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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1年以前,为防范资金外流,台湾地区严加限制财富管理业务,但许多高净值客户依然可以通过"岛内填表,岛外开户"将大量资金转移境外。2001年后,台湾地区逐步放开财富管理业务,但金融监管部门仍未对其明确规定。直到2005年"金管会"相继发布银行、证券商和人身保险业(《办理财富管理业务应注意事项》,从而在法律上确立了财富管理业务的定义、业务范围、市场准入和基于合规性经营的风险控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