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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SA8000的内容
2001年12月SAI(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发布了一项标准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该认证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人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企业尊重全体人员组成和参加所选工会并集体谈判的权利;工作时间:不能经常要求员工一周工作超过48小时,且每7天至少应有一天休假,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12小时,保证加班能获得额外津贴等;工资:支付给员工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最低标准,并且必须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并以员工方便的形式如现金或支票支付;对工资的扣除不能是惩罚性的,等等。
二、SA8000的本质
1、SA8000不能完全等同于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和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会以及环境的责任。而SA8000是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中的一个以劳工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标准。SA8000体系中的各个内容都是关系到劳工保护的。到目前为止,国际上并没有一个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的统一定义,包括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解析也不能被大家一致认可。回顾世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历史,企业的内涵和外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着,所以企业的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也在变化,而绝不仅仅是指劳工保护,SA8000不能涵盖其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SA8000在实际中效果并不佳。根据调研,不是所有大客户都完全按照SA8000的有关规定来要求采购商或产品供应商的,其中有部分公司制定了自身的验厂标准,如GE、锐步。盲目通过SA8000验证的企业并没有减少进口商验厂的要求次数,反而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导致有些企业使用造假手段通过认证,应付了事。这使得SA8000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明码标价的标签,正在以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被推广,因此我国企业,尤其是出口加工企业应该敢于揭开SA8000的面纱,认清它的本质。
3、从SA8000的制定来源来看,它是一项民间组织制定的标准。在国际上有两类标准,一类是国际标准组织制定的,具有权威性,在世界范围内很容易被接受和推广的标准,如:众所周知的ISO9000,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良好的控制标志;ISO14000,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尤其是食品类加工企业,不走ISO14000的认证不行,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另一类是由民间组织制定的可选择性的标准,它们没有权威性,但具有浓重的商业色彩,如:SA8000标准。
4、SA8000具有浓厚的商业性质。SA8000认证费用多达几十万,少则几万,对于众多的中小企业来说是个负担,这正是企业不敢或不愿进行SA8000认证的最根本的原因。SAI授权的认证公司数量很少,中国境内更是一家没有。而且如此高昂的代价换来仅仅是证明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达到了SA8000标准的要求(超过时限必须重新接受认证机构的考察评定,以确保企业对SA8000的执行水平没有下降)。
5、SA8000不是一项国际贸易壁垒。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我国的出口企业受到SA8000认证的阻碍,但是SA8000不能被称为一项国际贸易壁垒。成为国际贸易壁垒的条件是由一国政府设置的,旨在提高出口贸易国的特定产品在其国内的销售量,从而保护其国内产业。然而SA8000是由第三方组织制定的、非官方的认证,国际上不承认它的法律地位。因此,它算不上是一项国际贸易壁垒,更像是发达国家对待发展中国家出口企业的歧视性贸易政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劳工成本低是最大的比较优势。以中国纺织业为例:中国纺织工人工资水平约是泰国的1/2、日本的l/40、美国的1/20。而SA8000将改变中国企业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需要企业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申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这无疑会大大增加直接显性成本。我国出口企业应慎重对待,不必恐慌,也不必盲目通过认证,真正改变企业对待劳工的现状,提高我国企业的整体执行企业社会责任水平才是当务之急。
三、SA8000给我国出口企业的启发
1、我国企业应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我国经济是出口导向型,以劳动密集型出口居多,因此注重劳工保护是应有之义。然而大部分出口加工企业只是利用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参与市场竞争,低价销售获利,没有给予劳工保护足够的重视。我国的劳动者的低工资、劳动环境差,事实上正是他们的这种损失承担了国外消费者低价购买我国出口商品所获得的额外福利。在注重劳动者劳动环境,福利待遇的今天,我国企业应及早主动改善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和福利待遇。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需要SA8000,但是所有的企业家都需要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应在中国得到推广。一方面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从基层抓起,切实改善我国劳动者的劳动环境,提高工资等待遇以体现我国以人为本的原则;另一方面企业达到了“社会责任”的要求是通过进口国的有意设限的一种长久而经济的渠道,是有效率的做法。与我国具有相似优势的印度已经开始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执行,印度的出口商品已经成为我国出口商品的潜在竞争威胁,容易产生贸易转移效应。因此,从宏观上看,我国企业也应立即重视企业社会责任。
2、我国企业应该从战略角度思考,积极改善劳工标准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根本出路。除了传统的成本节约战略外,更应以社会责任为企业宗旨与远景的组成部分,把企业在社会责任的投入视做企业基本运作的一种必要支出,把社会责任的投入转化为市场竞争力,变被动为主动,努力实现企业经济利益、员工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多赢,才能真正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充分认识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积极遵守劳动法的条例,我国企业的整体形象才能在国际市场中得以改善,我国企业理所当然不需通过SA8000来表明企业社会责任的执行度就足以让进口商、采购商,乃至消费者相信我国企业在这方面是合格的。这的确是一种既经济有可持续的战略。
