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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京、津、沪、穗等国内主要城市先后发生了非典疫情,使当地的居民生活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从上半年总体情况来看,北京市市场价格和城镇居民收入未受大的影响,但居民支出增速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回落,北京市与津、沪、穗对比分析,有如下特点:
物价运行平稳,均低于天津,高于上海、广州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居第二位
上半年,北京市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指数为102.6%,总体呈高开低走,逐月回落的趋势,1至5月当月价格指数分别为:104.3%、103.0%、102.9%、102.8%和101.1%,6月份略高,为101.6%。上半年,支撑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的主要是冶金、电力、石油、化工等国家定价和受政策影响较大的部门产品,如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价格上涨12.9%,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产品价格上涨27.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价格上涨23.7%,分别影响总指数上升0.9个、2.7个和1个百分点。
与津、沪、穗对比,北京市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低于天津1.7个百分点,居第二位;津、沪、穗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分别为104.3%、102%和99.5%。四城市工业品出厂价格走势基本一致,均表现为轻工业产品价格下降,重工业产品价格上涨。其中轻工业产品价格北京市下降1.6%,居末位,津、沪、穗分别下降0.4%、1.2%和1.5%。重工业产品价格中,天津涨幅最高,上涨8.7%;北京市上涨6.1%,居第二位;上海、广州分别上涨4.3%和1.1%。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居第二位
今年年初,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结束了连续14个月下降的局面,1、2、3月指数分别为100.8%、100.9%和100.6%;4、5月份价格明显上涨,均为101.1%,主要是4月下旬至5月中旬,受非典疫情的影响,鲜菜、鲜果价格大幅度涨价所致;5月下旬以后,特别是6月份,疫情缓解,加之政府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市场商品丰富,鲜菜、鲜果、鸡蛋等商品价格明显下降,同时民用电费、停车费翘尾因素影响结束,从而使6月份价格总水平下降了0.8%,比前两月低1.9个百分点;上半年,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6%,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
上半年,津、沪、穗三大城市受非典疫情的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短期内也一度有所波动,但总体价格水平未受大的影响,仍保持平稳。从具体数据看,北京市和天津的价格水平小幅上涨,天津涨幅为1.8%,北京市上涨0.6%,低于天津1.2个百分点,居第二位;广州持平,居第三位;上海下降0.4%,居末位。
北京市与三城市相比,
市场价格变化的突出特点是:
食品价格上涨4.1%,居首位。津、沪、穗三城市食品价格涨幅分别为2.7%、0.8%和1.8%。北京市食品价格上涨主要受菜类价格的拉动,上半年涨幅达到51.7%,比津、沪、穗分别高17.2个、45.4个和35.8个百分点。
水、电、燃料价格上涨明显。由于上半年北京市上调了民用水和燃气价格,使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1.4%,分别高出津、沪、穗9.6个、9.5个和7.5个百分点。北京市自来水价格每吨2.9元,津、沪、穗分别为2.6元、1.66元和1.53元;管道煤气每立方米价格北京市为1.2元,比广州低1元,上海、天津分别为1.05元和0.9元。
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增速居首位
上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39.66元,高于天津,低于上海、广州,居第三位;广州、上海分别为7781.42元和7408.58元,天津居末位,为4969.17元。从收入构成看,上半年北京市各项收入全面增长,其中工薪收入、转移性收入同比增长13.1%和13.6%,经营净收入及财产性收入分别增长36.1%和1.5倍。但由于非典疫情对个体经营者影响较大,从而导致经营净收入增幅明显回落(上年增长3.4倍,本年只增长36.1%);且绝对额在四城市中最低,京、津、沪、穗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分别为161.88元、219.48元、179.33元和258.62元。
从增长幅度看,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2.6%,同比增幅下降0.8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11.9%,居四城市首位;以下依次是广州、天津及上海,增速分别为11.3%、10.3%和8.0%,其中广州、上海分别比北京市低1.3个和4.6个百分点。
