设,基本建立了渗透到商业银行所有部门和岗位,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银行应定期对全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作为全行年度绩效考评和评先评优的依据,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员上,不论是否产生后果都要给予经济处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因内控执行不力而产生的重大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要追究上级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银行应克服内部制度管理中的随意性,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严格考核,提高内控制度的权威性。
五、提高内部稽核水平,强化操作风险管理能力。商业银行稽核是对银行管理监督的再监督,商业银行通过提高稽核手法和水平,可以强化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银行应建立岗位连带责任制,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建立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连带责任制,对操作风险案件防范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操作风险的能力;银行应加强稽核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稽核人员对操作风险的认识以及对操作风险案件发现和处理的综合能力,使基层监督稽核人员树立起操作风险防范意炽;银行应建立稽核问责制,明确稽核责任、考核程序和奖惩办法;行应设置专门的评价人员对重大的操作风险损失案件进行评估,加强对同类操作风险案件的识别能力,不断健全操作风险以别与评估体系。
六、加强内部监督审计,减少由关键人员引发的操作风险
巴塞尔委员会主要致力于解决银行监管问题,鼓励并指导银行从事稳健的风险管理,以提高监管能力。银行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对内控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纠正,银行在此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可直接向被审机构提出建议并敦促其及时改进;银行应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和关键人员的监控,加大对内控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督促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按规操作,减少由关键人员引起的操作风险损失案件。
综上所述,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现有内控机制不断进行评估、修正、补充和整合,对内控体系各方面进行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在各部门、各层次得到贯彻实行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得到监督检查。为了,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事件,商业银行需进一步加强内部挖制的建设,完善商业银行法律、法规体系及监督稽核审计体系,从而构建防范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
法人治理机制不健全,内部架构不够合理经营、管理理念不够完善,内控文化尚没有得到真正的建立信息渠道不畅,控制分散与控制存在不足;稽核体制尚未理顺,人员数量不足,工作规范化程度较差;部分内控制度的建立有时滞性。
为了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是增强商业银行竞争力正要途径。现階段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尚不够健全和完善,已有的内部控制机制存在着许多的弊端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这种情况不,必须在商业银行内部形成一套权责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借以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把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结合当前金融业运行实际,下面提出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思路如下:
一、加强内控意识,创造操作风险文化形成的良好环境,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理念上存在的缺陷,需树立正确的操作风险管理观念
在商业银行业务迅速发展的同时,应该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意识,特别是对操作风险的认识;操作风险可能隐藏在商业银行各个部门,所以对操作风险的管理是商业银行所有部门的事情,不能简单地认为操作风险管理只是内部审计部门的事情;定量地分析操作风险,并为其分配经济资本,不能只局限于对操作风险定性分析。因此,国内银行业应坚持以“全面、高质量、高效率地发展”为特征的科学发展观,树立起正确的操作风险管理观念,创造银行全体员工共建操作风险文化的大环境。
二、内控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及时防范操作风险
银行应完善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之间信息共享系统,确保有效信息在较短的时间内被获取,了解面临的操作风险状况,随时加以改进,进而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银行应不断加强上下级、横向以及对外的交流与沟通,使管理层对可能发生操作风险的岗位或者环节及时加以防范与控制;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公开信息披露机制,开发银行网站,建立起商业银行与监管部门、委托人、受益人的信息交流平台;银行还应建立和设置适时跟踪报告商业银行内控情况的信息反馈机制,对已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及时进行反馈,建立完善的内控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是刻不容缓的。
三、完善内控措施,增强操作风险管理职能
银行应建立明确的操作及管理环节的控制程序与措施,在令行范围内统一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增强在各方面管理操作风险的职能,同时商业银行应注重内挖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银行应构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之间的权力制衡结构,有效抑制“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的发生,减少源于内部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银行机构内部控制体系普遍存在重大的弊端,我国商业银行必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措施,通过建立岗位责任制、授权、复核、内外对账、审查和监督等措施,对各级业务人员操作过程中的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来增强操作风险的管理职能。
四、加大内控执行力度,提高控制操作风险的能力
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出台,近五年来各商业银行都加强了自身内控制度的建设,基本建立了渗透到商业银行所有部门和岗位,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银行应定期对全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作为全行年度绩效考评和评先评优的依据,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员上,不论是否产生后果都要给予经济处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因内控执行不力而产生的重大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要追究上级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银行应克服内部制度管理中的随意性,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严格考核,提高内控制度的权威性。
五、提高内部稽核水平,强化操作风险管理能力。商业银行稽核是对银行管理监督的再监督,商业银行通过提高稽核手法和水平,可以强化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银行应建立岗位连带责任制,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建立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连带责任制,对操作风险案件防范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操作风险的能力;银行应加强稽核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稽核人员对操作风险的认识以及对操作风险案件发现和处理的综合能力,使基层监督稽核人员树立起操作风险防范意炽;银行应建立稽核问责制,明确稽核责任、考核程序和奖惩办法;行应设置专门的评价人员对重大的操作风险损失案件进行评估,加强对同类操作风险案件的识别能力,不断健全操作风险以别与评估体系。
六、加强内部监督审计,减少由关键人员引发的操作风险
巴塞尔委员会主要致力于解决银行监管问题,鼓励并指导银行从事稳健的风险管理,以提高监管能力。银行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对内控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纠正,银行在此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可直接向被审机构提出建议并敦促其及时改进;银行应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和关键人员的监控,加大对内控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督促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按规操作,减少由关键人员引起的操作风险损失案件。
综上所述,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现有内控机制不断进行评估、修正、补充和整合,对内控体系各方面进行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在各部门、各层次得到贯彻实行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得到监督检查。为了,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事件,商业银行需进一步加强内部挖制的建设,完善商业银行法律、法规体系及监督稽核审计体系,从而构建防范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