3、我国的企业必须要履行社会责任,但这是一个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过程。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能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和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履行同等的企业社会责任,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平等的。SA8000对我国贸易发展的负面影响较大,然而通过认证的高额费用以及短期效应不得不引起重视。与其在没有任何改善的前提下支出了费用,不如将那笔费用直接转化为改善企业自身素质的经费,达到治标又治本的效果。只要我国企业真正完成了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所谓的通过验厂才下订单将会成为一只纸老虎,我国出口企业完全可以坦然面对。
4、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监督机制,严格执法。企业如果不履行这些社会责任和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SA8000标准遵循的首要法律依据是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工作时间、女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规定都与我国的《劳动法》不谋而合,而且我国《劳动法》一些方面的规定还高于此标准。因此,只要企业平时严格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会较容易通过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审查。目前我国沿海地域相关部门已经着手协助解决SA8000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如:福建省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了细化《劳动法》相关规定,制定福建本土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设想,要求入园企业必须劳动关系明晰、劳资关系和谐、劳动争议案件少。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已在南安等7个县市区率先展开。为园区内的达标企业争取验厂减免权。此举不仅真真切切的解决了SA8000带来的频频验厂问题,而且从整体上提高了产业的劳工保护水平,应大力推广。
总之,我国出口企业应该慎重衡量通过SA8000认证的得与失,计算支出的费用和赚取的利润孰多孰少,不要被SA8000庄严的外衣迷惑,不加思考就盲目加入认证的队伍。SA8000的非国际性、非国际贸易壁垒性质,都证明了它并不能成为我国出口企业硬性障碍。而且由于SA8000的条例制定存在主观性,使其不能广泛运用,并且由于其制定基于发达国家生产状况,更符合发达国家的生产条件和水平,发展中国家在执行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困难。要求SA8000在世界范围内同时使用,生搬硬套的执行并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反而会事倍功半。因此,如果企业有足够的理由认为SA8000认证不能增加利润,反而是一项负担,其负效应大于正效应,那么该企业应该坚决的拒绝参加认证。当然,不参加认证不代表放弃实施企业社会责任,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必需的。其改善我国企业整体国际形象方面的作用是长远的。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2001年12月SAI(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发布了一项标准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该认证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人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企业尊重全体人员组成和参加所选工会并集体谈判的权利;工作时间:不能经常要求员工一周工作超过48小时,且每7天至少应有一天休假,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12小时,保证加班能获得额外津贴等;工资:支付给员工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最低标准,并且必须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并以员工方便的形式如现金或支票支付;对工资的扣除不能是惩罚性的,等等。
二、SA8000的本质
1、SA8000不能完全等同于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和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会以及环境的责任。而SA8000是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中的一个以劳工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标准。SA8000体系中的各个内容都是关系到劳工保护的。到目前为止,国际上并没有一个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的统一定义,包括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解析也不能被大家一致认可。回顾世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历史,企业的内涵和外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着,所以企业的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也在变化,而绝不仅仅是指劳工保护,SA8000不能涵盖其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SA8000在实际中效果并不佳。根据调研,不是所有大客户都完全按照SA8000的有关规定来要求采购商或产品供应商的,其中有部分公司制定了自身的验厂标准,如GE、锐步。盲目通过SA8000验证的企业并没有减少进口商验厂的要求次数,反而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导致有些企业使用造假手段通过认证,应付了事。这使得SA8000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明码标价的标签,正在以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被推广,因此我国企业,尤其是出口加工企业应该敢于揭开SA8000的面纱,认清它的本质。
3、从SA8000的制定来源来看,它是一项民间组织制定的标准。在国际上有两类标准,一类是国际标准组织制定的,具有权威性,在世界范围内很容易被接受和推广的标准,如:众所周知的ISO9000,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良好的控制标志;ISO14000,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尤其是食品类加工企业,不走ISO14000的认证不行,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另一类是由民间组织制定的可选择性的标准,它们没有权威性,但具有浓重的商业色彩,如:SA8000标准。