消费支出增速大幅回落,增速居末位
上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为5178.29元,消费水平在四城市中仅高于天津,居第三位。广州为5524.65元,居首位;上海为5397.97元,居第二位;天津最低,为3619.33元。
从增幅分析,年初北京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速较高,但4月下旬突发非典疫情以来,特别是5、6月份居民消费支出连续下降9.2%和12.6%,导致上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仅比上年同期增长4.5%,增幅同比降低10.8个百分点,在四城市中居末位。津、沪、穗增幅分别为11.2%、11.3%和5%。
北京市消费支出低于上海、广州主要受食品和居住支出的影响。上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为1779.22元,同比增长0.5%,比广州、上海低502.47元和249.68元。居住支出北京市为428.78元,同比下降2.9%,比广州、上海低58.2元和256.93元。
北京市消费支出的主要特点是:
饮食服务支出下降10.1%,幅度居四市末位。由于北京市和广州的疫情较重,人们普遍减少外出,居民饮食服务支出下降明显,北京市和广州分别下降10.1%和4.9%;天津、上海有所增长,增幅分别为9.9%和4.9%。
交通和通信支出迅速增长。上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交通和通信支出同比增长41.5%,达到791.95元,绝对额和增幅均居四城市首位;津、沪、穗三城市此项支出增幅也在两位数以上,分别为37.6%、11.9%和14.8%,但支出额分别比北京市低463.66元、213.78元和110.24元。各城市交通和通信支出的快速增长与疫情有直接的关系,首先疫情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居民乘公交车减少,有的甚至提前购买了汽车。今年上半年,北京市被调查的1000户居民家庭有7户购买了汽车,汽车百户拥有量已达5.2辆,同比增长36.6%;上海汽车百户拥有量为1.2辆。自行车百户拥有量北京市为198.2辆,上海为118.8辆。助力车北京市为3.7辆,同比增长24.8%;上海为15.6辆。其次疫情也使通信支出猛增,电话、手机和网络成为人们沟通的主要工具。上半年北京市移动电话百户拥有量为119.3部,同比增长32.4%;上海为115.1部;天津(5月末)为56.5部。家用电脑百户拥有量北京市达63.1台,上海为53台。
消费倾向下降。上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消费倾向(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0.736,同比降低0.056,降幅仅次于广州(下降0.059);上海、天津消费倾向同比分别上升了0.023和0.005。津、沪、穗三城市居民消费倾向分别为0.728、0.729和0.71。
物价运行平稳,均低于天津,高于上海、广州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居第二位
上半年,北京市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指数为102.6%,总体呈高开低走,逐月回落的趋势,1至5月当月价格指数分别为:104.3%、103.0%、102.9%、102.8%和101.1%,6月份略高,为101.6%。上半年,支撑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的主要是冶金、电力、石油、化工等国家定价和受政策影响较大的部门产品,如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价格上涨12.9%,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产品价格上涨27.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价格上涨23.7%,分别影响总指数上升0.9个、2.7个和1个百分点。
与津、沪、穗对比,北京市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低于天津1.7个百分点,居第二位;津、沪、穗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分别为104.3%、102%和99.5%。四城市工业品出厂价格走势基本一致,均表现为轻工业产品价格下降,重工业产品价格上涨。其中轻工业产品价格北京市下降1.6%,居末位,津、沪、穗分别下降0.4%、1.2%和1.5%。重工业产品价格中,天津涨幅最高,上涨8.7%;北京市上涨6.1%,居第二位;上海、广州分别上涨4.3%和1.1%。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居第二位
今年年初,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结束了连续14个月下降的局面,1、2、3月指数分别为100.8%、100.9%和100.6%;4、5月份价格明显上涨,均为101.1%,主要是4月下旬至5月中旬,受非典疫情的影响,鲜菜、鲜果价格大幅度涨价所致;5月下旬以后,特别是6月份,疫情缓解,加之政府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市场商品丰富,鲜菜、鲜果、鸡蛋等商品价格明显下降,同时民用电费、停车费翘尾因素影响结束,从而使6月份价格总水平下降了0.8%,比前两月低1.9个百分点;上半年,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6%,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
