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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第121条正式确立了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但该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着事前程序监督不到位、事中实际操作不规范和事后证据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在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应当完善制度自身的程序设计,加强侦查权力的有效控制,确保辩护权利的充分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