4、SA8000具有浓厚的商业性质。SA8000认证费用多达几十万,少则几万,对于众多的中小企业来说是个负担,这正是企业不敢或不愿进行SA8000认证的最根本的原因。SAI授权的认证公司数量很少,中国境内更是一家没有。而且如此高昂的代价换来仅仅是证明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达到了SA8000标准的要求(超过时限必须重新接受认证机构的考察评定,以确保企业对SA8000的执行水平没有下降)。
5、SA8000不是一项国际贸易壁垒。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我国的出口企业受到SA8000认证的阻碍,但是SA8000不能被称为一项国际贸易壁垒。成为国际贸易壁垒的条件是由一国政府设置的,旨在提高出口贸易国的特定产品在其国内的销售量,从而保护其国内产业。然而SA8000是由第三方组织制定的、非官方的认证,国际上不承认它的法律地位。因此,它算不上是一项国际贸易壁垒,更像是发达国家对待发展中国家出口企业的歧视性贸易政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劳工成本低是最大的比较优势。以中国纺织业为例:中国纺织工人工资水平约是泰国的1/2、日本的l/40、美国的1/20。而SA8000将改变中国企业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需要企业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申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这无疑会大大增加直接显性成本。我国出口企业应慎重对待,不必恐慌,也不必盲目通过认证,真正改变企业对待劳工的现状,提高我国企业的整体执行企业社会责任水平才是当务之急。
三、SA8000给我国出口企业的启发
1、我国企业应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我国经济是出口导向型,以劳动密集型出口居多,因此注重劳工保护是应有之义。然而大部分出口加工企业只是利用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参与市场竞争,低价销售获利,没有给予劳工保护足够的重视。我国的劳动者的低工资、劳动环境差,事实上正是他们的这种损失承担了国外消费者低价购买我国出口商品所获得的额外福利。在注重劳动者劳动环境,福利待遇的今天,我国企业应及早主动改善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和福利待遇。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需要SA8000,但是所有的企业家都需要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应在中国得到推广。一方面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从基层抓起,切实改善我国劳动者的劳动环境,提高工资等待遇以体现我国以人为本的原则;另一方面企业达到了“社会责任”的要求是通过进口国的有意设限的一种长久而经济的渠道,是有效率的做法。与我国具有相似优势的印度已经开始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执行,印度的出口商品已经成为我国出口商品的潜在竞争威胁,容易产生贸易转移效应。因此,从宏观上看,我国企业也应立即重视企业社会责任。
2、我国企业应该从战略角度思考,积极改善劳工标准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根本出路。除了传统的成本节约战略外,更应以社会责任为企业宗旨与远景的组成部分,把企业在社会责任的投入视做企业基本运作的一种必要支出,把社会责任的投入转化为市场竞争力,变被动为主动,努力实现企业经济利益、员工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多赢,才能真正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充分认识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积极遵守劳动法的条例,我国企业的整体形象才能在国际市场中得以改善,我国企业理所当然不需通过SA8000来表明企业社会责任的执行度就足以让进口商、采购商,乃至消费者相信我国企业在这方面是合格的。这的确是一种既经济有可持续的战略。
3、我国的企业必须要履行社会责任,但这是一个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过程。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能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和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履行同等的企业社会责任,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平等的。SA8000对我国贸易发展的负面影响较大,然而通过认证的高额费用以及短期效应不得不引起重视。与其在没有任何改善的前提下支出了费用,不如将那笔费用直接转化为改善企业自身素质的经费,达到治标又治本的效果。只要我国企业真正完成了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所谓的通过验厂才下订单将会成为一只纸老虎,我国出口企业完全可以坦然面对。
4、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监督机制,严格执法。企业如果不履行这些社会责任和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SA8000标准遵循的首要法律依据是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工作时间、女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规定都与我国的《劳动法》不谋而合,而且我国《劳动法》一些方面的规定还高于此标准。因此,只要企业平时严格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会较容易通过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审查。目前我国沿海地域相关部门已经着手协助解决SA8000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如:福建省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了细化《劳动法》相关规定,制定福建本土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设想,要求入园企业必须劳动关系明晰、劳资关系和谐、劳动争议案件少。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已在南安等7个县市区率先展开。为园区内的达标企业争取验厂减免权。此举不仅真真切切的解决了SA8000带来的频频验厂问题,而且从整体上提高了产业的劳工保护水平,应大力推广。
总之,我国出口企业应该慎重衡量通过SA8000认证的得与失,计算支出的费用和赚取的利润孰多孰少,不要被SA8000庄严的外衣迷惑,不加思考就盲目加入认证的队伍。SA8000的非国际性、非国际贸易壁垒性质,都证明了它并不能成为我国出口企业硬性障碍。而且由于SA8000的条例制定存在主观性,使其不能广泛运用,并且由于其制定基于发达国家生产状况,更符合发达国家的生产条件和水平,发展中国家在执行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困难。要求SA8000在世界范围内同时使用,生搬硬套的执行并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反而会事倍功半。因此,如果企业有足够的理由认为SA8000认证不能增加利润,反而是一项负担,其负效应大于正效应,那么该企业应该坚决的拒绝参加认证。当然,不参加认证不代表放弃实施企业社会责任,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必需的。其改善我国企业整体国际形象方面的作用是长远的。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