上半年,津、沪、穗三大城市受非典疫情的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短期内也一度有所波动,但总体价格水平未受大的影响,仍保持平稳。从具体数据看,北京市和天津的价格水平小幅上涨,天津涨幅为1.8%,北京市上涨0.6%,低于天津1.2个百分点,居第二位;广州持平,居第三位;上海下降0.4%,居末位。
北京市与三城市相比,
市场价格变化的突出特点是:
食品价格上涨4.1%,居首位。津、沪、穗三城市食品价格涨幅分别为2.7%、0.8%和1.8%。北京市食品价格上涨主要受菜类价格的拉动,上半年涨幅达到51.7%,比津、沪、穗分别高17.2个、45.4个和35.8个百分点。
水、电、燃料价格上涨明显。由于上半年北京市上调了民用水和燃气价格,使水、电、燃料价格上涨11.4%,分别高出津、沪、穗9.6个、9.5个和7.5个百分点。北京市自来水价格每吨2.9元,津、沪、穗分别为2.6元、1.66元和1.53元;管道煤气每立方米价格北京市为1.2元,比广州低1元,上海、天津分别为1.05元和0.9元。
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增速居首位
上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39.66元,高于天津,低于上海、广州,居第三位;广州、上海分别为7781.42元和7408.58元,天津居末位,为4969.17元。从收入构成看,上半年北京市各项收入全面增长,其中工薪收入、转移性收入同比增长13.1%和13.6%,经营净收入及财产性收入分别增长36.1%和1.5倍。但由于非典疫情对个体经营者影响较大,从而导致经营净收入增幅明显回落(上年增长3.4倍,本年只增长36.1%);且绝对额在四城市中最低,京、津、沪、穗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分别为161.88元、219.48元、179.33元和258.62元。
从增长幅度看,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2.6%,同比增幅下降0.8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11.9%,居四城市首位;以下依次是广州、天津及上海,增速分别为11.3%、10.3%和8.0%,其中广州、上海分别比北京市低1.3个和4.6个百分点。
消费支出增速大幅回落,增速居末位
上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为5178.29元,消费水平在四城市中仅高于天津,居第三位。广州为5524.65元,居首位;上海为5397.97元,居第二位;天津最低,为3619.33元。
从增幅分析,年初北京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增速较高,但4月下旬突发非典疫情以来,特别是5、6月份居民消费支出连续下降9.2%和12.6%,导致上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仅比上年同期增长4.5%,增幅同比降低10.8个百分点,在四城市中居末位。津、沪、穗增幅分别为11.2%、11.3%和5%。
北京市消费支出低于上海、广州主要受食品和居住支出的影响。上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为1779.22元,同比增长0.5%,比广州、上海低502.47元和249.68元。居住支出北京市为428.78元,同比下降2.9%,比广州、上海低58.2元和256.93元。
北京市消费支出的主要特点是:
饮食服务支出下降10.1%,幅度居四市末位。由于北京市和广州的疫情较重,人们普遍减少外出,居民饮食服务支出下降明显,北京市和广州分别下降10.1%和4.9%;天津、上海有所增长,增幅分别为9.9%和4.9%。
交通和通信支出迅速增长。上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交通和通信支出同比增长41.5%,达到791.95元,绝对额和增幅均居四城市首位;津、沪、穗三城市此项支出增幅也在两位数以上,分别为37.6%、11.9%和14.8%,但支出额分别比北京市低463.66元、213.78元和110.24元。各城市交通和通信支出的快速增长与疫情有直接的关系,首先疫情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居民乘公交车减少,有的甚至提前购买了汽车。今年上半年,北京市被调查的1000户居民家庭有7户购买了汽车,汽车百户拥有量已达5.2辆,同比增长36.6%;上海汽车百户拥有量为1.2辆。自行车百户拥有量北京市为198.2辆,上海为118.8辆。助力车北京市为3.7辆,同比增长24.8%;上海为15.6辆。其次疫情也使通信支出猛增,电话、手机和网络成为人们沟通的主要工具。上半年北京市移动电话百户拥有量为119.3部,同比增长32.4%;上海为115.1部;天津(5月末)为56.5部。家用电脑百户拥有量北京市达63.1台,上海为53台。
消费倾向下降。上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消费倾向(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0.736,同比降低0.056,降幅仅次于广州(下降0.059);上海、天津消费倾向同比分别上升了0.023和0.005。津、沪、穗三城市居民消费倾向分别为0.728、0.729和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